梅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4-26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2157   字号: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8月26日至9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我中心进行了巡察,并于2021年11月18日向我中心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切实抓紧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认识,迅速部署。2021年11月1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我中心反馈巡察意见,我中心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立即于2021年11月19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认真消化梳理反馈意见,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要求中心全体干部职工迅速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巡察整改的工作要求上来,把整改工作作为一场必须打赢的“硬仗”,以坚决的态度、严明的纪律、扎实的措施,迎难而上,坚决整改到位。

(二)强化领导,压实责任。中心领导班子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极其重要和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中心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于2021年11月19日成立由中心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巡察整改工作。此外,中心领导班子围绕巡察发现的问题,还于2021年12月1日及时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就中心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在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等方面,通过向本单位干部职工发放征求意见表和开展谈心谈话等方式,广泛征求、收集意见,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在此基础上,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对照检查,深入剖析根源,一一对应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撰写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并主动向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和市纪委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汇报会议筹备工作进展情况,邀请市纪委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和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人事科有关人员列席参加会议。会上中心主要负责同志通报了专题民主生活会的会前准备情况并代表中心领导班子作了对照检查发言,接着领导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发言并接受其他班子成员的批评意见,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市纪委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和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人事科列席同志作出了工作要求。

(三)分解任务,细化措施。围绕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6大方面16个主要问题,经梳理细化分解为24个具体整改问题,针对性提出整改措施,形成《梅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室、责任人员、整改时限。

(四)健全机制,狠抓落实。中心主要领导定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研究重点工作、分析重要问题、打通关键环节、决策重要事项、督促工作推进,各分管领导、各部室负责人根据责任分工,主动认领、对号入座、狠抓落实,确保了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在抓好整改工作的同时,中心领导班子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和不足,并通过建章立制将巡察整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制定或修订了《梅州市市本级储备土地管护工作制度》等10项工作制度和《江南新城土地房屋征收资金核实工作方案》等2项工作方案,确保整改工作真到位、全到位。

目前,细化分解的16项2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3个,占任务数的95.83 %;未完成整改任务的1个问题,正按《梅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要求,有序推进。

二、盯住巡察发现的问题,逐项逐条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上次巡察整改存在的问题

(一)原下属广安公司资产账务处理不彻底

1.对“处理国有资产做法简单、作风粗糙”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2021年12月10日支委(扩大)会议组织中层以上干部、2021年12月13日分管副主任组织计财部人员学习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二是2021年12月22日与有资质的评估机构签订《梅州市土地储备中心资产评估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合同》采购资产评估服务,委托其对中心名下5间店铺进行价值评估,2021年12月28日该公司出具了《房地产估价报告》,2022年1月11日已按评估价值入账,做到账实相符。

三是2021年12月30日经向市不动产档案管查询,除5间店铺外,中心名下无其他房产,因此不存在其他类似情况。

四是2021年12月28日已向梅州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发出《关于请尽快盘活店铺资产的函》,建议其尽快盘活该5间店铺资产,增加经济效益。

2.对“账务清理不彻底”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过程:

一是2021年12月15日印发《关于成立往来款清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往来款清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我中心已于2021年12月30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巡察指出的17项原广安公司挂账往来款进行清理,并于2022年1月10日签订了委托合同。

三是我中心已根据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2月18日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全面完成17项原广安公司挂账的往来款的清理工作。

(二)管党治党责任仍未抓严抓实

3.对“以案治本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已于2022年1月6日印发修订后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完善本单位违法违纪案例警示教育工作制度,明确要求加强对本单位发生的违纪案例的警示教育,对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受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置的违法违纪案例,要结合纪教月、谈话提醒、组织生活会、干部职工大会、民主生活会、主题党日等至少开展一次专题警示教育活动。

二是已组织开展以案治本系列活动:2021年12月30日召开专题支委班子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专题警示教育,2021年11月30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开展专题警示教育,以本单位近年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例作为“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每位职工针对典型反面案例结合工作实际进行自省并谈心得体会。中心已于2021年12月组织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开展谈心交心,相互提醒、交流提高的以案治本警示教育专题谈话提醒活动。

三是通过单位身边反面典型案例,对单位工作制度进行了梳理完善,2021年9月16日制定了《关于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2022年1月6日修订了《梅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2022年1月13日修订了《储备土地出入库工作流程》等。

4.对“对党风廉政建设部署落实不够重视”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2022年1月6日印发出台修订后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党廉工作,并结合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工作实际情况细化制定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内容。

二是2022年1月10日召开班子会议认真研究2021年度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内容,结合年度工作实际深入总结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巡察整改有关实施进展情况作为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单位主要负责人已对三位副主任的述职述廉报告进行审阅把关 ,三位副主任的述职述廉报告均已体现党风廉政建设内容且无雷同。

三是班子定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至目前共召开10次推进会。

(三)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仍不够严格

5.对“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不够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2022年1月6日印发出台修订后的《梅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明确对受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仍在影响期内的党员,对其违纪违法事项要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将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对民主评议党员等次进行从严把关、从严审核,保证不发生违规行为。

二是严格按照支部规范化建设方案召开组织生活会,“回头看”巡察反馈意见后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已体现党员批评与自我批评发言等内容。

三是结合2021年12月30日召开的中心违法违纪案例警示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已对受党纪国法处分人员事项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

6.对“执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不够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2021年12月10日支委(扩大)会议组织中层以上干部、12月13日分管副主任组织计财部人员学习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

二是干部人事岗位工作人员已调整为党员,原非党员已调离干部人事岗位。

(四)公务用车管理仍不严格

7.对“公务用车管理仍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已修订《梅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改革后公务出行保障及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

二是已严格执行修订后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做到每次有派车单、有审批、有签名,每月15日前公示上月公车使用管理情况。

三是办公室已按修订后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定期向中心支委会专题汇报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公示反馈意见情况。

第二方面问题:政治意识不够强

(五)工作谋划有偏差

8.对“工作谋划有偏差”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定期召集征地单位对征收工作进行研判,加强对征地单位工作指导力度,千方百计加大征收力度,促进土地收储。

二是每年第三季度对年度收储工作进行研究,对确因财政资金紧张造成土地收储不能按年度计划完成的,及时向市政府呈报调整年度土地储备计划。2022年1月4日我中心已提请市局向市政府呈报2021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执行情况,并已经市领导同意。

三是2022年1月12日中心支委会研究部署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编制工作,明确要严格按照《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规定,根据城市建设发展和土地市场调控的需要,结合年度供地计划、地方财力和征拆进度等因素,认真研究编制年度储备计划,切实提高计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2022年度计划储备土地数量控制在1000亩左右。结合财政批复征拆资金预算情况,中心已于3月31日将制定的2022年度储备计划上报市局呈市政府批准。

(六)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

9.对“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2022年1月12日中心支委(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了《市政府工作会议决定事项通知书》文件精神,要求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核实好江南新城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款、工作经费;

二是《江南新城土地房屋征收资金核实工作方案》已于2022年1月13日印发。方案已明确成立市、区江南新城土地房屋征收资金核实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三是2022年1月5日到三角镇新城办调取江南新城项目工作经费账户资料、2022年1月10日向梅江区财政局调取江南新城征地拆迁补偿账户资料。

四是按政府采购程序,2022年1月13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江南新城土地房屋征收资金进行审核,会计师事务所于2022年2月28日出具《关于梅州市梅江区江南新城建设项目收支专项审计报告(初稿)》。

五是我中心在征求梅江区政府意见后于3月15日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正式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报告内容,我中心起草《关于江南新城土地房屋征收资金及工作经费核实情况报告》。

六是按照《江南新城土地房屋征收资金核实工作方案》要求,于3月18日下午在中心2号会议室召开市、区江南新城土地房屋征收费用核实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审定《江南新城土地房屋征收资金及工作经费核实情况报告》,达成一致意见后于3月23日向市局呈报《关于江南新城土地房屋征收资金及工作经费核实情况报告》。

(七)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真认账、真反思存差距

10.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真认账、真反思存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我中心已于2021年12月1日召开市委“回头看”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开展对照检查,深入查找自身存在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二是中心主要领导已对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一一审阅把关,没有出现发言材料照搬中心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内容的问题。

第三方面问题:履行职能责任不到位

(八)依法行政不到位

11.对“对不属于台资企业庚发公司的310平方米公共设施用地预拨补偿款”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2022年1月12日分管副主任组织开发利用部人员学习了《梅州市土地储备中心财务管理制度》《梅江区土地房屋征收资金审核拨付工作流程》《梅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各部室业务流程》,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梅江区征拆项目资料的审查工作。

二是该诉讼案件于2021年9月22日在兴宁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21年12月9日判决梅江区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中心胜诉,2021年12月22日庚发公司提起上诉,区中心于2022年1月6日寄答辩到兴宁法院,2022年2月21日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庚发公司案件进行二审。

三是2022年1月13日中心向梅江区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中心发出《关于请继续做好庚发公司补偿款追回工作的函》,督促梅江区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中心继续跟进其在法院起诉要求庚发公司退还310平方米公共设施用地补偿款的诉讼案件办理情况,按法律程序尽快追回该笔补偿资金。

四是2022年3月7日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庚发公司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12.对“2020年7月中心对储备土地入库把关不严,现场勘察不深入,对庚发公司在储备土地上建筑围墙未能及时发现,即将该土地收储入库”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2022年1月13日印发出台修订后的储备土地出入库工作流程,完善已征收、收回土地移交入库现场勘测等工作程序,明确对与周边群众房屋、围墙等设施相邻的拟入库地块,现场勘察时邀请测绘机构进行现场放线。

二是2022年1月12日中心支委会研究部署储备土地入库工作,要求严格按照规定工作程序把关储备土地入库工作,对与周边群众房屋、围墙等设施相邻的拟入库地块,现场勘察时邀请测绘机构进行现场放线,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避免出现权属和界址纠纷。

三是已对存量储备土地建立台账进行管理,并进行了全面排查,目前尚未发现存在问题。

13.对“在未经依法确定庚发公司围墙为违法建筑的情况下,发布清场通告并于2020年12月强制拆除该公司的围墙、停车场等设施,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2022年1月6日印发出台《梅州市市本级储备土地管护工作制度》,严格规范储备土地管护工作程序,明确对储备土地上发现违法建设行为且当事人不自行拆除,又不书面同意由我中心组织拆除或不同意将建筑移交我中心作为储备土地上国有资产的,依法移交相关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二是分管副主任组织招商推介部人员于2021年12月21日学习了《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储备管理办法》,2022年1月5日学习了《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九)入库储备土地管护存在廉政风险

14.对“一是未利用好储备土地管护政策,管理方式简单;二是委托管护存变相无偿利用;三是部分委托管护土地被违法搭建”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2021年12月30日已完成委托管护储备土地搭建问题清查工作,除原阿李塑料经营部托管土地外,其他托管土地未发现违反托管合同约定擅自进行搭建的问题。

二是2022年1月6日印发出台《梅州市市本级储备土地管护工作制度》,明确自行管护、委托管护和临时利用的适用范围与程序,对除国有行政企事业单位以外需临时利用土地的,采取有偿、公开方式进行。

三是根据《市政府工作会议决定事项通知书》的工作部署,为充分利用好储备土地管护政策,我中心编制了《市土地储备中心与嘉城建设集团合作开展市本级储备土地管护工作方案》,经征求市国资委、嘉城集团意见后,于2022年1月7日报经市局批准执行,并与嘉城建设集团签订了《梅州市市本级储备土地管护合作协议书》。同时,我中心按照“接得住、管得好”的原则,逐步将储备土地移交嘉城建设集团进行管理,并督促嘉城建设集团严格按照合作协议约定开展储备土地管护工作。截至2022年4月12日,我中心已完成30宗储备土地移交管理工作。

四是为进一步加强储备土地日常巡查管护工作,我中心从2022年1月起全新启用《储备土地日常巡查工作日志表》《储备土地巡查管护工作纪录表》《储备土地管护存在问题统计表》,对每宗土地的日常巡查和问题处理的进展情况进行详细记录,每月由巡查人员和部室负责人签名确认、中心领导签阅后归档保存,此外,还逐步按“一地一档”方式建立地块管理档案,极大地完善了日常巡查管护工作机制,提高了储备土地管护的计划性和科学性,实现对存量储备土地(包括已托管土地)的日常巡查管护无死角、全覆盖,有效防止侵害储备土地权利行为的发生。

五是阿李塑料经营部已于2022年1月16日出具其在储备土地上所建房屋产权归我中心所有的书面意见,我中心已于2022年1月17日将房屋移交嘉城建设集团管理。嘉城建设集团已按照《梅州市市本级储备土地管护合作协议书》,按程序办理房屋公开招租手续,并于2022年2月9日正式成交。

(十)履行指导职能不到位

15.对“个别项目加征土地未按规定经专业机构评估,中心未及时指出问题规范工作”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对2019年以来实行包干征拆的所有项目共14宗进行了逐一排查,防止其他项目出现未按规定进行评估的类似情况,目前未发现存在类似情况。

二是2021年12月27日发函梅江区土地房屋征收安置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梅江区征地拆迁项目包干审核工作的通知》,指导督促梅江区对加征的土地要严格按照规定由专业评估机构对土地价格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不能简单地按照每亩成本来测算征收补偿费用。

三是今后严格按照《梅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各部室业务流程》《征地拆迁项目预算包干审核工作流程》《关于进一步规范梅江区征地拆迁项目包干审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执行。

第四方面问题:存在投资有价证券长期未清理未上报问题

(十一)存在投资有价证券长期未清理未上报问题

16.对“存在投资有价证券长期未清理未上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经2021年12月10日中心支委会研究,并按程序报请市局同意和市财政局审批,12月16日市财政批准处置。

二是股票已于2021年12月23日前在证券市场全部出售成交,股票成交后,至2022年1月13日,该股票账户现金总资产已全额上交财政。

第五方面问题:财务管理不严格,资金管理存在安全隐患

(十二)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

17.对“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过程:

一是2021年12月10日中心支委会同意精简保留在农业银行开设5个账户。

二是除保留账户以外的其他16个银行账户已全部撤销。

(十三)账务未清理,长期挂账了事

18.对“账务未清理,长期挂账了事”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未完成整改,预计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2021年12月15日印发《关于成立往来款清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往来款清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计财部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室负责人组成,加强对往来款挂账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及工作落实。

二是我中心已于2021年12月30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往来款挂账进行清理工作,并于2022年1月10日签订了委托合同,要求5月31日前完成。

第六方面问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队伍管理不够规范

(十四)意识形态工作有缺失

19.对“意识形态工作有缺失”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已于2022年1月6日印发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

二是《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已明确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的学习,每半年召开一次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2021年9月已召开一次专题会议。

三是2021年度工作总结、领导班子成员述职报告已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方面内容。

(十五)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20.对“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2021年12月10日支委(扩大)会议组织中层以上干部、12月13日分管副主任组织计财部人员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022年1月7日分管副主任组织计财部人员学习了《广东省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粤办发〔2017〕10号)。

二是2021年12月13日印发修订后的《梅州市土地储备中心“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完善了选人用人工作程序,明确在推荐选拔副科级以上干部时,应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进行严格把关,经支委会审议通过意向性人选后,提请市局进行核查,核查未发现问题,再正式向市局提出推荐考察人选;建立了“三重一大”决策回避制度,如有涉及本人或亲属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决策的情形,参与决策或列席人员应当回避。

三是组织对2018年以来中心班子会议研究的选人用人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除巡察反馈问题外,未发现类似存在问题。

21.对“内设机构干部配备滞后”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市局党组已完成我中心其中一个内设机构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此外,我中心已于2022年1月向市局推荐其他两个内设机构干部意向性人选。经咨询市局人事科,暂未发现上述人选档案存在问题,市局党组正在按程序开展相关工作。

二是下一步我中心将加强与市局人事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市局党组尽快办理已推荐人选的选拔任用手续。

22.对“借用人员管理不够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2021年12月13日已印发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借用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借用人员管理工作。

二是经与市局沟通,借用人员已全部返回中心工作。

(十六)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存在漏洞

23.对“登记备案信息更新不及时”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2021年12月13日印发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由计财部具体负责,严格登记备案信息工作管理。

二是已完成退休、调离等人员的备案信息变更登记工作。

24.对“执行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不严格,证件管理未应交尽交”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2021年12月13日印发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出国(境)证件管理,严格把关登记出入境情况。

二是单位所有人员办理的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均已上交单位统一保管,并建立台账进行管理。

三、坚持标本兼治,深化巡察整改,努力开创土地储备工作新局面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我中心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应该清醒认识到,目前取得的成效只是初步的,还有不少需要重视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下一步,我中心将继续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组的要求,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一)强化责任担当,始终把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中心领导班子将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日程,进一步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研究谋划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指导纠正。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落实到人,以严格的责任到位推动整改落实到位。

(二)坚持紧盯不放,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中心领导班子将始终保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质量不降的整改定力,切实把中心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要求,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常抓不懈,持续用力,确保整改成果落地见效。

(三)注重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中心领导班子将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刻剖析原因,深挖问题根源,认真汲取教训,研究治本之策,通过建章立制,将整改措施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从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紧压实,把整改效果和制度完善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将巡察成果转化成为推动土地储备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我中心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持续深化纪律作风建设,把巡察成果体现到日常工作中,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做到真反思、真负责、真整改,推动土地储备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3-2191810;邮政信箱:梅州市新中路9号;邮政编码:514021;电子邮箱:mztczx@meizhou.gov.cn。



中共梅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支部委员会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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