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梅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6-15  来源:梅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2595   字号:

2020年10月22日至11月1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进驻市委政法委开展了巡察工作,2021年2月7日召开反馈会,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我委存在的问题,针对性提出了整改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站位,有力有序整改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委机关领导班子切实担负整改主体责任,迅速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改责任分工,扎实深入推进整改工作落地落实、见行见效。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俊钦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挂帅领导小组,审定整改方案,带头开展谈心谈话,召开市委政法委全委会、市委政法委委务会、专题民主生活会部署落实,示范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委机关整改办认真协调落实,统筹部署和推进整改工作实施,各党支部、各科室密切协同,构建整改的整体合力。

(二)细化整改措施。制定了《中共梅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四个方面16个问题,梳理细化分解为25个具体整改问题,逐条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要求,实行挂图作战,压茬推进,建立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三)认真对照检查。根据市委巡察办相关要求,制订了《中共梅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3月1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俊钦代表市委政法委机关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发言并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发言。委机关市管调研员以上领导干部紧扣巡察反馈意见,认真严肃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敢于直面问题,勇于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达到了红脸出汗的目的,更加明确了今后努力方向。

(四)深化建章立制。注重标本兼治、改建结合,牢牢把握整改的重点问题、重点方向和关键环节,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共健全完善12项规章制度、4项工作计划、10项方案、5项整改相关文件,进一步扎牢制度的“笼子”,强化刚性约束,不断巩固提升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二、盯住巡察发现的问题,逐项逐条真改实改

(一)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党管政法工作的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重要指示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不到位

(1)组织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没有结合实际制订具体贯彻执行措施。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3月9日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议,制定市委政法委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组织全市政法干警收听收看平安广东大学堂“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宣讲会”和市委书记陈敏同志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所作的主题党课。

二是3月9日制定出台全市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工作方案,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在全市实现两级政法系统全面铺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抓好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着力解决政法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锻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梅州苏区政法铁军。

三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今年召开6次委务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等内容9个。深入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021年4月15日印发《2021年市委政法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计划》,今年围绕党史学习教育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场。

(2)对政法职能部门的统筹协调机制尚未建立,通局思考部署政法工作“一盘棋”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加大对全市政法工作的统筹安排。5月10日已印发《梅州市委政法工作会议重要工作部署责任分工安排方案》,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确保今年全市政法工作顺利推进。制定2020年36个“平安之乡”实践创新项目评选标准,组织评选组于4月底至5月上旬开展了现场验收和综合评选工作,并印发《关于申报2021年“平安之乡”实践创新项目建设的通知》,不断创新实践社会治理梅州模式。

二是制定出台了政治督查、纪律作风督查巡查、委员述职等制度和执法监督相关配套机制。5月10日,联合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对市政法各单位开展政法队伍巡查,进一步推进政法各单位队伍建设。

三是4月14日上午召开了市委政法委委员全委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我省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有关会议精神,明确把教育整顿与党史学习教育、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平安之乡”成色。

2.聚焦主责主业不够,平安建设考核存在短板

(3)平安建设考核未体现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作用,未充分做好考评准备。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2021年1月5日印发《关于召开2020年度省对地级以上市平安建设考评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的通知》,1月6日,市委政法委召开迎检会议,对平安建设考评迎接工作进行了部署。

明确由各牵头单位对照标准,建立台账,认真审核并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把关,及时上报材料。

二是2021年2月2日印发《关于对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问题突出镇(街)实施挂牌整治或点名提醒的通知》(梅政〔2021〕5号文),对相关镇(街)进行挂牌整治和点名提醒。

三是2021年3月4日印发《关于市对各县(市、区)2020年度平安梅州建设考评办法和考评标准》的通知,推动被考评单位精准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落实好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引导各地各部门把功夫下在平时,有效补齐工作短板,推动平安梅州建设再上新台阶。

四是加强与省的沟通汇报联系,跟进了解全省考评工作进展。

3.统筹协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差距,群众获得感不强、满意度不高

(4)在侦查、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方面不够到位。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过程:

一要深化“六清”行动。按照“清到底、清干净”的要求,加快推进省扫黑除恶办挂牌督办案件的办理,每日跟踪进度,每周调度盘点,滚动更新台账,集中力量、集中资源、全力攻坚,确保年底前实现全部“清零”。

二是强化依法办案。对我市挂牌督办的“1801”涉黑专案、“606”涉黑专案开展回访评查,确保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严格落实《广东省涉黑涉恶刑事案件财产处置试行办法》,提高精准“打财断血”的能力水平。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市共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6.83亿元。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做好2020年上半年群众感受调查反映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提升群众对专项斗争满意度。2020年12月10日,市扫黑除恶办联合梅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精心筹备以“决胜扫黑除恶·建设平安之乡”为主题的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成果展,全方位多维度向社会各界和广大民众展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成果。2020年,我市扫黑除恶满意率全省第一、扫黑除恶好转率全省第四。

(5)扫黑除恶本市受理部分线索未及时办结。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过程:

一是逐一落实办结时间。发出督办函,对超期的线索加强研判,现已全部办结。

二是坚持领导挂帅攻坚。落实提级办理、县区兜底、保密回避、100%反馈等要求,推动线索高质高效办理。

三是严肃问责,把线索办理质效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考评重要内容,纳入平安建设考评体系。

4.发挥牵头抓总作用、驾驭政法工作全局不够

(6)压实职能部门责任不到位。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强化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根据《梅州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三年(2020-2022年)行动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重点任务分工落实机制。

二是市对各县(市、区)平安建设考评标准中新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权重。

(7)2020年我市在全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工作考核中连续2次排名分别为全省靠后。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过程:

一是出台市对各县(市、区)平安建设考评办法和标准(关于印发《市对各县(市、区)2020年度平安梅州考评办法》和《市对各县(市、区)2020年度平安梅州建设考评标准》的通知 梅平安组发[2021]4号),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作为考评重要内容,占比5分。

二是2021年3月19日与市卫健局联合发文,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进行部署,我市相关数据在2021年3月达85.29%。

三是五华已开展首批长效针剂的使用工作。

四是鉴于长效针剂费用高的问题,提高报销比例,正与市医保局沟通,适当提高报销比例,促进长效针剂的使用工作,现正跟进市医保局制定具体方案。

5.市法学会在政法战线重要组成部分的作用未发挥

(8)贯彻把法学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和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桥梁纽带的政策不到位。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过程:

1.2021年已完善法学会领导管理制度机制,加大法律法学研判力度,提高服务中心大局能力。2020年10月26日,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联合开展2020年梅州市“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暨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法治进校园”活动;2020年12月10日,梅州市梅江区长沙镇举办“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学习民法典专场。

2.3月10日已向市委编办提交关于市法学会机构改革的有关请示,待市委编办批复。

(9)法学会秘书处调整为市委政法委管理的事业单位,但政法委未真正管理法学会。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过程:

一是已制定市委政法委代管市法学会工作的制度,加强向市委政法委请示汇报,“三重一大”事项呈请市委政法委委务会审议研究。今年来委务会研究法学会相关工作2次。

二是市法学会第二届第二次常务理事会会议和理事会会议已筹备好,待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结束后适时召开。

三是2020年12月24日召开了市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会长会议。

(10)市法学会2019年度工作经费分文未用。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2021年4月20日拟定《梅州市法学会2021年度工作经费使用计划》。

二是2021年4月18日已委托梅州市信鸿财税服务有限公司做好市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的审计相关工作,梅州市安信会计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记账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基金会科学化管理。

三是2021年3月10日已向市委编办提交颁发群体组织机构的请示,现正持续跟进,待机构改革完成后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政法舆论宣传主阵地意识不强

1.阵地管理不够健全

(11)“平安之乡”网站、公众号、微博等管理制度不够健全。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过程:

制定了舆论宣传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相关方案,对相关制度逐一明确完善,健全了政法网络和新媒体安全日常巡防机制,完善了“平安之乡”梅州政法网安全管理暂行规定。

(12)新闻发布制度不够健全,新闻稿件发布没有书面审批流程,未建立工作台账。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过程:

一是已修订完善《市委政法委新闻发言人工作制度》。

二是已建立《市委政法委新闻发布稿件审查机制》,完善新闻稿件发布的审批流程,并建立工作台账,进一步推进新闻发布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为做好突发舆情应对工作,制定了市委政法委信息预警和新闻舆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方案,提高处置能力。

(13)组织指导基层新媒体建设滞后。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过程:

一是制定出台相关工作方案,对新媒体建设工作进行了明确。

二是4月底至5月底到问题突出的地区协调解决新媒体建设滞后问题。

三是已将政法新媒体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平安建设的考评体系,梳理未入驻广东政法“南方号”矩阵名单,要求限期全部入驻。至目前,市和各县(市、区)共9个公众号已全部入驻。

(三)组织建设薄弱,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

1.以上率下、以机关带系统的党建工作格局未形成

(14)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党务工作者业务不熟,机关党委领导、管理党支部的意识和能力不足。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各支部通过支委会、党员干部大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规定,提高业务能力,熟悉各项党建工作特别是换届工作程序。

二是修订完善了委机关“三会一课”制度,个别未以普通党员身份在所属支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委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深刻的自我批评。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委机关副处以上领导同志带头在所在党支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是各支部安排专人负责党支部各类会议记录和台账管理,特别是完善好支部换届选举相关记录台账。

四是原抽调干部已结束抽调,现已返回原单位。2021年5月7日已将抽调干部党组织关系转出。

2.抓模范机关创建活动不到位

(15)自市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以来,政法委未按要求结合实际,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具体部署。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召开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把加强政法基层党组织建设作为重要内容进行部署推进,扎实推进模范机关建设。

二是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印发《市委政法委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主题党日活动,一共开展了3场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分别为:2021年3月12日举办梅州市梅江区长沙镇“传承雷锋精神共建绿色家园”志愿服务活动;4月2日开展“慎终追远•缅怀先烈”暨“我为群众办实事”志愿服务系列活动,内容包括入户、进校园法治宣传、到纪念碑祭奠先烈;5月1日2021年梅州市梅江区长沙镇“童心向党·劳动‘犇’向新征程”五一劳动节暨“垃圾分类我先行”主题实践活动。

三是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委领导带头上党课13个,并组织支部党员开展讨论4场,撰写心得体会162篇,进行学习交流。单位54人逐级开展谈心谈话,并建立台账。对照六大顽瘴痼疾,开展自查自纠,发现涉及基层党组织建设问题13个。

四是主动配合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制定进一步提升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工作的相关意见(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提升我市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工作质量,不断引领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3.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16)以工作建议代替民主生活会批评意见,多人批评意见雷同。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过程:

一是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领导班子认真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级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文件规定。

二是制定《中共梅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对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等方面进行了明确,为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是3月12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班子成员发言材料进行了严格把关。本次民主生活会本着对同事负责的态度,严肃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见人见事,改变了提希望代替点问题,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的现象,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效果。

4.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

(17)干部结构谋划不足、配备不齐。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已向市委编办提交市法学会机构改革有关请示。

二是积极与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沟通协调,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配备完善委机关干部结构。今年来,市委政法委晋升、提拔(重用)2名处级领导干部,转正2名科级领导干部。

(18)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不严格。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过程:

一是认真组织人事部门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选人用人制度,根据有关动议具体要求,充分做好干部选拔任前动议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涉及参会人员本人干部任免必须回避。

二是加强选拔任用干部纪实台账管理,并且按照市委组织部文件要求,整理完善干部提拔晋升的纪实材料。

三是对因工作需要,需从下属事业单位抽调至机关工作的,完善抽调手续。

四是继续深入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

(19)人事档案保管不严格。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过程:

一是2021年3月2日上午举办专题学习会,组织人事部门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提高业务能力。

二是机关档案统一集中存放至机关档案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其管理人员本人档案另由专人负责管理。

三是结合领导干部档案专项审查工作,对个别同志档案进行补充完善。同时举一反三,对单位管理的档案逐一审核,避免出现类似的问题。

(四)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未压实,廉政风险防范意识欠缺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严不实

(20)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仅停留在布置工作层面,实际未落实风险点排查及制订防控措施。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过程:

一是2021年4月15日召开上半年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专题部署2021年党风廉政工作,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修订完善《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制度》,科学合理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找准本委领导班子及全体干部职工岗位的廉政风险,准确评定廉政风险等级,并建立了委机关岗位廉政风险工作台账。

三是制定出台《2021年度市委政法委开展谈心谈话工作计划》,认真开展谈话提醒工作,精准区分“四种形态”,做到分类统计。第一季度开展谈心谈话22人次,其中“咬耳扯袖”21人次,警戒谈话1人次。谈话相关材料已全部归档。

(21)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查找问题不深入,整改不到位。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过程:

一是相关领导同志在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自我批评。

二是建立《市委政法委机关述职述廉制度》,对述职述廉的对象、要求、目的进行详细规定。

三是安排专人对2020年度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逐一进行了审核,对查找问题不够深入和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退回重写,杜绝发生类似的问题。

2.警示教育力度不足

(22)抓队伍权力约束的力度不足,系统内政法干警违法违纪现象严重。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过程:

一是开展廉政教育。3月19日组织全体干部参加廉政教育报告会,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专题报告,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二是开展警示教育。印发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相关计划,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利用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全市发放近1000册廉政警示教育书籍,各级各政法部门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69场。市委政法委3月26日组织全体委机关党员同志参观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廉政教育视频材料,4月25日组织观看职务犯罪庭审案件。

三是深入自查自纠。以自查自纠为契机,组织开展了多轮自查填报。

3.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漏洞大

(23)履行审批手续不严格。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已制定《市委政法委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明确了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为报备对象,需提交保管相关证照种类,就审批程序、登记报备和证件上交期限进行了明确。

二是未上交证件9人已提交遗失说明。通过再次核实,逐一排查,委机关干部办理的33本出入境证照,其中17本护照、赴台证2本,港澳通行证14本已全部由队建科专人保管,建立日常管理台账。

三是根据制度严格落实证件审批手续,制定《梅州市委政法委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申请表》逐级审批,及时掌握干部职工因私事出国(境)去向、事由等情况,使用后及时收回并登记。

4.市法学会经费使用不规范

(24)2017年违规支出相关费用。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过程:

一是2021年3月25日、31日上午在委机关309会议室组织办公室财务、会计人员学习《市委政法委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合法合规使用工作经费。

二是加强经费管理,相关经费使用一律经市委政法委委务会审批决定。今年开展监督检查2次,防止出现类似问题。

三是2021年1月28日发布《中共梅州市委政法委员会2020年度行政经费节支情况报告》,对经费使用情况逐一进行说明。

三、坚持标本兼治,深化巡察整改

下来,我委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委第一巡察组的要求,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一要进一步坚持党的领导。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来抓,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始终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要进一步推进从严治党。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级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发挥领导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带头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灵活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引导党员干部严以律己,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要进一步强化履职担当。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和督办落实的职能作用,实行重点任务分工落实机制,进一步统筹全市政法各级各部门力量,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提升建设名副其实、声名远扬的“平安之乡”成色。要通过巡察整改进一步激发政法队伍干事创业热情,从严从实从细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措施落实,深入开展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深化政法系统“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实践活动,坚决防止发生极端案事件,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和“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四要进一步锻造政法队伍。要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紧扣忠诚纯洁可靠这一根本要求,紧紧抓住政法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精心组织推动。突出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抓好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着力解决政法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政法部门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干事创业精气神进一步提振,着力锻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

我委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为引领,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做到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推进落实反馈意见要求,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推动政法工作实现新发展,不断提升名副其实、声名远扬的“平安之乡”成色,为梅州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广东样本作出应有的担当和贡献,以优异的成绩为建党100周年献礼。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和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3—2342156,邮政信箱:梅州市机关路9号市委政法委大院政法队伍建设指导科;邮政编码:514000;电子邮箱:mzzfwzzc@163.com

 

 

                 中共梅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6月7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