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6月至8月,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教育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10月26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切实抓紧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迅速部署,统一认识。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党组迅速制订了《中共梅州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实施方案》,在组织会前学习教育、开展会前谈心谈话活动、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的基础上,于2018年11月8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通报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准备工作情况,认真查摆了班子自身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并提出了整改措施,参会人员逐一作个人对照检查并开展了严肃坦诚的相互批评。会后,领导班子和成员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形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整改清单,并按整改清单抓好落实,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整改。此外,我局还先后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党组扩大会议、整改办工作会议,迅速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研究部署。按照时间节点,研究制定了《中共梅州市教育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中共梅州市教育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关于组织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迅速组织实施。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了由主持市教育局全面工作的党组成员、副局长梁财生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强化对整改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根据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了细化分解,由党组班子成员牵头,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身整改,按照分工带头抓好整改,并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整改进度进行跟踪督查,同时,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确保整改落实见效。
(三)细化措施,明确任务。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认真梳理七个方面49个具体问题,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了《中共梅州市教育局党组关于落实七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措施及责任分工》、《中共梅州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工作反馈意见整改事项需建立完善各类制度、计划等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局党组负责人负总责,副职领导负具体责任,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抓好分管科室的整改落实工作,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
(四)完善机制,狠抓落实。整改工作启动以来,我局党组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切实把整改过程作为解决问题、建章立制、正本清源、推动工作的过程。领导班子成员广泛开展调研、深入分析查找各类问题产生的根源,并举一反三,及时研究部署,从解决问题的源头上、从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上下功夫,研究制订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制度、方案、措施、计划。整改工作启动以来,局党组班子成员坚持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的良好局面,每周定期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项逐条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党组“四个意识”不强,党的领导淡化
(一)党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学习流于浅表问题
1.对“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组织学习主要以转发、传阅文件和诵读报纸摘要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创新学习方式方法。整改工作启动以来,我局先后迅速开展了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制定实施了《梅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方案,并先后组织调研组赴市内的平远、东中以及广州、深圳、龙岩、汕头等兄弟市进行调研,并形成了4项专题调研报告。
二是建立健全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制订了《中共梅州市教育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并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三是抓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中共梅州市教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对局党组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的讨论交流、认识体会、问题分析、改进建议、研究落实、规范记录等等环节,作出明确要求。
(二)党组政治责任未压实,党对教育的全面领导淡化问题
2.对“领导班子成员政治站位不高,‘两个维护’的政治责任落实到具体工作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加强学习,深入开展调研。局党组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有机结合起来,按照市委市政府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广泛开展“深调研”活动。先后开展“梅州市加快教育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等专题调研活动,并形成《梅州教育改革发展调研报告》、《教育教学专题研究调研报告》等4项专题调研报告。
二是突出重点,全力以赴推进教育现代化工作。目前,全市共有7个(县、区)顺利通过“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区)”验收。全市112个镇(街)全部完成省教育强镇复评,教育“创强争先”领跑粤东西北地区。
三是力促均衡,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出台了《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梅州市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行动方案和梅州市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方案》等文件,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主动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扎实推进各县(市、区)城区优质实验中小学、幼儿园建设工作,目前动工25所,已建成21所,共新增学位近5万个。
四是提升素质,稳妥推进教师管理制度改革。稳妥推进 “县管校聘”试点改革,制订出台了《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市、县(市、区)两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顺利推进,大力提升教师队伍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名师引领作用,在现有省名师工作室的基础上,分期分批打造一批市级名教师工作室,引导广大教师专业发展。
五是立德铸魂,校园文明创建活动卓有成效开展。制定并印发了《梅州市教育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道德建设实施方案》,构建了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德育网络,学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不断上水平。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校园创建成效显著,到2018年底,共有2所学校被评为广东省文明校园, 50所学校被评为梅州市文明校园, 5所学校被确定为梅州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学校。
六是积极应对,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上出实招。积极组织教研员队伍和高中骨干教师到东北师大、浙江大学、华中师大等地参加新高考形势下的培训;今年11月,举办了全市新课标培训,培训各高考科目骨干教师1000多人;深入东中、宪中等校,指导学校制订符合学生发展需求的课程实施方案,合理安排好选课走班的配套师资。编写印发了《教研动态》,将最前沿的高考信息和应对策略及时发放给各高中学校。制订了教研工作计划,加大了深入基层学校开展教研活动和指导高考备考的工作力度,深受基层好评。积极实施“一校一品”工程,推动学校内涵特色发展,2018年新创建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27所,省校园足球推广学校54所,积极推进“广东汉剧”、客家山歌进校园等活动,中小学生的文化艺术素养明显提升。
七是夯实基础,不断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不断完善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完成市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搭建工作,实现了与全市所有学校的网络连接和资源共享,受益学校1066所,教师5.6万人,学生56.6万人。广泛开展“网络晒课”、“送教下乡”、“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等活动,有力推动了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合理运用。
(三)党组缺乏担当,核心作用发挥不足问题
3.对“党组在班子建设、干部监管、权力运行监督和问题防范机制等方面,主动作为不够、办法不多、措施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围绕全国教育大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通过中心组理论学习、全局干部职工大会、支部大会等加强学习教育,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二是修订《中共梅州市教育局党组工作规则(修订)》(梅市教党〔2018〕28号),并按照工作规则的议事决策、理论学习、民主生活会、思想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严格开展工作。按照整改工作要求,重新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落实岗位责任。
三是班子成员主动深入基层调研,10月底至今,我局围绕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教育改革发展,组成调研组深入到市内的平远县、东山中学以及市外的广州、深圳、汕头、龙岩等地开展调研,积极借鉴外地加快教育发展成功的经验和先进的做法。
四是我局组织各科室通过《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目录管理系统》,从省级和市级通用目录中,结合实际挑选我局实施的行政职权事项,形成权责清单,对每一事项的“责任事项”、“问责依据及监督方式”、“备注”三项要素进行补充完善,经市编办审核后,在我市网上办事大厅和局网站进行公布,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五是制定印发《梅州市教育局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三个办法(试行)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教策〔2018〕7号),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增强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六是11月我局依据《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对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已经结案的各类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查,并报市法制局进行评查。
七是12月5日组织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和市直学校主要负责人召开市直教育系统警示教育会。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财生针对近期教育系统发生的案例进行剖析,对市直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警示教育和专题辅导报告,用“身边的案教育身边人”,以案治本,做好执纪“后半篇”文章,提醒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始终绷紧纪律之弦,使党员干部从案例中吸取教训,做到慎权、慎欲、慎独、慎微,达到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4.对“领导班子履职能力、担当精神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领导班子成员对照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结合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履职尽责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制订整改措施,通过全面落实整改,进一步提升班子的履职能力。
二是领导班子成员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业务培训等形式,参加各种培训学习,提高自身能力。
三是调整了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德育与学校安全管理科”由班子中排名第二位的副职领导同志担任。
四是制定了《关于领导干部不作为不尽责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密件),增强领导班子担当精神,推动能上能下成为常态,形成干事创业、尽责作为的良好氛围。
5.对“民主集中制原则淡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制订了《中共梅州市教育局党组工作规则(修订)》(梅市教党〔2018〕28号)。
二是主要领导加强与班子成员的沟通联系,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和谈话提醒活动。
三是坚持“一把手”末位表态原则。领导班子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时,班子其他成员先表态发言,各抒己见,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由“一把手”综合集体意见作最后陈述表态,会议记录员进行详细记录。
6.对“科室权职不清,经常互相推诿,整个队伍呈现消极被动应付局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对照“三定”方案和现承担工作任务,重新全面梳理各科室(站、中心)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了梅州市教育局内设机构及直属事业单位工作职责,对“三定”方案中未明确的工作任务,参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职责,由业务相近科室负责承担,待机构改革后按“三定”方案严格执行。
(四)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挂空”问题
7.对“党组开展意识形态理论学习不够,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掌握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构。印发了《关于成立梅州市教育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梅州市教育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构建起党组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分管责任的责任体系。
二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制定了《梅州市教育局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责任科室的职责分工。
三是加强阵地管理。按照第一巡察组的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管理的通知》,确保教育系统举办的形势报告会和哲学社会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论坛、讲座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
8.对“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消极被动慢作为,组织实施民生工程进展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成功选取了施工企业。我局于2018年8月30日向市政府呈报《请求批准推进梅州市实验小学第三次施工招标启动工作的请示》,市政府张晨副市长批示依法依规推进工作。在总结前两次招标失败经验的基础上,经积极沟通,市代建中心于2018年10月18日完成第三次施工单位招标公告挂网工作;于2018年11月8日完成开标工作;于2018年11月12日完成中标候选人公示工作。
二是迅速进场施工。施工企业已于2018年11月15日进场搭建工棚及围闭工地。12月6日,市住建局已正式签发市实验小学施工许可证,已正式进场施工。
三是进一步明确项目实施计划。市教育局和市实验小学筹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8年12月3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梅州市实验小学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梅市教〔2018〕84号),明确工作任务、目标、时限,确保2020年秋季招生。
四是举一反三,推动履职。12月14日,我局召开科级以上干部专题会议,确保以后年度涉及教育民生实事在推进过程中认真履职、主动作为。
9.对“教科书选用不作为”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改过程:
2018年12月4日下发《关于报送高中阶段部分现行教科书版本使用情况及征求2019年秋季高中阶段部分教科书版本意见的通知》(梅市教办[2018]31号)征求全市意见。于12月12日前收回并汇总各县(市、区)及广东梅县东山中学、市曾宪梓中学对更换2019年秋季高中部分教科书版本的征求意见表。 2018年12月17日下发《关于召开更换2019年秋季高中阶段部分教科书版本调研座谈会的通知》(梅市教办[2018]34号),于12月19日上午9时30分在局十楼会议室,召开梅州市中小学教科书选用委员会成员座谈会,一致同意从2019年秋季起更换我市高中阶段部分教科书版本。我局已于12月24日严格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的实施细则》的要求,向省教育厅报备《梅州市教育局关于更换2019年高中阶段部分教科书版本的报告》。
第二方面问题:党内政治生活虚化,党建工作疲软
(一)责任缺失,意识薄弱问题
10.对“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统筹推动党建工作。结合《梅州市教育系统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的实施情况,今年11月底,局直属机关党委召开了党委委员会,对2018年党建工作进行了总结,对2019年党建工作进行了部署。
二是进一步明确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强化党建主业意识,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党建引领,切实发挥党组的政治核心作用,落实每年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4次,把党建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部署、考核。12月16日,局党组研究通过了局党委办提请研究的《中共梅州市教育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工作制度》等6项制度(通知)。
11.对“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制订了《中共梅州市教育局党组工作规则(修订)》并严格执行。
二是对党组会议记录本及内容、格式、记录、归档、使用进行了规范,并实行专人专记。
12.对“机关党委委员不履职”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目前,已制定《中共梅州市教育局直属机关委员会工作制度》、《中共梅州市教育局直属机关委员会会议制度》,以制度规范促进工作规范。
二是加强党性教育和党章学习,提升局党委全体委员的履职水平。11月27日,在党委委员会议上,再次明确全体委员要执行好会议制度和会议纪律。
(二)党组织建设不规范问题
13.对“机关党委设立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2018年1月我局机关党委正式成立并正常开展工作。在市直机关工委的指导下,12月制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管理的通知》,对党委换届工作明确作出了要求。
14.对“党支部未按期换届”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改过程: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换届工作要求。制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管理的通知》,综合考虑教育系统的功能定位、管理层级、规模特点等因素,进一步明确教育系统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的相应任期,并提出要严格执行换届纪律要求。
二是进一步理顺离退休支部的管理机制。积极争取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支持,理顺离退休党员的管理机制。
15.对“党务工作没有专职人员,由科室工作人员兼职”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改过程:
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积极争取市委组织部、市编办的支持,尽快成立市教育局工委,按照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1%-2%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干部,并保持相对稳定。目前,局党委办已向局党组提交了《关于请求配备党建专职工作人员的请示》,待解决。
16.对“发展党员存在问题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落实发展计划,加强培训,确保培养教育考察落实到位,确保各类会议记录和资料真实齐全。
17.对“审查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突出政治标准,严把政治审查和集中培训关。
二是严格纪律,积极开展“近亲繁殖”、“人情党员”、“带病入党”等违规违纪问题的自查整改。对本批20名发展对象所有入党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确保材料齐全、程序规范。
18.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召开制度,按照巡察整改要求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认真做好会前准备,精心制定会议方案,组织专题学习,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及个人发言提纲。
二是会中通报会前准备和征求意见情况,开展领导班子及成员对照检查、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总结会议活动。
三是会后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制定班子及个人整改清单。
19.对“未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突出“三会一课”提质增效。制定下发了《中共梅州市教育局直属机关委员会“三会一课”制度》,按照制度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话谈心等基本制度。
二是依托支部生活日、主题党日等,努力推动党建活动方式创新。今年,局机关、事业支部积极开展了“铭记光辉历史、传承红色基因”主题党日活动,分2批次组织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先后到梅南九龙嶂革命老区和五华县古大存故居接受革命再教育。10月份以来,积极组织局机关和市直学校代表队参加全市的“迎新年•颂党恩•展新貌”大合唱活动,通过唱响红色歌曲这一形式,唱响伟大祖国好、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的时代主旋律。
三是规范党组织会议记录,要求各级党组织书记带头上党课、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会。
四是开展监督检查,规范各级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
20.对“开展专题教育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在局党组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结合“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做到每月有计划、有学习、有记录。
二是局党组按照省教育工委、市委关于开展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的部署,制订印发了《梅州市教育局关于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的工作方案》,并督促各支部抓好落实。局机关、事业党支部召开了学习贯彻习近平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会议,支部书记在会上带头领学。
21.对“开展党员民主评议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局直属机关党委制订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市直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每年年底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市直机关工委的部署要求积极开展评议活动,及时公布评议结果,做好评议结果运用,规范基层党组织的党员民主评议活动,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
22.对“党费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今年6月底已迅速启动申请设立局直属机关党委党费专账的工作,10月底党费使用管理专用账户使用许可证办理完毕,并已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下发了《关于设立党费收缴专用账户的通知》,从今年第四季度起正式启用。制订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教育系统党组织党费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直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切实加强党费管理,做到账目管理规范、科目设置合理、使用范围恰当、审批程序合理,并及时进行公示。
第三方面问题:党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弱化
23.对“缺乏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在原清单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责任清单,经党组讨论研究决定,重新印发《梅州市教育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梅市教党[2018]24号),明确局党组和分管领导责任。
二是经党组讨论研究决定,印发《中共梅州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民主测评工作方案》,结合年度考核,开展述职述廉,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对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扎实推进梅州市教育局、市直属学校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落到实处。
三是12月5日召开市直教育系统警示教育大会,我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分别与分管领导、市直学校、本局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签订责任书的基础上,分管领导与科室各成员现场签订责任书,同时要求各学校要层层签订责任书,在市直教育系统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
四是印发《梅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的通知》(梅市教策〔2018〕27号),在去年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廉政风险点,并进行风险等级评估,进一步增强我局各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力度,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构建“分岗查险、分险设防、分权制衡、分级预警、分层追责”的预警防控模式。
24.对“谈话提醒工作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经党组讨论研究通过,12月我局印发《梅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的通知》(梅市教策〔2018〕28号),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分工,规范程序,规范了市直教育系统谈话提醒工作,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党员干部,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促进党员干部的健康成长,自觉把抓早抓小要求贯穿于教育工作全过程,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微杜渐,治病救人,最大限度保护和挽救党员干部,既体现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又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深入开展。
二是12月18日已将第四季度谈话提醒工作统计表,汇总后报派驻组。
25.对“主责科室履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我局政策法规科(审计科)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积极协助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同时,强化自身法律法规、党纪党规的学习教育,全面系统地、原原本本地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义务教育法,中国共产党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及其学习问答和释义读本,提高业务能力。
二是根据局党组安排,积极派员参与重大事项监督,确实解决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12月3日至14日派员参加2018年教师职称评审过程全程监督。12月19日派员参加梅州市希望教育基金会换届选举,监督选举过程。监督过程中,严格规范监督工作程序,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突出重点,落实监督责任。12月16日现场见证了梅州市实验小学白蚁防治方案开标。
26.对“违纪违规人员处理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根据市纪委办《关于建议对梅州市勤工俭学办公室原主任刘某存在问题作出处理的函》(梅市纪办函〔2018〕25号)认定的事实和结论,认真研究市纪委对刘某在校服供应商资格项目招标过程中已调查核实的问题,依法依规开展自查自纠,坚决落实整改。
二是规范我市校服采购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省有关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要求,我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梅州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梅市教勤[2018]1号),决定转变过去由市统一对校服开展采购的模式,从2018年起,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法定程序依法依规开展中小学生校服采购工作,并将采购方案和结果报备市教育局。
三是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我局联合市工商局、市质监局拟定我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办法后经市法制局规范性文件审定合格后,下发了《关于印发梅州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办法》(梅市教[2018]31号),对我市中小学生校服的采购供应、校服选用、质量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我局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不定期对我市的中小学生校服开展监督检查,杜绝不合格校服进入校园。
27.对“以案治本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12月2日局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讨论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及其测评方案,深入剖析案例等工作。
二是12月5日组织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和市直学校主要负责人召开市直教育系统警示教育会。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财生针对近期教育系统发生的案例进行剖析,对市直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警示教育和专题辅导报告,用“身边的案教育身边人”,以案治本,做好执纪“后半篇”文章,提醒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始终绷紧纪律之弦,使党员干部从案例中吸取教训,做到慎权、慎欲、慎独、慎微,达到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三是组织学习最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读本。
28.对“信访件的核查和矛盾化解的协调督办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压实职责。12月2日经党组会议通过决定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12月3日下发〈梅州市教育局关于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梅市教〔2018〕85号)。
二是对热点问题加强核查。职称评审材料造假问题(梅县华侨中学),11月30日下午,职能部门人事科负责同志到梅县区华侨中学核查并作出相应处理;12月17日,东山学校信访问题已核查完成。
三是加强信访工作调研。12月21日,办公室、信访室到兴宁五华教育局调研信访工作,从2019年起调研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并长期坚持。
四是加强问责。对因工作失误,造成政府热线12345未及时签收而被“亮红牌”的人员调离该岗位并进行批评教育。
五是按相关规定及时办件。《梅州民声》信访工作平台已签收完所有信访件,现已转交相关县(市、区)、相关市直学校并规定在指定期限内完成答复。
第四方面问题:履行全市教育工作主管责任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较多
29.对“民办教育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未完成整改,正在推进
整改过程:
一是认真组织对梅州市东山学校的年检工作。为切实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我局于2018年11月21日上午召开了2017年度梅州市东山学校年检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会议听取了东山学校年检整改工作的推进情况,对学校下一步加快整改工作进度提出了工作要求。同时,要求东山学校制定了年检整改工作台账,逐项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截至2019年1月7日,该校2017年度年检发现的21项存在问题中,已有19项基本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决策机构和监事机构不合理问题待教育局和民政局审核备案),其余2项正加快推进整改。剩余2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中,实验场室未能满足教学需求问题计划于2019年3月30日完成整改;部分学生转学手续未及时办理问题预计2019年3月10日完成整改。
二是扎实推进东山学校宿舍建设管理整改工作。(1)2018年11月28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工作的通知》(梅市教勤〔2018〕11号),要求东山学校对宿舍建设管理工作开展自查整改工作,相关资料已上报我局勤工办,同时还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市直学校严格执行省厅文件要求,杜绝发生宿舍安全问题。(2)12月7日,勤工办派员到学校实地开展整改工作督促检查指导。目前,整改正有序开展。(3)2018年12月11日,梅州市东山学校将学生宿舍建设管理整改情况汇报上报我办,同时报送了《梅州市东山学校宿舍管理机构》、《梅州市东山学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梅州市东山学校宿管老师安全工作职责》、《梅州市东山学校内宿生突发事件处理办法》等有关学生宿舍管理制度资料。
三是抓实东山学校校车安全整改措施。11月25日,我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东山学校切实落实校车安全源头管理责任,积极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校车运行秩序;加强宣传教育,有效提高安全意识。建立健全管理台帐,内容包括校车生产日期、核载人数、运行路线,做到一车一档。目前,东山学校针对校车安全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对发现问题已整改到位。
四是推进食品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1)落实责任。12月3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梅市教体〔2018〕214号),要求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和管理制度,落实各项整改要求。(2)落实保障。要求学校做好规划,加大投入,力争用3—5年时间,通过抓好校园食堂的重建或扩建来改善目前食堂规模较小、就餐人数超过实际供餐能力的现状。(3)规范管理。要求学校在2019年6月底前,着力解决好当前学校存在的食堂备餐间设置不符合要求、相关食品加工流程布局不合理以及设施陈旧且不按规范设置等问题。
30.对“公办幼儿园被民办化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市蕉华管理区已收回颁发的原民办园证。
二是11月30日蕉华管理区召开党委会研究同意,按照原合同条款约定办理解除与原幼儿园承包方钟学宏签订的合同。
三是蕉华管理区已与原幼儿园承包方签订解除承包合同协议书。
31.对“公办幼儿园被违规出租”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蕉华管理区于2018年11月20日与承包人签订解除合同的协议。
二是蕉华管理区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梅市财资〔2018〕21号)等文件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严格资产出租、出借管理。
32.对“发现问题后整改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11月30日蕉华管理区党委研究同意采取以校带园的形式委托蕉华管理区田家炳小学管理,完善管理方案,加强幼儿园办学管理和安全工作。
二是督促市蕉华管理区加快新建幼儿园装修进度。目前,新建幼儿园的主体和绿化已经完善,进入室内装修的政府采购环节,计划在2019年2月工程验收合格、符合办园条件后向蕉岭县教育局申领公办园注册证。
三是举一反三。督促各县(市、区)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指导监管,进一步规范办学、办园行为,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33.对“履行督导职能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改过程:
一是督导机构相对独立问题已经拟好《关于规范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机构设置及配备人员编制的请示》(梅市教请〔2018〕53号)并上报市政府。
二是近期已组织督学对责任区进行教辅APP使用情况核查等,今后,将结合春秋两季开学工作检查、安全专项督查、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等专项督查工作,融合对学校的经常性督导,确保对责任区学校实施每学期2次以上的经常性督导。
34.对“聘任市级督学不合规”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未完成整改,正在推进
整改过程:
已发文《关于推荐梅州市市督学候选人的通知》(梅市教督〔2018〕56号),现已完成督学候选人材料的推荐,近期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工作,公示后报市政府审核聘任,预计2019年2月底前完成此项工作。
35.对“评选工作执行考核标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未完成整改,正在推进
整改过程:
一是严格执行各类评优评选文件规定,认真做好评优评先活动,对需要考核的评优评先活动严格按考核标准开展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经12月2日局党组会研究后,于12月4日向大埔县、五华县教育局下发文件通知,详细了解两名教师的实际情况,鉴于目前两位教师都已返回教师工作岗位,以及之前特殊的原因,现提交局党组再次研究后作出处理决定,计划2019年1月底前完成。
第五方面问题:基金会管理混乱,存在较大的廉政隐患
36.对“基金会理事会及监事会成员不符合任职条件”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严格按照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要求,完善基金会管理人员组织机构,针对现职国家工作人员担任本基金会理事及监事职务问题,迅速筹备基金会的换届工作,经精心组织,12月19日梅州市希望教育基金会顺利完成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理事会,新一届理事会成员均符合任职条件。
37.对“基金会财产资金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严格按照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梅州市希望教育基金章程》要求,制订了《梅州市希望教育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并在12月19日梅州市希望教育基金会换届选举大会上经新一届理事会讨论通过。基金会的财产资金使用由基金会理事长审批。
38.对“违反章程使用资金”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严格按照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梅州市希望教育基金章程》要求,制订了《梅州市希望教育基金会内控制度》,并在12月19日梅州市希望教育基金会换届选举大会上经新一届理事会讨论通过,这一制度的完善将进一步规范基金会资金的募集、管理、使用。经新一届理事会审议,2015年至2017年用于高考慰问、“五四”表彰、“六一”慰问的资金,系请示报告有误,实际资金用于对优秀教师和学生的奖励。
第六方面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时有发生
39.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立即整改。要求教研室立即对相关借款单进行补充完善相关手续,要求经办人员加强学习,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市教研室于2018年10月26日下午召开了主任和财务人员会议,对存在问题进行了规范处理,对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先后支取的备用金已按年度全部逐次存回市教研室账户,分别于2015年12月24日全额还备用金贰万元、2016年12月21日全额还备用金贰万元、2018年10月26日全额还备用金壹万元。
二是加强学习。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全国教育大会等相关精神的学习以及财经纪律的学习并按照财经纪律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
三是加强指导。进一步加强对直属单位财会管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四是完善制度,已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局机关财务工作的补充通知》,进一步提高我局财务管理工作水平。
40.对“公务车辆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加强机关和直属事业科室车辆管理,完成了对原《梅州市教育局机关和直属事业科室车辆管理制度》的修改。
二是严格执行派车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派车登记表,做好局机关和直属事业科室车辆的调配使用和管理。
三是建立完善的车辆管理台账,严格执行控制好公务车辆的运行维护费用,完善台账记录。
41.对“局领导班子及相关科室人员较少深入基层学校调研”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深入开展“深调研”活动。10月底至今,我局围绕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组成调研组深入到市内的平远县、东山中学以及市外的广州、深圳、赣州、龙岩等地进行学习参观,积极借鉴外地加快教育发展成功的经验和先进的做法,已形成了《梅州教育发展调研报告》等4项调研成果。
二是强化对上班纪律的专项督查。制订印发了《梅州市教育局机关工作作风六个规范》,进一步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和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勤奋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脱岗、离岗,上班时间不得炒股、玩游戏、听音乐、网购或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是大力推动转作风提效能。按照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直机关工委的统一部署,以创建模范机关、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为抓手,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实现转作风改作风,提升工作效能。
第七方面问题: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
42.对“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12月14日召开了市直教育系统组织人事干部业务培训会,组织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逐条逐项研读,真正做到学深悟透弄懂,并对组织人事干部进行了业务培训,提升政治素养、政策观念,为高质量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保证。
二是制订了《关于印发〈中共梅州市教育局党组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梅市教党〔2018〕25号)和《关于印发〈中共梅州市教育局党组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梅市教党〔2018〕26号),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
43.对“党组会议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制订了《中共梅州市教育局党组工作规则(修订)》(梅市教党〔2018〕28号),并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三十七条要求,在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时,党组会议记录了党组成员逐一表态的记录和“一把手”末位表态的记录。
44.对“干部选拔相关文书材料不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今后凡是涉及新提拔科级干部的考察材料,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三十二条要求,考察材料中要体现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参加人员范围,考察组人员要签名。严格按照《条例》第四十四条要求,所提任的干部任职发文时间要与党组讨论决定时间一致。
二是制定了《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材料归档清单及要求》,规范干部选拔相关文书材料。
45.对“违规招聘教师”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今后凡是招聘教师,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及《梅州市市直公办学校教师招聘办法》(试行)(梅市教〔2017〕1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执行中坚决执行回避制度。
二是制订了《关于成立梅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梅市教〔2018〕86号),成立梅州市市直公办学校教师招聘工作领导机构,指导监督教师招聘工作。
三是制订了《梅州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细则(试行)》(梅市教〔2018〕103号),今后凡是招聘教师,严格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施,避免类似现象发生。
46.对“不执行‘编随人走’的规定”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未完成整改,正在推进
整改过程:
一是制订了《关于开展不执行“编随人走”问题专项清理工作方案》。
二是按照工作方案开展清理工作,对清理出的没有执行“编随人走”的人员,经局党组研究,免去其现任职务,回到编制所在单位,目前已将免职请示报送市委组织部。现恰逢局主要领导调整,12月底前无法进行人事任免,计划于2019年1月底前完成整改。
47.对“干部人事档案错漏较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制订了《梅州市教育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梅市教党〔2018〕27号),加强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定期梳理检查库存档案,依法依规更正和查漏补缺。
二是进一步规范人事档案的收集、归档、整理工作。按照中央组织部《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严格执行定期收集制度,主动收集、整理归档材料 。
三是提高对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已增配档案兼职人员。
48.对“借调、混岗问题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未完成整改,正在推进
整改过程:
一是制订了《梅州市教育局借用人员管理制度》(梅市教〔2018〕102号)。
二是对各部门借用人员进行全面梳理,在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通过征求科室意见和个人意见,待党组综合讨论后,将一部分人员清退回原单位,确因工作需要需借用的,尽快完善借调手续。现恰逢局主要领导调整和机构改革推进,12月底前无法进行人事调整,计划于2019年2月底前完成整改。
49.对“不重视年度考核”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已制订《梅州市教育局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梅市教〔2018〕100号),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内容、方式进行考核,规范填写年度考核表格。
二是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年度考核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2018年度及今后的年度考核工作,全面考核干部职工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三是按照年度考核办法进行民主测评和公示,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坚持标本兼治,深化巡察整改,努力开创梅州教育工作新局面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局党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应该清醒认识到,目前取得的成效只是初步的,还有不少需要重视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组的要求,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一)强化责任担当,始终把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局党组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增强深入推进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持之以恒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落实到实处。局党组将带领全市教育系统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视察广东重要讲话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制,全面巩固整改成果,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深刻铭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的殷殷嘱托,切实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指导实践、引领发展,争当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传播者、实践者,为梅州建设生态功能区、当好绿色发展引领者,建设生态富民强市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二)全力抓好整改不放松,确保件件落到实处。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促使全局干部职工,在信念上更加坚定,在认识上更加清醒,在作风上更加过硬,在工作上更加务实。对于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对市委巡察组提供的具体线索,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三)增强主业意识,强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局党组成员将坚决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党组各成员要切实发挥好“关键少数”的表率作用,自觉用更高更严的标准要求自己,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形成“ 头雁效应”,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既要在平时抓早、抓小、抓细,又要形成科学有效的制度,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四)注重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对前一阶段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结合巡察发现的问题,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和做法,进一步纠正规范完善。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通过整改促进工作,真正把巡察整改工作的成果运用到教育领域改革发展的实际工作中,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五)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统筹抓好深化教育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要强化责任担当,履行职责使命,切实做到敢担当、会担当、善担当。要坚持脚踏实地,在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的基础上,努力做到谋实事、出实招、出实效。要以市委巡察整改为有利契机,结合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流毒和影响工作,坚持统筹兼顾、整体推进,自觉把扎实做好问题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有机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力以赴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真正把巡察整改的成效体现在党纪党规的严格执行上,体现在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落地生根上,体现在服务经济社会的发展上,重振梅州教育雄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我局党组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针,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增强巡察工作实效,拓宽工作思路,以新思维、新理念、新举措,促进梅州教育新发展,为推动我市 “六先六变”、构建“五星争辉”、打造“三宜”城市的发展战略的实施贡献教育的智慧和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180839;邮政信箱:梅州市教育路5号;邮政编码:514021;电子邮箱:mzsjyj906@163.com。
中共梅州市教育局党组
2019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