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2018年6月20日至2018年8月24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农业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0月25日,市委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态度坚决、行动迅速。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中共梅州市农业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机关副处级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办)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各科室(单位),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落实。
(二)细化分工、明确任务。紧紧围绕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共梳理出7大类27项整改事项,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了27条具体措施。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实施,明确局党组书记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其他责任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根据整改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负责抓好部门(单位)的整改落实工作。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一是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完成情况,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二是建立协同高效机制,实行整改落实情况反馈制度,做好上传下达,及时发现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坚持日常督导检查和集中督导检查相结合,适时对各科室(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改落实不力,特别是阳奉阴违、虚以应付、拒不整改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以上率下,突出重点。局党组要求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的良好局面。局党组书记先后主持召开4次党组会议,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4次推进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任务,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在全面落实整改工作的同时,把握重点,抓住要害,突出解决部分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统筹兼顾,相互促进。我局始终坚持整改巡察反馈问题与落实巡察组工作建议相结合。一是坚持长短结合,按照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明确责任,提出具体时限,确保在规定时限内见到明显成效;对需要长期整治的,按照整改方案持续用力、抓牢抓实,不解决问题、不达到标准决不收兵。二是坚持整改落实与全市农业工作布局结合,定任务、定措施、查缺补漏,确保全年各项任务完成,全力推动农业农村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三是坚持与学习教育结合,以整改促教育提升,以教育促整改落实,运用巡察成果,确保反馈问题逐项逐条整改纠正到位。
(五)建章立制,强化责任。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存在问题,我们及时制定完善了涉及党建、组织人事、财务、项目管理等各类规章制度18项,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4次。由局主要负责同志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整改工作进行检查落实,实行周报制度,党组成员自觉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自己职责范围内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单位要对照问题,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把任务分解到人、把压力传导到岗,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好落实。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第一方面问题:党的领导弱化,核心作用发挥不够
(一)局党组政治意识不够,学习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制订和完善了《梅州市农业局机关学习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抓好学习,整改以来,组织开展了3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等,做到学深悟透。
二是邀请了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的同志为我局党组中心组成员和局系统党员干部讲授了《提高认识压实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增强红色仪式感提升支部组织力》两场学习专场报告会。局党组书记刘玉涛同志于11月30日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辅导,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
三是加强了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教育。牢固树立了“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局领导带头参加各类型的政治学习、教育培训等,并做好学习记录、撰写个人心得体会等。
(二)意识形态工作虚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梅州市农业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梅市农党字〔2018〕27号),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副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办)室、局属各单位党员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二是制订下发《中共梅州市农业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梅市农党字〔2018〕28号),组织了召开党组会,11月30日召开了梅州市农业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局党组书记部署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严防党员干部意识形态领域存在风险。
三是加强党员干部的意识形态的学习教育。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主动权, 强化意识形态风险防控意识。12月6日,由市委宣传部同志为我们上《提高认识压实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专题辅导课。
(三)贯彻落实上级政策、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扎实推进了梅州市2018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2018年7月,我局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形成了2018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方案,并于7月30日呈报市政府的《关于请求审定2018-2020年梅州市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工作事项的请示》(梅市农字〔2018〕70号),8月17日市政府批复同意我局的方案,我局立即着手按程序走招标流程。至10月9日完成招标工作,确定中标保险公司,公示无异议后于10月25日与各中标公司签订了合同书,全面开展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四)存在对政策性补贴工作监管缺失,履职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制度建设。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印发<梅州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规范>的通知》(梅市农函字〔2018〕460号),进一步规范我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加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督查。我局下发了《关于开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植业项目管理工作督查的通知》(梅市农函字〔2018〕559号),各县(市、区)在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对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和种植业项目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开展自查;组织市督查组于12月中旬对各县(市、区)2018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植业项目工作落实开展督查,进一步规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落实。
二是全面实行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财政厅2018-2020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粤农规〔2018〕5号),市农业局和市财政局联合转发了实施方案。同时加强对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审核、补贴工作监督检查、补贴机具抽查核实、补贴投诉调查处理督办等工作。加强监督,确保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公开、规范、高效、廉洁实施。认真贯彻执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农机购置补贴督查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办〔2018〕70号),12月对各县(市、区)进行实地督查工作。
三是按市财政相关项目经费(梅市财工〔2018〕62号)的要求,已于11月16日与委托第三方对全市2015-2017年度油补工作进行抽查审计,并于11月21日制订了《委托第三方机构抽查审计梅州市2015-2017年渔船油价补贴发放情况的工作方案》,第三方审计机构已进驻审计完毕。
(五)执行行业协会与党政机关脱钩政策规定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党组研究下发了《关于清理规范领导干部在“梅州农业十二协会”兼职的通知》(梅市农党字〔2018〕35号),对在“梅州农业十二协会”兼任名誉会长、顾问、秘书长等职务的系统领导干部进行了清理,截止至12月10日,市农业局系统共39人辞去了所兼任的协会职务,并得到所在协会批复同意。同时市农业局不再以局的名义组织召开农业12协会各类型会议。
(六)党管农业站位不高,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党组加强农业项目的管理。切实加强了党管农业站位,对农业项目的申报、评审、下达均由党组集体研究、科学决策,切实按《梅州市农业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梅市农计〔2017〕6号)严格执行,保障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充分发挥项目效益。
二是主动与企业沟通。我局召开了市、区农业部门、项目承担单位等有关人员参加的项目实施专题会议,了解各项目承担单位的实施情况,针对项目完成进度慢的实际提出建议,延长项目实施期限,各项目承担单位按批复实施方案加快完成任务;延长项目实施期限仍无法完成项目实施的3家企业由财政部门收回项目资金。
三是加强与嘉应学院生命科学院的沟通。向嘉应学院生命科学院发出《关于配合落实七届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函》,明确整改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切实按项目任务完成和做好资金使用管理,目前,嘉应学院生命科学院按项目实施完成了任务,切实发挥项目的带动作用。
第二方面问题:党的建设缺失,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薄弱
(七)局党组理论学习重形式轻实效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制定和完善了《中共梅州市农业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梅市农党字〔2018〕37号),按年度计划认真执行。整改以来开展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3场。
二是组织党组中心组开展专场活动,通过领导带头讲学、邀请专家教授授课等的形式做好党组中心组的学习。组织举行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宣讲报告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宣讲报告会》、《宪法宣讲报告会》。邀请了3位专家教授为我局党组中心组成员和局系统党员干部讲授了《“四个走在全国前列”与梅州经济发展》、《宪法在我心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梅州农业创新发展》三场学习专场报告会。
(八)机关党建制度建设薄弱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制订完善了《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梅市农党字〔2018〕25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梅市农党字〔2018〕26号),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党建议事、学习、组织等制度机制。
二是中共梅州市农业局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与局人事科合署办公,负责局直属机关的党建工作,由机关党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人事科1名副科长专职负责党务工作。
三是加强党员学习教育。针对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薄弱的问题,12月5日,邀请了市直机关工委同志为我们上专题辅导课,进一步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不断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九)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制订完善了《中共梅州市农业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梅市农党字〔2018〕38号)、《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梅市农党字〔2018〕25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梅市农党字〔2018〕26号),规范了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并严格执行。
二是组织召开了高质量的《梅州市农业局2017年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梅州市农业局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流毒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梅州市农业局巡视整改暨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梅州市农业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共四场民主生活会,通过深化学习研讨、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等,认真查摆存在的主要问题,深挖思想根源,进行党性分析,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十)以上率下氛围未形成,战斗堡垒作用未发挥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制订完善了《关于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梅市农党字〔2018〕25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梅市农党字〔2018〕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织会议记录的通知》规范了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和会议、学习记录,并严格执行。
二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我局制订的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扎实开展“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活动,落实党支部书记带头讲授党课。
第三方面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管党治党宽松软
(十一)党组政治敏感性不强,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于11月30日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制定了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与年终考核相结合。
二是加强岗位廉政风险监管。对照党廉责任清单进行检查监督,开展科室廉政风险点排查,制订了《梅州市农业局各科(办)室2018年廉政风险排查等级目录》。
三是按照《梅州市农业局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制订了2018年度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机制工作计划,并进行组织实施。
(十二)党员管理不严格,以案治本不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严格党员管理,进行以案治本专题教育。11月30日,以局系统二个违法违纪案件为例对全局干部职工、局下属单位班子成员进行警示教育,举一反三、警钟长鸣。
二是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了《永不懈怠的斗争》、《走向牢狱的“规划”》、《村蝇之害》等警示教育片,通报上级纪检部门关于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使党员领导干部时刻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十三)个别领导干部存在未按要求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现象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已按市委组织部《关于未按要求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领导干部教育提醒的函》的要求,2018年8月14日,局党组书记对两名未按要求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教育提醒,两名同志分别在8月16日在局党组扩大会上个人作检查。严格落实了党政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全面准确具体地向党组织报告有关事项。
二是组织局领导干部学习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相关规定,引以为戒,提醒领导干部认真、如实向组织填报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
(十四)未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因公因私出境证件管理不严格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和管理等相关规定,加强制度建设,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梅市农党字〔2018〕32号),全面加强对局系统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证件办理、管理、审批、登记、保管工作。
二是专人管理登记。由人事科一名副科长负责局系统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的登记、管理等工作。
三是加强教育。对3名逾期归还证件的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
第四方面问题: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
(十五)2015年至2017年市级加快发展精致高效农业推进耕山致富专项资金安排使用不规范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改过程:
一是2017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分配计划,是根据《中共梅州市委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精致高效农业推进耕山致富的意见》(梅市发〔2014〕3号)和《梅州市加快发展精致高效农业推进耕山致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梅市财农〔2015〕105号)制订,经商市财政局后,联合报市政府审定同意,由市财政下达项目资金。按照《意见》精神,市级发展精致高效农业专项资金财政支持年限为2013年至2017年。2018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分配计划,根据本年度我市农业的重点工作,以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制订,由局财务科汇总报局党组研究同意后,向市财政局提请核拨。
二是由于每年中央、省和市三级扶持农业项目资金的数量和金额变数较大,所以不能在当年科学、精准地测算好农业项目专家验审费,造成在总资金中占比较大,且结余资金较多的问题,2018年在市级农业专项资金分配计划中该项目资金未列入计划。
三是今年,中央、省下达的专项资金,严格按省农业厅、省财政厅下达的资金文件要求的使用方向,由各对口业务科室制订分配方案,方案列明项目承担单位、分配资金、任务清单(或绩效目标),由财务科负责汇总呈局党组研究决定后,报市财政局将专项资金分配下达。市级专项资金分配计划由于市级财政资金紧张,只能实行向财政专项申请专项资金,由财政专项下达。
四是2018年7月23日,项目资金结余12067228.37元,至12月25日共推进项目支出9228876.88元,结余2838351.49元。取得阶段性成效,计划2019年12月完成。对于存疑专项资金挪作办公经费问题,该专项是为“招商经费”,“招商经费”是我局每年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招商任务后,次年市财政拨付给我局的补助性资金,由于该资金属补助性资金,可作为招商成员单位补充办公经费。
(十六)项目资金未按实按需分配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党组加大项目资金管理力度,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做好资金的分配,进一步明确了资金分配原则及使用范围。
二是根据市府办印发的《梅州市红火蚁防控应急预案》(梅市府办〔2012〕58号)规定:“红火蚁发生区及周边地区的各级农业、林业植物检疫机构要加强对本地区的调查和监测,其他地区要加强对来自红火蚁发生区的植物及植物产品的检疫和监测,防止红火蚁传入”。对丰顺县虽暂时没有发现红火蚁,但必须做好监测工作,承担监测项目任务进行备注说明。
三是在资金安排上,考虑到除丰顺县外我市其他县(市、区)均发生有红火蚁,但也有责任要进行红火蚁监测与调查,防止传入。但丰顺县与其他有发生红火蚁的县(市、区)分配资金额度相同,2万元,存在未按需分配的问题,今后将加强项目资金分配的管理,分配有关项目资金和工作经费时,加强调研,结合各地实际需要、工作量等按实按需分配资金,以便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第五方面问题:对下属单位缺乏严格监督,部分工作管理不规范
(十七)农产品抽查存在手续不完备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2018年11月开始,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的抽样工作过程中,全体抽样人员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和农产品抽样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到抽查记录事项清晰、可追溯,确保所有抽样单都有被抽检单位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
二是在2018年11月15日,组织了中心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熟悉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十八)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人员进行授课并领取报酬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学校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特别是第五条之规定,“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深刻认识到我校教师只具备“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教师资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之规定。
二是从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第2次面授起,学校成人高等教育2017级、2018级在校生的教学工作,已经分别聘请广东科贸职业学院、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教师为学生进行授课。将来2019级以后的新生,继续长期坚持聘请联合办学院校教师授课。
三是从2018年9月1日起,已经停止发放学校只具备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教师资格的任课教师课时补助。
第六方面问题: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存在“四风”问题
(十九)违规公务接待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查找问题根源,健全长效机制。对号入座深入查找问题根源,认真查摆公务接待标准制订和执行中存在问题和漏洞,及时纠正到位。
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提升业务水平。组织负责后勤接待的同志专题学习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做到有章可循,提升公务接待工作的业务水平。
三是修订管理制度,做到厉行节约。进一步完善《梅州市农业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优化公务接待流程。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按照归口管理、事前审批、勤俭节约的原则,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所有接待事项,必须事先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未经批准的接待费用不得报销,接待工作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开支,杜绝奢侈浪费。修订《梅州市农业局公务接待申请表》,进一步明确细化审批程序、接待标准、陪同人数、经费管理及日常管理监督等事项,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项目,完善公务接待工作管理制度,真正做到厉行节约。已制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农业局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梅市农字〔2018〕183号)。
四是切实履行职责,强化管理监督。切实履行办公室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接待清单制度和接待信息备案机制。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的重点内容,预防出现一次多餐、违法违纪行为。完善公务接待流程,杜绝一次接待多餐、虚列支出、铺张浪费和其他违反公务接待相关规定的现象。
(二十)违规发放慰问金、补助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完善了《梅州市农业局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梅州市农业局机关工会章程》,规范了财务管理。机关工会2017年2月向非工会会员11人发放慰问金是市总工会拨来我局机关工会,用于2017年春节慰问我局系统在职、离退休、转置企业困难职工的资金,虽不属违规向非机关工会会员发放慰问金的问题,但今后机关工会财务管理将对每笔资金的使用情况详细说明,注明经费来源、用途、慰问对象等,严格资金使用监督管理。
二是对局机关离退休支部进行教育提醒,离退休党员的活动经费由局财务科统一管理,严格执行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局机关离退休老干支部党员活动经费规范用于培训党员;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等,不得用于发放电话费补助、参加支委会、党小组会议交通费补助。坚持立行立改,局机关离退休支部党员活动经费不再发放电话费补助、参加支委会、党小组会议交通费补助。
(二十一)违规发放劳务费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市渔政支队于2015年7月对发放劳务费事项已进行规范整改,杜绝发生违规发放劳务费现象。
二是召开会议专门制订整改措施,要求相关科室贯彻执行党的财经纪律和国家的相关规章制度,修改完善《广东省渔政总队梅州支队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报销审批制度,坚决杜绝违规行为。
(二十二)作风拖拉、慢作为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开展自查,市渔政支队服务厅装修余款已于2016年4月办理结算。
二是召开会议专门制订整改措施,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切实端正思想认识,为民办实事,重跟进和落实,端正政绩观;个人与个人、科室与科室之间加大协调力度,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上汇报,并提出工作建议。着力解决了工作拖拉散漫等问题,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力戒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第七方面问题: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
(二十三)党组选人用人不严肃,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严格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组织局党组成员、组织人事干部认真研读条例,重点在推进干部选拔任用民主化、提高民主意识、健全民主制度和完善民主机制等方面入手,将《条例》贯穿和体现在识人、选人、用人和管人的各个环节中。
二是对干部的选拔任用时规范制定推荐考察工作方案,包括时间、地点、工作任务、推荐考察组成员、程序、其他应提交的材料等;完善谈话推荐环节,单位中层正职以上干部均需参加谈话推荐,实际参加谈话人数须超过应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二。
三是严格执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为一年,从任免机关发出试用任职通知时计算。
四是组织“一把手”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干部民主推荐制度,严肃干部推荐纪律,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带头遵守;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民主推荐的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干部推荐大会单位负责人或主持人不得直接点名确定会议推荐人员名单或具有对个别干部针对性的推荐引导意见。
(二十四)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制订完善了《梅州市农业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及局务会议议事规则》(梅市农党字〔2018〕34号)、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中共梅州市农业局党组工作规则》,认真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做好党组成员逐一发言,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并做好详细会议记录。
二是制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党组织会议记录的通知》(梅市农党字〔2018〕33号),规范了党组、党支部等党组织会议记录。
(二十五)借调人员时间长、手续不合规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制订了《梅州市农业局机关借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梅市农党字〔2018〕36号),明确了借用人员的条件、借用人员的审批、借用人员管理,包括借用人员的年度考核等事项。
二是对抽借时间较长的3位同志,根据现在负责的工作,重新办理借用手续,时间半年,待负责的中心工作完成后回原单位工作。
三是对借用局直属单位(无财务独立核算单位)的工作人员,根据局专项工作和中心工作的完成情况,办理借用手续,时间半年。
(二十六)擅自增设机构岗位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取得阶段性成效
整改过程:
一是对局下属单位“三定”方案机构设置进行了全面清查,对未按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设置内设机构的市农机推广站、市农干校、市渔业技术推广与疫病防控中心三个单位的内设机构进行清理。
二是对未按机构编制任职的三个单位共15人,党组下发文件免去了职务,对单位工作量大,业务工作需细化分工的,由各单位进行内部分工。
三是对市植保植检站因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超编2名采取自然减员的方式和根据《广东省设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方案》(粤机编发〔2014〕38号)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系统原执法机构人员,通过考试、考核等办法,择优登记或录用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执法人员。此整改办法,我局将继续跟进,待省编委、省人社厅制订出台《广东省农业系统原事业编制执法人员录用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执法人员考试考核办法》后,梅州市植保植检站超编2名人员通过考试考核方式转为我局机关农业行政执法人员,计划2020年12月完成。
(二十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组织了人事干部学习中央、省、市组织部门关于规范档案工作的要求,对局系统 185份干部档案进行重新核查,按要求对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问答》规定,逐条逐项检查,逐卷档案核实,做好档案审核认定工作。
二是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中,查找出部分未及时归档材料,档案管理人员未进行备注说明,造成材料时间矛盾的,现已对造成时间矛盾的归档材料,进行了清查处理,分类规范了干部人事档案。
三是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全面把好材料收交关、审核关,健全了材料转递转送制度,及时做好了干部人事档案的整理审核归档工作。
三、今后工作要求和努力方向
经两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局党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但也应该清醒认识到,目前取得的成效只是初步的,还有不少需要重视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今后,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组的要求,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和执行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力度不减,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全局干部职工,在信念上更加坚定,在认识上更加清醒,在作风上更加过硬,在工作上更加务实。对于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逐个销号。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对整改工作中已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按照整改要求和责任分工,对各科(办)室、局属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强化干部职工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进一步严明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四)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检查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254084;邮政信箱:梅州市江南新中路78号;邮政编码:514021;电子邮箱:r2254084@163.com。
中共梅州市农业局党组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