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政协原副主席卢斌严重违法被开除公职
发布时间:2022-08-17  来源:梅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4581   字号:

日前,经梅州市委批准,梅州市监委对平远县政协原副主席卢斌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卢斌纪法意识淡薄,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金;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医疗设备销售和验收、医用耗材销售、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卢斌严重违反公职人员廉洁要求,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梅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梅州市委批准,决定由梅州市监委给予卢斌开除公职处分;没收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卢斌简历

卢斌,男,汉族,1969年12月出生,江西于都人,大学学历,1993年7月参加工作,无党派人士。

历任平远县中医医院院长,平远县人民医院院长,平远县政协副主席。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