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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召开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大会
发布时间:2019-05-06  来源:梅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1448   字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部署,4月29日上午,市纪委监委在市委礼堂召开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大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黄建固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上警示教育专题党课,市纪委监委机关、各派驻(出)机构,市委巡察机构,市廉政教育中心干部职工,各县(市、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等共两百多人接受了专题党课教育。

图为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大会现场。

黄建固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委全会的决策部署,深刻阐述了梅州市纪检监察系统自身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通过剖析近年来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件,指出了不讲政治、以案谋私、攀附钻营、扶黑助恶、同流合污、贪图享乐、得过且过等违纪违法“七种类型”。强调要坚持内外兼修,坚持反求诸己、自我革新,着力解决好纪检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政治意识不强、担当精神不够、执纪能力不足、自我约束不紧、监督管理不力、办案纪律不严等六个方面存在的问题。

图为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黄建固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上警示教育专题党课。

黄建固要求,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要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切实增强“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觉悟,以担当诠释忠诚、以实干回报信任;要练好内功、增强看家本领,学习运用好审查调查“七看”工作法、问责“六字诀”和“五个度”工作理念;要认真对照克辉书记提出的“九问”反躬自省,加强“八小时以外”监管,严格家风家教;要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司法监督,以实际行动回应“谁来监督纪委”的问题;要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九条禁令等办案纪律和保密制度,决不拿原则做人情、不拿党纪做交易,健全内控机制,防止跑风漏气、办人情案等现象的发生,经常打扫庭院,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严防“灯下黑”。

图为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警示教育大会现场。

会议要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努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为梅州推动“六争六补”、构建“五星争辉”、打造“三宜”城市范例,实现美丽与发展共赢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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