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宣传 >> 综合要闻
规范用权!梅州市纪委监委追责问责82宗行政复议纠错案
发布时间:2021-09-28  来源:梅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2309   字号:

今年初,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向市纪委监委转来《关于梅州市行政复议委员会纠错案件的情况说明》,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抓总,要求相关县(市、区)纪委监委和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查明原因、查清责任,依规依纪开展追责问责,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7个相关县(市、区)纪委监委及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5个纪检监察组,迅速对82件纠错案件开展核查。经查,这82件行政复议纠错案件主要存在法规适用不当、程序违法、主体不适格、裁量不当等四个方面问题。

例如:2019年2月6日,丰顺县某派出所受理吴某、谢某浩被殴打案,直到11月9日才作出处理决定,且当事双方都不服,均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最后,行政复议机关认定,该派出所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办案超期的程序违法。丰顺县纪委监委决定对主办干警失职失责进行立案审查。

“这些行政复议纠错案主要集中在征地拆迁、劳动纠纷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我们在核查中发现造成行政复议纠错案的原因,主要是相关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存在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业务能力不强、行政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介绍。

目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倒查已发现问题71个,对117个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了处理。其中党纪政务处分8人,诫勉谈话2人,谈话提醒、责令作出检讨等处理107人,对10个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或《纪律检查建议书》。

接下来,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还将联合相关县(市、区)纪委监委和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监察建议的落实,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推动及时整改、健全制度、依法行政。

名词解释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它对于监督和维护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等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