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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县“三个突出”提升巡察实效,扩大震慑效果
发布时间:2019-12-06  来源:平远县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630   字号:
       平远县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采取“三个突出”措施,高质量推进巡察工作。近两年来,先后开展了7轮常规巡察、5轮交叉巡察、1轮村级机动巡察和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1368个,线索222条,立案61宗61人,发出整改通知书136份,充分发挥了巡察利剑和震慑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图为平远县委巡察组入户核查现场)
 
        突出政治巡察


        该县紧扣“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的总体要求,紧盯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突出落实“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和上级决策部署,不断强化政治监督。在巡察过程中,围绕“四个落实”查找政治偏差,从被巡察单位的职责职能入手,透过业务看政治,透过问题看责任,透过现象看本质,充分发挥政治巡察的监督作用,督促和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充分履行职责,切实担负起本单位的政治责任。

 

       突出关键少数


       该县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被巡察党组织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紧扣“一把手”是否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问题线索质量明显提升,巡察的靶向性更加突出,震慑作用大大增强。仅今年以来,就根据巡察移交线索共立案30人,巡察立案数占立案总数42.8%,其中涉及科级干部案件12宗。

 

       突出整改落实


       该县注重加强督促检查,成立3个督查组,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任组长,重点选取涉及民生领域、发现问题多的被巡察单位,通过查阅整改台账、会议记录、规章制度和财务账目等方式开展整改督查,确保巡察发现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注重用好通报手段。将每一轮的巡察整改督查情况以《巡察动态》形式进行公开通报,督促被巡察单位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切实落实“三个必需”。明确县党政班子成员到县直单位和镇村参加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调研督查、上党课时必需带上巡察报告、必需谈巡察发现的问题、必需督查巡察整改情况,切实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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