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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公布第一批专项整治民生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成果
发布时间:2019-12-06  来源:梅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643   字号:

       按照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要求,梅州市纪委监委牵头、会同24个梅州市直和中央省属驻梅单位,对民生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真刀真枪解决群众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各地各部门认真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下联动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日前,梅州市纪委监委会同梅州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扶贫工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公布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民生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的第一批成果。分别是:

 

       一、梅州市民政局深化低保、“五保”资金发放和农村敬老院管理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存折被截留、资金被冒领和农村“五保”老人保障不力等问题。一是开展集中排查。低保和特困排查方面,全市集中排查城乡低保对象54395户、119721人,动态管理清退3536户、7584人,集中排查特困对象16153户、16180人。全市列入需排查重点对象26892户、55769人,目前已全部排查完毕;其中新纳入低保433户、966人;新纳入特困供养176户、180人;新纳入临时救助326人次。农村敬老院管理方面,调整提高梅州市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城镇低保标准70元至705元,农村低保标准484元至705元;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城镇每人每年13479元至13800元,农村每人每年9600元至13800元,较好解决了农村“五保”(特困人员供养)老人保障不力问题。目前,全市通过消防审验、备案许可的敬老院有104间。截至11月底,全市特困供养人员16180人,其中敬老院集中供养1689人,特困供养资金支出1.58亿元。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制定下发了《梅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救助对象信息比对和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梅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梅州市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化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情况“回头看”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弄虚作假、优亲厚友、虚假冒领等问题。联合梅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工作局、残疾人联合会印发了《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情况“回头看”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统筹组织推进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工作。全市各级共随机抽查923户危房改造户,核对有关资料,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反馈存在的各类问题6个。针对核查中出现问题,会同梅州市扶贫工作局向各县(市、区)政府印发《关于加大力度解决相对贫困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规范项目实施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监管,加大力度,摸清底数,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明年上半年基本实现相对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

 

        三、梅州市扶贫工作局会同“1+N”部门深化省定贫困村摘帽后重大专项帮扶项目的后续管理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省定贫困村脱贫摘帽后政策落实不力、工作松劲懈怠等问题。组织开展脱贫成效“回头看”,下硬功夫攻克最后堡垒。印发《梅州市脱贫人口“回头看”工作方案》和《关于下硬功夫攻坚克难确保今年基本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县(市、区)排查并补齐制约贫困人口脱贫的短板问题,摸清脱贫户后续发展需求,制定并实施巩固脱贫的有效措施,防止返贫和脱贫摘帽后松劲懈怠。截至11月底,全市建档立卡相对贫困人口54243户147900人中,已达到脱贫标准的有53765户146483人,脱贫率达99.04%。其中脱贫质量好的有51995户140096人,占已脱贫人口数的95.64%,脱贫质量不高不稳的有1770户6387人,占4.36%;全市未达到脱贫标准的贫困人口有492户1503人,其中脱贫难度较大的有262户850人。

 

       四、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深化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空气、水体和土壤污染问题。一是打好蓝天保卫战。全市共排查“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821家,已完成整治739家,完成率90%;梅州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98.8%,暂居全省第一。二是深化碧水守卫战。印发梅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2019年第1号令,督促黄塘河、周溪河黑臭水体整治。全市排查上报的17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问题和自查发现的备用水源地12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梅州市域内3个国考断面年均水质均达到Ⅱ类,10个省考断面年均水质达标率、优良率均为100%,前三季度全市水环境质量全省排名第五。三是推进净土防御战。编制《梅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建立危险废物风险源数据库,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完成全市重点行业关闭搬迁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基础信息调查和风险筛查工作,现场踏勘地块176个。推进环保督察整改工作,74家镇级填埋场已完成整治验收,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交办的588宗案件已全部办结,省环保督察交办的497宗案件现已办结483宗,完成率达97%。

 

       五、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深化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打击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滥采矿石等问题。开展土地矿产领域违法问题专项整治“百日攻坚战”,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开采稀土等非法行为,充分利用年度、季度卫片、无人机监测和信访投诉举报平台,梳理核查疑似违法图斑,全市共立案9宗,其中刑事案件2宗,刑事拘留9人,逮捕9人;行政案件7宗,罚款27.44万元。

 

       六、梅州市财政局深化涉农资金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农村集体资金使用等问题。一是开展农村“白条账”专项整治。印发《开展村居两委“白条账”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组织各县(市、区)对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村居两委(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的开支项目进行自查自纠,并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县(市、区)逐一落实整改。二是积极推进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截至目前,全市除丰顺县外,其它7个县(市、区)均不同程度开展了农村会计委托服务工作。

 

       七、梅州市农业农村局深化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整治,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制定印发《梅州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程序流程和时间任务节点,指导各县(市、区)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清理核实并确保“三榜公示”。目前,梅州市清产核资工作已完成,全市共核实村组两级农村集体资产总额账面数约54.68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账面数约8.18亿元;资产总额核实数约61.06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约8.3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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