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梅州市纪委监委指定,平远县纪委监委对大埔县林业局林业科技种苗推广站副站长兼县林业局出纳杨海英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海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申报材料,伙同他人套取专项资金,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犯罪。
杨海英身为中共党员、国家工作人员,理想信念缺失,宗旨意识、法纪意识淡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知敬畏,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大埔县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杨海英开除党籍处分;由大埔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由平远县纪委监委将其非法所得按规定登记上交,并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案款物随案移送。
杨海英简历
杨海英,女,汉族,1978年4月17日出生,广东省大埔县百侯镇人,在职大学学历,2005年3月参加工作,200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5年3月至2014年8月,大埔县湖寮镇财政结算服务中心工作(其间:2013年7月至2014年8月借调至大埔县林业局计财股工作);
2014年8月至今,大埔县林业科技种苗推广站副站长兼县林业局出纳(其间:2014年9月起任大埔县林业科技种苗推广站副站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