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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写巾帼赞歌,这几位女纪检人获得市级荣誉
发布时间:2019-03-11  来源:梅州市纪委监察  浏览次数:1453   字号:
      3月5日,梅州市各界妇女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09周年大会举行,会上表彰了梅州市“我心中的三八红旗手”、梅州市“我心中的最美巾帼文明岗”等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其中,梅州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副主任陈海娟获梅州市“三八红旗手”,梅州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获梅州市“巾帼文明岗”。

      3月8日上午,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黄建固委托,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曾小喜向获得市“巾帼文明岗”的审理室和获得市“三八红旗手”的陈海娟同志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向纪检监察系统全体女同志表达节日的问候。获奖人员接到鲜花和祝贺这一份特别的礼物,既意外又激动,表示感谢组织和领导的关心,今后将更好地履行纪检监督职责,在本岗位上继续努力工作,为模范机关建设作出更多的贡献。

      我们一起来看看她们的先进事迹:

      “三八红旗手”--陈海娟

图为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曾小喜向陈海娟同志表示祝贺

      她从事纪检监察工作22年,在信访举报工作岗位工作11年。在信访岗位工作多年的她练就了一副好脾气、好性子,对群众来访,不管群众情绪如何,她始终以“一杯热茶”、“一席暖话”、“一脸微笑”接待群众,耐心倾听群众讲述,认真分析群众诉求,属纪检监察受理范围的认真受理办理,属业务外来访的,向群众解释说明,引导群众向有权管理的职能部门反映或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受理群众诉求,对境况困难且路途较远的群众主动赠予返程路费,遇上雨天将雨伞赠送给群众,让群众从信访窗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她每天都要阅办20多件信件,有些信件字迹潦草,有些长篇大论,有些附了几十页的法律文书或合同契约,她深知群众利益无小事,工作虽烦琐但她从不懈怠马虎,耐心阅读,准确摘录举报内容,并分析研判群众反映问题的性质及可信度、可查性,提出有针对性的拟办意见呈送领导审批。

      她结合信访举报工作实际,自觉学习与信访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社会心理学等知识,培养严实细深的办信作风和以信修身的办信文化。她严于律已,严以修身,遵纪守法,保守秘密,纯洁“生活圈”、“朋友圈”,清正廉洁,干净干事。在家里,她既是女儿又是母亲,既是妻子又是儿媳,她认为每个角色都是责任和担当。既照顾好老人,又抚养教育好孩子,既做好工作,又做好家务,夫妻和睦,婆媳融洽。
      “巾帼文明岗”--案件审理室

 图为“巾帼文明岗”案件审理室成员合影

      梅州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是负责案件审理、申诉复查、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的部门,是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重要“关口”。该室共有干部6人,其中女干部4人,占比66.6%。2018年以来,随着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和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案件审理工作的标准更高、任务更重、时间更紧。面对新的形势要求,审理室主任陈伟同志带领全室干部锐意进取,建立联审机制等经验做法在全省审理业务培训班中总结推广,陈伟同志被评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该室女同志“巾帼不让须眉”,充分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勇挑重担,敢于担当,用实际行动撑起了案件审理的“半边天”,促进审查调查工作实现了新的突破。2018年,该室审理自办、报批案件共111件,同比上升73%,审核自办、报批案卷数832卷,同比激增424%;全市审理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59人。

      在急难繁重的工作任务面前,审理室女同志主动担当、迎难而上,无私奉献、团结协作,化每一次挑战为动力,与全室同志一次次圆满完成了重大案件的审理工作,营造了团结紧张、和谐共事的良好氛围。她们用女性特有的品质和辛勤的耕耘,为审理工作注入了源源不断的动力,展示了新时代女干部爱岗敬业、团结奉献的风采,成为纪检监察队伍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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