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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纪委监委:严肃精准有效问责,推动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到位
发布时间:2021-10-11  来源:梅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1180   字号:

“对领导不重视、履职不到位、整改不力、工作滞后等原因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近日,兴宁市纪委监委召开中央环保督察重点关注案件督办约谈会,对涉及10个重点案件的8个单位“一把手”进行约谈,以精准有效监督和问责推动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真改实改、改到位、改彻底。

为确保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到位,该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制定工作计划,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职责任务,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工作措施,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情况及时跟进、全程监督。

该委发挥“室组地”联合监督机制优势,深入一线发现问题,加强对各镇街各部门各单位整改实施情况的监查,对整改工作不到位、履职不力等情况进行督查和追责。如中央环保督察交办该市黄陂镇大一村、大二村存在禁养区非法养猪等问题,该市纪委监委机关室、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镇(街)纪(工)委和相关部门迅速进行核实调查,实事求是查清事实和责任,对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把监督落实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相结合,通过快速、稳妥、精准问责,督促党员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履职尽责,助力打造天蓝地绿水美生态环境。”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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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该市纪检监察干部查阅落实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情况台账

同时,该委坚持严肃精准有效问责,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立行立改;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的单位和部门,及时约谈提醒;对履职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失职渎职问题,第一时间启动问责程序。截至目前,该市纪委监委聚焦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共开展现场督查22次,立案2宗,给予党纪处分2人,诫勉谈话3人,谈话提醒8人,批评教育9人。

“下一步,我们将以这次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紧盯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进行全方位监督,严肃查处走过场、打折扣、搞形式的‘整而不改’‘改而不实’行为,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巩固整改成果。”该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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