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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纪委监委:庭审现场成“纪法学习+警示教育”双课堂
发布时间:2021-09-09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1113   字号:

为贯彻落实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要求,进一步提升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能力和法治水平,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加强针对性的警示教育,日前,梅县区纪委监委、区法院、区司法局和区普法办联合开展旁听法院庭审教育活动。来自区公检法司、区直有关单位执法部门负责人和区纪委监委从事审查调查工作干部共计60余人,通过视频庭审的方式,观看了丰顺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原大队长、二级警长王某堂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案庭审,“零距离”接受职务犯罪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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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认罪认罚,对自己所犯的错误深感愧疚,愧对党和人民,今后将认真接受改造,请求法庭给我从轻从宽处理,给我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视频中,关押在看守所的王某堂懊悔万分地说道。

据了解,这是梅县区纪委监委首次把“纪法课堂”搬进庭审现场,以典型案件作为“学习教材”,组织该委纪检监察室负责人零距离感受“实战”、现场观摩学习。法庭上,参加旁听的党员干部直观感受了诉辩双方举证、质证以及围绕争议焦点展开的精彩辩论。

“这次旁听活动很有意义,有助于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提高收集、固定、运用证据的思维和能力。”该区纪检监察干部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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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的严肃氛围和当事人的现身说法,让参加旁听的党员干部真切地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沉痛代价。

“开展这次警示教育正当其时、极具意义。作为一名政法干警,要引以为戒,牢记党纪国法,做一个廉洁自律、秉公用权的党员干部。”参与旁听庭审的政法干警代表表示。

据介绍,近年来,该区纪委监委将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载体,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同时,通过探索建立纪检监察人员庭审旁听机制,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法律程序意识,推动实现纪法全面贯通、法法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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