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这张记账凭证的摘要写明了是扶贫资金投资款,却只附带了将10万元从银行划账给项目使用单位的‘结算业务委托书’,没有相应的扶贫资金使用审批表和投资协议书等作为原始凭证呢?那这笔扶贫投资款是否落实到了相应项目?具体又是怎样分红的?分红款究竟有无发放?” 2020年11月,五华县委第二巡察组的小温在仔细翻阅该县潭下镇中村村2019年度村账时,对一张疑点重重的记账凭证抛出了连环问。
“这究竟是做账的财会人员的疏忽,导致遗漏了原始凭证,还是这笔10万元的款项确有猫腻?”凭借丰富的巡察工作经验,巡察组张组长感觉到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巡察组兵分两路,一组问询村支书和财会,了解事情原委,一组到镇扶贫办调阅有关资料,核实该笔款项。
“这笔账容我再想想!”村支书张某犹豫了好一会儿,支支吾吾地交代了10万元款项的来龙去脉。
原来,2019年1月1日,中村村和五华县炎发百香米种植专业合作社签订了《投资协议书》,协议将10万元扶贫资金投入该合作社进行固定投资收益,投资期限为5年,年收益8%,每年年底前支付收益分红给该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共31户133人。
然而,直至巡察组进驻,分红款8000元一直放在村账上,没有发放到贫困户手上。
“那为何拖了一年还不分红?”张书记说明情况后,巡察组继续追问。
“项目使用审批和投资协议书我们都有按照流程申请和签订,后面分红款到账后,因为一直确定不了分配方案才拖到现在,但这笔分红款原封不动放在账上,我可是一分钱没贪污、没挪用啊!”张书记红着脸解释道。
“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既然是产业扶贫资金的分红款,岂能一动不动地在账上‘躺’一年!请你把问题认真梳理后写一份书面情况说明。”张组长严肃批评道。
根据两个小组调查所掌握的信息资料,确认张书记所交代的问题属实后,巡察组立即召开组务会,并把问题梳理后向镇党委反馈,督促及时介入,拿出分配方案和责成相关人员作出书面检讨。在巡察组的督促下,不到一个月,该村31户133人的分红款悉数到账。
“盼了一年的分红资金终于到账了,太感谢你们巡察组了。”当巡察组进村入户开展巡察“回头看”时,已经领到分红款的中村村民包大姐对巡察工作人员竖起了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