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丰顺县纪委监委第一协作区办案人员在研判案情
监督执纪力量薄弱怎么办——
攥指成拳,凝聚合力,探索搭建协作区
“我们室才2人,协作区工作机制出台前,根本满足不了新形势下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要求。”丰顺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林培海直言,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推进,监督对象大幅增加、群众参与正风反腐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呈现出逐年增加的态势。但与此同时,像诸如纪检监察力量不足等问题使得基层监督执纪不同程度存在捉襟见肘的现象。
如何破解这一难题?近年来,丰顺县纪委监委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重视,在增加人员编制的基础上,通过区域协作的方式,对纪检监察室、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力量进行优化整合、要素升级。
协作区怎么搭建?
以丰顺县纪委监委第一协作区为例。该协作区由该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牵头,整合丰顺县城周边6个乡镇(汤坑镇、汤西镇、汤南镇、埔寨镇、北斗镇、八乡山镇)及丰顺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县直属机关纪工委力量,形成一个单元,划分为协作区,改变过去纪检监察室、乡镇纪委或派驻纪检监察组单打独斗的办案模式,科学巧妙地解决了人员紧缺的问题。
“协作区的建立缓解了我们派驻组人员少、效能不高的局面。”丰顺县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长郑春铃介绍,2018年,该派驻纪检监察组接到一条问题线索,但由于案件时间跨度长,证人分布各地,仅凭纪检监察组的两名纪检监察干部难以开展初核工作。“提请协作办案后,今年我们集中力量,并在对接室的沟通协调和指导下,顺利办结了。”
量纪畸轻畸重、人情干扰问题怎么破——
统一出口、交叉检查,确保线索处置质量
协作机制明确线索直接分配到对应的纪检监察室,由纪检监察室对线索进行研判,再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分发给纪检监察室、乡镇纪委或派驻纪检监察组承办。
如疑难复杂的案件由纪检监察室主办,抽调乡镇纪委干部参与办案;简单的线索分派给乡镇纪委或对应的派驻纪检监察组办,并由纪检监察室负责对线索处置进行业务指导、督办和把关,有效防止量纪畸轻畸重的现象发生,确保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在基层,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还面临着“圈子小、熟人多”的考验,“人情关”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要突破的阻碍。
针对这一难题,丰顺县纪委监委统筹监督力量,发挥“联动效应”,采取协作区内各乡镇纪委联合办案、交叉检查等方式,有效解决基层“碍于情面,有所顾虑,压力较大,施展不开拳脚”的问题。
如丰顺县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在查办某案件时,鉴于涉案人员多是该室办案人员的亲戚、朋友,便对该名办案人员采用回避制度,调动其他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力量,联合办案,推动案件顺利办结。
专干不专、能力恐慌怎么解——
建章立制、有序运行,推动工作规范化
这是协作区在培养人才方面取得的实践成效。
近年来,丰顺县纪委监委针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和派驻纪检监察干部不同程度存在业务能力不强、工作规范化水平不高等问题,坚持靶向发力、综合施策,通过定期培训、案件讨论会、以案带训等方式,着力提升协作区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实现监督检查形神合一、纪检监察有效覆盖。
“在以案带训方面,我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挂钩纪检监察室的人下沉到乡镇,带着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干;另一种则是通过协作的方式,将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抽调到纪检监察室,通过手把手教、一对一地带,目前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整体办案水平得到了提高。”丰顺县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彭展洋介绍。
此外,丰顺县纪委监委今年制定了《2020年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监督清单(试行)》,并正在起草《各镇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及年度考核工作方案》,在强化党委管党治党责任意识的同时,倒逼派驻(出)机构、乡镇纪委对照责任清单履行监督职责。
“《2020年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监督清单》从6大方面92项告诉我们要怎么做,让我们更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丰顺县纪委监委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范迎春说。
砂田镇纪委书记彭展能也有同感,他说,“我们的编制在乡镇,但是又受上级纪委监委和乡镇党委的双重领导,有时难免造成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尴尬局面。区域协作办案后,不仅让我们从‘圈外人’变成‘圈内人’,还为我们监督执纪指明了方向。”
针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专干不专的难题,丰顺县纪委监委正在起草的《各镇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及年度考核工作方案》明确各镇党委要严格按照“三转”要求,镇纪委书记、专职副书记以及纪检专干不得兼任纪检监察以外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