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8月至9月,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11月中旬,市委巡察组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抓紧抓实巡察整改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对标问题抓部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局领导班子一致认为,市委巡察“回头看”是加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党规党纪的一次“政治体检”。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指出的问题虚心接受、照单全收,不断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以坚决的态度、严明的纪律、扎实的措施抓好整改,对反馈问题实施台账管理、逐项整改、销号推进;做到立行立改、真查真改,彻底改、改彻底。
(二)压实各级责任,强力推进,对表问题抓落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迅速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多次主持召开会议、研究推进整改工作,亲自研究审定整改方案;其他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认真组织开展整改,共同担负起巡察整改责任;各科室、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责,逐条逐项认领,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问题,立行立改。通过细化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行之有效、细化到人、落实到底。
(三) 强化建章立制,着眼长效,对照问题抓提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深刻反思市委巡察反馈问题,认真梳理分类,剖析根源,对反馈问题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实施台账式、动态式管理,确保问题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坚持把整改工作与加强党的建设、落实从严治党、强化队伍专业化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促进作风转变,不断提升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提质增效。
目前,细化分解的24项2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1个,取得阶段性成效的3个,未完成整改的2个,正按《中共梅州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要求,有序推进。
二、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真改实改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上次巡察整改不彻底不到位问题
1. 对“党组会长期与行政会混开,议题泛化”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修订并印发《中共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工作清单》等制度文件,按层级讨论研究,提升决策效率,提高局党组核心地位,强化对党组工作条例的执行力。
二是进一步规范会议组织管理工作,严格把关分解各类会议议题,从源头上控制议题数量和材料质量。
三是制定《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经费支出审批制度》,规范财务审批程序,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
2. 对“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力,致使市居安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改革问题久拖不决”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在2021年11月24日依法完成市居安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从集体企业变更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手续。
二是根据市政府工作协调会议精神,制定市审图中心改革工作方案和人员安置方案,并于2022年1月18日完成市审图中心人员的安置和清产核资工作。
三是依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授权市国资委履行梅州居安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出资人职责的批复》文件精神, 2022年2月11日上午与市国资委签订《梅州市居安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划转移交书》,全面完成改革工作。
3. 对“党廉建设领导机制不健全”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及时调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并于2021年9月26日、11月5日先后印发《关于调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对业务科长和办事人员开展谈话提醒,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文件材料审核把关。
二是定期梳理相关文件和工作情况,结合领导调整和分工安排,调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
4. 对“仍然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2021年12月17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研究部署2022年党建工作,加强对局机关党委工作指导,支持党委履行对局机关、直属单位各党支部的领导职责。2021年12月底局机关党委对局属各支部进行党建工作检查指导,每半年对各支部“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定期通报情况。
二是全面排查党员党组织关系情况,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规定,及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三是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市区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党支部于2022年2月15日进行了换届选举。
5. 对“对退休党员‘放羊式’管理,部分党员失联”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通过多种形式,在退休党员微信学习群开展网上学习、发放学习资料等,加强退休党员管理,开展党日活动,听取退休党员意见建议。
二是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想方设法与失联党员取得联系,并建立了相关台账。对提供了申请书、入党志愿书等资料的失联党员,重新确认党组织关系,并将党员党籍迁移至社区,由社区党组织负责申报“在党五十年”纪念奖章。
6. 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仍存在‘程序缺失’‘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加强组织工作业务学习,围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开展学习培训,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的业务沟通协调,贯彻执行好干部选拔任用、编制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提高干部人事工作能力,
二是结合实际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材料。认真落实干部考察组与考察对象面谈要求,在干部提拔、晋升动议环节完善动议等程序及相关材料,落实好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
三是对所有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审核情况进行复查,对个别考察缺少《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的进行全面清查,并全部补齐,认真做好干部档案材料审核、材料归档和整理等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7. 对“抽调和借用人员问题突出,造成部分岗位混乱”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修订《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借调人员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借调手续,加强对局机关借调人员的管理。
二是2022年1月10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书记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借调人员回原单位工作事宜。
三是通过公开遴选、转任等方式充实公务员队伍,组织局属事业单位进行公开招聘,不断充实事业单位人员,解决事业单位人员不足问题。
四是2022年2月完成审图中心改革,对人员进行安置,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已退回市审图中心借用人员。
8. 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严格执行会计制度,认真甄别项目类别,确保在建工程“应列尽列”,并对其它项目进行认真排查。
二是清查并补登漏记相关资产。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清理补记漏记的资产,做到举一反三、查漏补缺。
三是制定《市住建局固定资产盘点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资产盘点工作,对固定资产基本情况、账物相符情况等进行全面盘点,形成固定资产台账资料,并建立每年定期盘点的工作机制,使固定资产信息更加全面、准确。
9. 对“大额‘在建工程’长期挂账”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依据《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要求,对符合转固条件的在建工程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二是制定下发了《市住建局关于开展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并认真组织专项整治。
10. 对“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制定下发了《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卡结算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公务卡结算强制结算要求。
二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规范用卡”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财务工作人员严格把关,加强对报销单据的复核审核。
第二方面问题:本次巡察新发现的问题
(一)履职尽责有差距,解决城乡建设突出问题效果不够理想
11. 对“部分代建项目监管乏力,建设工期严重滞后”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2021年11月22日向市政府报送《关于我市建筑市场有关问题的情况报告》,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建筑市场监管工作事宜,2022年上半年出台梅州市建筑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方案,并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建筑市场乱象整治工作。
二是拟定代建项目“超投资、超工期”整改工作方案,修订完善代建项目工程进度管理制度,进一步严格工期延误处罚合同条款,强化招标文件和合同约束力;制定代建项目参建单位履约评价细则,将按细则对参建单位进行评价,作为评定分离实施后定评的依据。
三是通过多方努力,丰顺复退军人医院康复楼工程和嘉应医学院附属医院住院大楼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和移交手续。
12. 对“解决燃气安全隐患问题工作被动”的整改进展情况
(1)对梅州城区大部分瓶装液化气供应站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安全隐患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取得阶段性成效,预计2022年底全面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2021年11月25日以市政府名义印发《梅州市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了梅州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全市瓶装液化石油气整治督查工作,向各县(市、区)下发《关于立即开展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专项清查的通知》,组织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专项清查工作,并不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整治督查。
二是组织召开全市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落实全市瓶装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举办梅州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宣传贯彻培训班。
(2)对“市住建局推动解决管道燃气安全隐患问题缺乏力度,工作被动”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2021年6月21日、9月27日、11月3日向相关燃气企业下发《督办通知书》,要求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每天报告原水煤气管道转换具体用户情况,按时完成整改工作。
二是组织人员现场督查原水煤气管网置换工作,2021年11月10日对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三是定期向市安委办报告原水煤气管网置换工作情况,对多次联系不上或不在该小区居住导致未完成转换的,进行断管停气处理,并重新铺设了新管道,待用户需要开通时再联系梅州中燃公司开通。
13. 对“部分重点工作未按要求完成”的整改进展情况
(1)对“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工作未达到序时进度”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多次召开专题工作会议传达省、市关于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并在2021年11月初全市村镇建设工作推进会议上对我市整治目标任务进行再次制定倒计时工作计划安排表,要求各县(市、区)按时完成2021年度整治任务。
二是建立月、周通报制度。每周(月)通报各县(市、区)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督促加快推进整治工作进度,对整治工作进展较慢的县(市、区)进行重点提醒和通报。
三是全面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削坡建房整治完成情况,对已有农村削坡建房风险点提出科学可行的治理措施,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治任务。
(2)对“推进垃圾分类相关工作有较大差距。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仅为20.2%,离35%的要求差距较大”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未完成整改,预计2025年底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2021年12月29日组织召开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会,通报2021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情况,强化督查指导,委托第三方开展季度评估。
二是进一步建立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和实施方案。起草了《梅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草案)》,并按相关程序报送了市政府,对《梅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完善和细化,于2022年1月29日报送市政府审议。
三是加快推进梅州城区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2021年11月23日和2022年1月6日组织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加快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事宜。
四是引进、培育壮大可回收企业。引进“梅州市干巴精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梅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合作协议”,逐步提高可回收物的资源利用。
(3)对“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监管力度不够有效,部分建筑企业扬尘防治措施不够落实,扬尘污染时有发生”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将扬尘防治工作列入日常监督重要内容,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梅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抓好 “六个100%”抑尘措施。对土方作业施工工地进行重点监管,加大巡查检查频次,督促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加强信息化监管。在建项目工地门口安装视频监控,实时监测工地扬尘状况。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加大查处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力度,督促企业落实扬尘防治主体责任。完成《梅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送审稿)》的起草工作,并经市政府审定后按立法程序以市政府议案形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组织建设存在不足
14. 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2021年11月19日,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会议上,局主要领导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年度主要工作,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意识形态阵地的组织领导,确保意识形态主阵地坚实可靠、不出问题。
二是通过理论学习、宣传教育、日常监督等形式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思想引导和管控,加强住建领域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制定《2022年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建立相关工作台账,组织各科室、单位进行摸底排查、自查自纠,对有倾向性人员由局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提醒。
三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领导及该单位负责人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于2021年12月22日与相关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
15. 对“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统筹兼顾不够,部分工作受影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市工程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于2021年11月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资格,提交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报告》,并经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二是市工程建设综合服务中心2022年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三是将原市质监站负责检测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到市工程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从事检测工作,协助做好检测工作。
16. 对“人员力量统筹安排不合理”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取得阶段性进展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2022年2月11日召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会议,对局机关科室个别人员岗位进行调整,做到人尽其才、人岗相适。
二是机关各科室根据人员实际,重新细化人员职责分工、明确岗位职责。
三是建立行政执法工作长效机制。对局机关各科室在执法检查、线索移送、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诉讼)等环节的职责分工进行明确,形成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的行政执法长效工作机制。
四是按照监管行业特点,对执法监督科人员进行分组,分别对接各科室移交的违法线索,突出行政处罚职能,加强对违法线索的研办。
五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通过转任、调任等方式,补充法律专业年轻干部到执法监督科,加强市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业务骨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机关管理有漏洞
17. 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对业务科长和办事人员开展谈话提醒,加强对党务工作人员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党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对党风廉政建设文件材料加强审核把关,并以党组名义印发相关文件。
二是制定《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对新提拔、轮岗、即将退休的党员干部开展谈话提醒,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每半年组织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18. 对“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将下属单位车辆归还原单位,将执法监督科执法车辆统一进行管理使用。
二是修订《公务车辆管理规定》,将因公使用公车审批表上传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审批,审核通过后留存纸质备案。
19. 对“对提前退休公务员在企业兼(任)职情况不明,监督置身事外”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加强对提前退休公务员管理,向他们传达巡察整改相关要求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
二是根据市委组织部有关精神,制订工作方案,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职、退休公务员兼职取酬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如实填写《干部兼职情况自查表》,对违规兼职取酬的按上级相关规定退缴。
三是加强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监督管理,进一步约束干部从政行为,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20. 对“市住建局与市居安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政企不分。市住建局长期支配使用市居安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人、财、物”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结合清产核资工作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建立固定资产台账,理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市居安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资产产权,做到资产产权明晰。
二是根据市政府《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授权市国资委履行梅州居安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出资人职责的批复》文件要求, 2022年2月11日上午与市国资委签订《梅州市居安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划转移交书》,全面完成改革移交工作。
21. 对“信访工作处置未形成闭环”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立行立改,对2019年以来信访受理登记资料逐项造册,并跟进落实办理情况。
二是加强档案管理,通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访业务系统等业务系统梳理信访件受理情况,完善信访受理件管理,减少信访积案。
三是进一步完善办理程序,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的通知》,加强来访信访件督办力度,实行闭环管理,做到件件有回复。
(四)会计监督职能弱化,审计整改不到位
22. 对“会计基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监督职能弱化”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加强财会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熟练掌握财会相关政策法规,不断提升财会人员履职能力。
二是调整会计核算方式,严格执行《政府会计准则与政府会计制度》。
三是举一反三、全面核查,严格把好财务审核关,加强对报账材料的复核审核工作,严格落实出差审批制度。
四是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对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进行追缴,并在以后工作中严格把关。
23. 对“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修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工会制度》,并严格执行工会制度,补收2019年未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标准收取工会会员会费差额。
二是机关工会自2020年起,不再将离退休人员的相关慰问列入工会经费支出。
24. 对“审计整改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未完成整改。
整改过程:
一是按照预算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执行2022年度部门预算,严控无预算安排支出。组织财务人员对预算法等法规制度学习培训,严格各类支出把关,加强对报销单据的复核审核。
二是专题研究长期挂账往来款情况,制定《长期挂账往来款账务处理方案》,并根据《方案》进行账务处理。
三、坚持标本兼治,转化深化巡察整改成效走深走实,推进住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目前取得的成效只是初步的,下一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组的要求,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在持续整改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确保整改问题见底、成效持续巩固。
(一)持续提升巡察整改的政治认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巡察整改工作的持续深化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坚决对标对表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各项任务,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督和教育管理,不断强化党对全面工作的绝对领导。
(二)持续深化巡察整改的任务落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重落实,稳步推进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改效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继续压实整改责任,加码加力推动落实,确保如期完成整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坚持常抓不懈、监督不松,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坚决防止前紧后松、虎头蛇尾。把问题整改落实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衔接,推动长治长效,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局面。
(三)持续抓好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结合点、找好着力点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得到不折不扣落实。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不断夯实选人用人工作基础,着力培养优秀干部,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及时把愿干事、真干事、干成事的优秀干部发现出来、任用起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244093;邮政信箱:梅州市梅江区江南团结路14号;邮政编码:514000;电子邮箱:mzzjrsk@163.com。
中共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