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梅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1-12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2670   字号: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3月18日至5月1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8月1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切实抓紧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对巡察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巡察反馈后,我局共召开8次局党组会议、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5场干部职工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和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要求上来,稳扎稳打推进各项问题的整改,努力推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和党的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加强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为提高整改工作的时效性、严肃性,局党组成立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密切跟进巡察整改的日常工作,形成了由局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各科室部门参与、全局共同推进整改的责任体系,促进整改工作深入扎实开展,确保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细化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对照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有关问题,局党组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会议等,进行集中讨论研究,进一步逐条梳理、细化分解,形成《七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反馈问题清单落实整改任务表》,明确整改落实责任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下属单位层层落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聚焦巡察反馈问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凡是能立即整改落实的,立行立改,迅速整改到位;条件暂时不具备的,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整改;需要长期努力逐步解决的,制定“路线图”,分期逐步解决。建立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确保逐项落实到位。

(四)完善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局党组坚持立行立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反思问题根源,准确把握形成问题的症结,以此次整改为契机,着力抓好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切实运用好整改成果,把整改成果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与机关事务工作结合起来,着力把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的过程,成为全局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新时代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为梅州苏区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的后勤保障。

截至目前,细化分解的14项23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共建立健全完善25项制度、规定、方案、工作指南等,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盯住巡察发现的问题,逐项逐条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贯彻新发展理念有差距

(一)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及时。

1. 对“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要求不够,对标上级、贯彻落实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国管办《关于推进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有关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强化思想建设提升政治能力,党组会议、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党支部学习会、干部职工学习会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党组扩大会专题组织学习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国管办《关于推进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提升保障和管理效能的改革措施,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要求,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国家统计局的部署,开展2020年度机关运行成本统计调查工作,联合市统计局发出《关于开展2020年度机关运行成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组织34个单位圆满完成统计工作,并报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为不断提高机关运行成本管控水平,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是努力践行新发展理念,立足职能职责,制订印发《梅州市行政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推广方案》《梅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非转经”资产管理制度》《梅州市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梅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报废报损资产处置工作制度》《梅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指南(试行)》《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建筑物推广太阳能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是加强标准化制度建设,修订印发了《市委市政府大院安保人员管理制度》《梅州市市级异地交流干部周转房管理暂行办法》《梅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三方服务质量监管考核制度》等制度。

(二)执行党组工作条例不够严格。

2.对“党组会随意扩大,没有根据议题需要确定列席人员,党组领导核心体现不充分。研究选拔任用干部议题时,非党组成员均参与表决”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做到常学常新。对非党组成员参与党组会议议事表决等方面问题进行反思,确保今后杜绝类似事情发生,并部署修订《中共梅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工作规则(试行)》工作。

二是修订的《中共梅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工作规则(试行)》,进一步明确工作原则,严格执行党组讨论人事工作规则,不断规范党组议事。

三是召开党组会议明确办公室指定专人汇总各科室(中心)的议题,提交党组书记审定。坚持做到会前确定议题、会中做好记录、会后执行决议。各类会议均有明确的会议主持、参会对象、会议议题等,确保会议规范、严肃、有效。巡察反馈会以来,组织召开的局党组会议均严格根据议题需要确定列席人员。

3.对“未按规定如实记录,整理工作滞后。提拔晋升干部纪实材料保存的党组扩大会原始记录与会议记录本中,关于落实回避制度的表述不相符,当事人即会议记录人未执行回避”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召开党组会议决定更换会议记录人员,要求记录人员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详实记录会议情况,对会议记录的每个细节、每个环节,做到认真、严谨、细致,不疏漏、遗漏,做到清晰反映会议决策过程。在党组会上,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公务员回避规定》等法规制度,要求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当会议记录人员需执行回避制度时,由办公室副主任记录。

二是组织会议记录员学习会议记录与会议纪要培训PPT课件,提高会议记录人员记录能力。

三是严格监督检查党组会议记录情况。分管办公室的班子成员在每次党组会议后,审查会议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巡察反馈会以来召开的党组会议,均如实记录与会人员的讨论意见及形成的会议决策,规范会议记录格式,并做好会议记录材料的存档工作。

(三)对标改革不到位。

4、对“‘三定’职责未分解落实。相关职能至今未开展日常工作”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党组会组织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中央《“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等配套的法规制度,坚定不移巩固和深化机构改革成果,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

二是认真研究完善科室职责,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会议决定,将“三定”中的“制定并组织实施接待工作的制度、办法”由局办公室制定,“负责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职能明确由机关事务科负责,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机关后勤的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职责,按职能分解至机关事务科、资产管理科、公务用车科,做到职能职责清晰明了。

三是组织学习实现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工作理念和思路,及时打印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编印的《机关事务工作动态》供领导阅读,购买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推荐的《机关事务管理概论》《机关事务管理研究》《机关事务标准化指引》等书籍供干部职工学习,组织参加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举办的视频培训,提高了干部职工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加强与新成立的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汇报沟通,在制定和完善局机关一批机关事务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事关全市性、全局性、政策性的规划和制度,及时跟进省局制定出台情况,再结合我市实际系统设计机关事务管理制度政策体系,有效推进机关事务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四)履行职能责任有差距。

5、对“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底数不清,督查复核不到位。遇到困难主动作为推动问题解决力度不够、措施不多。一是清理不到位。二是公共资源未得到充分盘活”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提升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和质量,聚焦主责主业,增强责任担当意识,贯彻执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依法依规谋划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是扎实开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摸底工作,制订《梅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指南(试行)》,在前期清查的基础上,先后发出《关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补录入资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工作情况的通报》《关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补录工作的情况通报》(梅市机管函〔2021〕17号),要求未查询单位马上组织相关人员到市不动产档案馆开展房产、土地等不动产查询和补录工作,并将查询情况报我局备案。

三是扎实推进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制订《梅州市市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四是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依据2019年5月清查的闲置房产土地数据,制订《关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漏报闲置房产和土地情况说明及处理意见的报告》(梅市机管〔2021〕3号),加强与国资公司的沟通和协调,及时开展资产处置工作。

6、对“履行公务用车管理监督职责不严格、不规范,监督未做到全覆盖”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加大中办国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梅州市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定向化保障车辆管理办法》等有关公务用车管理法规的宣传力度,用法规指导和推进公务用车监管工作。

二是印发了《关于做好启用广东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粤政易”端工作的通知》(梅市机管函〔2021〕8号)、《关于做好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车辆运行费用数据录入工作的通知》(梅市机管函〔2021〕13号)、《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车改保留车辆申请免喷涂统一标识和免安装车载卫星定位终端审批报备工作的通知》(梅市机管〔2021〕17号)、《关于继续做好公务用车车载卫星定位终端安装和运行维护工作的通知》(梅市机管〔2021〕18号)。

三是全面完成了公务用车平台数据核实工作,车辆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数据信息通过平台建立了完整的电子台账,通过平台执行申请、审核、派车等流程;未开通跨部门综合执法权限的县(市、区)已全部开通跨部门综合执法权限。

四是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要求各单位按照《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车改保留车辆申请免喷涂统一标识和免安装车载卫星定位终端审批报备工作的通知》(梅市机管〔2021〕17号)要求,对车改期间申请的免喷涂统一标识和免安装车载卫星定位终端的车辆进行重新审批报备,经我局局长办公会议审批后报市监委备案,同时,督促各县(市、区)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做好本级有关单位申请免喷涂统一标识和免安装车载卫星定位终端审批报备工作。

7、对“安全意识薄弱。梅南大院危房治理为搬迁而搬迁,采取安全措施不够,搬迁工作推进缓慢,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履行本职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能力,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的要求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召开有关部门关于梅南大院危房治理的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后,立即派出人员积极与相关单位和住户沟通协调。

三是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度,推动倒排计划落实,发出限期完成腾退工作通知。目前住户已全部腾退完毕,并对危楼落实了断水断电措施,同时进行围蔽,限制人员出入。

(五)引领节能环保新风尚不足。

8、对“结合公务用车管理职能,推动公共机构节能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我市公车改革政策有关规定,加大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新能源汽车规定的宣传力度。

二是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印发了《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配备使用工作的通知》(梅市机管〔2021〕7号)、《梅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转发<广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大力推广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新能源汽车的通知>的通知》(梅市机管〔2021〕14号),制定了《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新能源汽车工作方案》。

三是严格落实新能源公务车配备比例要求,目前全市公务用车在车辆配备更新时已按规定配备新能源公务车。

9、对“落实垃圾分类工作不到位。带头示范作用未体现” 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组织专题学习,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业务科室组织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造福中国光耀世界》《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绿水青山造福人民泽被子孙》《习近平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为改善生活环境作努力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作贡献》《推进垃圾分类推动绿色发展》《垃圾分类正成时尚》等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深化了对垃圾分类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进一步压实责任。在市委、市政府大院内张贴垃圾分类宣传栏,营造了良好的垃圾分类氛围;印发《关于做好市政府大院垃圾分类工作的函》,要求大院内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按要求分类设置垃圾桶,切实做好本单位垃圾分类、收集、转运等工作,并加强督促检查。

三是全面规范设置垃圾桶,提高垃圾投放准确率。按垃圾分类标准要求,在市政府大院全面规范设置了分类垃圾桶,加强对物业公司及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严格按垃圾分类要求投放、收集、转运垃圾,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第二方面问题:思想建设不够紧实,意识形态工作有缺失

(一)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够到位。

10、对“党组(扩大)会2019年只有4次开展了“第一议题”学习,未将政治理论结合实际工作深入研究、指导单位高质量开展具体业务工作。2020年以后虽有加强但仍存在缺漏” 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建立健全《中共梅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领导班子)会议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试行)》,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列为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支部会和干部职工学习会的“第一议题”,巡察以来均严格执行。

二是召开干部学习会议,认真学习省委《关于建立健全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的意见》,充分认识“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的重要意义,持续增强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定力和政治能力,切实把“两个维护”落实到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我局加强政治建设的主题主线,不折不扣地将“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落到实处。

三是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在学习过程中,将“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和当前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进行深度融合,扎实开展学习研讨,切实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成果转化为加快推进我局机关事务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安保人员招录及管理不到位,存在意识形态安全风险。

11. 对“招录安保人员政治把关过于从简,未修订安全责任、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等内控制度,未组织安保岗位开展意识形态教育、安全法制宣传培训”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把好安保人员招聘关,依据公安部《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明确的保安人员从业基本条件,制订《梅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安员招聘录用制度》,明确招录标准、摸清拟录用人员基本情况,确保招录人员政治上安全可靠、业务素质过硬、作风扎实。

二是规范安保队伍管理,细化管理规范,修订完善了《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市委市政府大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内控制度。

三是开展现有安保人员信息调查审核工作,通过调查审核,现所招聘安保人员无政治历史问题。

四是强化队伍素质建设,召开安保工作专题整改会议,提高安保人员战斗力和服务水平。开展保安人员意识形态、业务、安全法制教育培训,并明确每季度开展1次培训,切实提升安保人员的政治意识及安全意识。

12、 对“党组对意识形态责任制的落实停留在理论学习层面,结合实际分析研判少。”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不断深化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党组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梅州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中共梅州市委宣传部关于加强市委巡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题检查交办问题督促整改的制度》。

二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结合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完善我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我局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深入推进意识形态工作。

三是定期研究部署。坚持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分析研判。今年第三季度,结合上级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和换届风气工作部署,开展意识形态综合分析、研判工作,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严肃换届纪律,进一步筑牢纪律防线,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第三方面问题:组织建设存短板,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

(一)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推进不够有力。

13、对“自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以来,对把模范机关创建作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重要举措认识不充分,推进力度不足”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建模范机关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创建模范机关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实践要求,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制定《梅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化模范机关创建的实施方案》。

二是先后召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化模范机关动员部署会和深化模范机关创建推进会,党组书记以《打造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模范机关 推动机关事务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为题,讲授专题党课。

三是围绕“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梳理需要重点解决的焦点问题,深入剖析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印发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化模范机关创建排查问题和整改落实清单》,查摆出问题8项,提出整改措施20项,全面开展立行立改。

四是坚持把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作为创建模范机关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践行群众路线,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梅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扎实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五是坚持把提升保障服务管理水平作为创建模范机关的重要任务和有效抓手。充分利用周末节假日,改造市政府大院行车通道、垃圾池,疏通市委、市政府大院排水通道,整改市政府大院配电房周边排水设施等。

(二)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14、对“民主评议党员未按等次评定要求执行”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深入学习党建工作知识。在纪教月期间,支委会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及《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 (中组发〔2014〕21 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7]41号)等党内法规制度文件。

二是规范民主评议党员程序,制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明确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原则、内容和程序。

三是认真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今后的民主评议党员中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开展评议党员工作,确保不再发生评议不规范等问题。

15、对“2019年以来专题组织生活,只有自我批评、无相互批评意见”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支委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深刻领会“批评与自我批评”的重大意义和必要性。

二是制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三是坚持高质量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今年召开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支委会提前研究部署,党支部班子检视剖析材料由支部书记亲自起草,并由局党组督导把关。会上,支部书记带头,党员逐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找不足,明确整改方向。每名同志发言后,其他同志逐一对其提出批评意见,相互批评后发言同志进行表态。专题组织生活会由市委党史学习教育第三巡回指导组副组长全程督导,并对此次组织生活会作了点评。

(三)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

16、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研究人事工作执行回避制度不足,会议记录人未回避;任职谈话制度未严格执行”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文件学习。党组会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公务员回避规定》等干部管理条例、文件,增强党组班子成员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自觉和能力。

二是制作《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汇编》,组织人事部门的干部加强业务学习,增强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三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制订《梅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公务员职级晋升工作暂行办法》《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选拔任用科级干部任职前谈话制度》等办法制度,并在以后干部选拔任用中严格执行,把党管干部原则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

四是党组会议上对未落实公务员回避制度等方面问题进行反思,确保今后研究人事工作过程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切实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纪律。

17、对“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和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存在纰漏。部分纪实材料缺失、制作不规范等”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组织人事干部深入学习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工作的若干意见》(中组发〔2015〕9号)等文件精神。

二是规范纪实工作,制订《梅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试行)》《梅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干部选拔任用和晋升职级工作全程纪实表》。

三是组建选拔任用纪实工作专班,对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和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存在的纰漏,纪实材料缺失、制作不规范、考察材料考察组无明确考察意见等问题进行全面审核,并予以纠正,对档案中缺少的资料如实进行补充。

四是局主要领导专门对负责局干部人事工作的干部开展个别谈话,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要求其注重工作细节,增强组织人事干部责任感和使命感。

18、对“干部人事档案存在材料缺失、无审批机关或填表人确认意见盖章、未及时整理归档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组织人事干部认真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把握其精神实质,强化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技能,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严谨化。

二是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建设,制订《梅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干部人事档案归档管理制度(试行)》。

三是组建人事档案整理工作专班,对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核,对有差错的档案按程序如实予以纠正,补齐档案中缺少的资料。

四是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的思想教育,局主要领导专门对负责局干部人事工作的干部开展个别谈话,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四)下属单位较长时间未运作。

19、对“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服务保障中心批准成立后,历时较长才向市编委上报机构编制方案”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党组会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中央《“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等配套的法规制度,深刻领会精神,准确掌握内容,抓好贯彻落实。

二是按照服务保障中心的“三定”方案,加强与市委编办、市人社等部门的协调沟通,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梅州市市直事业单位“过渡期”工作人员交流工作的通知》(梅市人社函〔2021〕125号)的要求公开选聘工作人员4名,接收军嫂1名,采用公开招聘的方式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1名。党组会对人员进行了分工,服务保障中心已正常有序运转。

第四方面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压力传导不到位

(一)廉政风险点防控制度虚而不实。

20、对“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仅由各科室自查。没有针对权力较集中、可能造成权力滥用的风险点,建立分权、控权的有效办法,仅以‘认真学习’‘加强管理’等笼统表述作为风险防控措施”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加强廉政教育。围绕廉政风险点建设,以廉政教育为保障,利用每周一下午学习制度、纪教月活动,组织学习党规党纪、上级纪委文件精神和观看警示教育片,提醒干部职工加强自我预防、自我教育和自我警示,不断强化干部职工的风险防控意识,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控工作。

二是修订完善《中共梅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领导干部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分析查找廉政风险及原因,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落实专人对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开展督查督办。

三是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发出《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工作的通知》,对局重点环节、关键岗位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对已界定的风险点,研究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切实消除廉政风险隐患。本次共梳理风险点35个,制订防控措施  90条。

(二)财务管理不严格。

21、对“改变预算支出用途”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加强财经纪律学习,党组会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29号)、《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学深、学细、吃透、弄懂。

二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财务管理不严格”问题,班子成员主动认领,积极开展自我批评,深刻剖析原因。召开党组会,对巡察反馈的“改变预算支出用途”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切实规范资金使用,决定经费退回专项帐户,并对财务人员开展批评教育。强调今后的财务工作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重点领域,着力强化预算执行的刚性和约束力,强化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严防挤占挪用等问题发生,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规范工会账户的使用,加强工会经费审核,工会经费收支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是召开两场党组会专题研究预算工作,严格制定2022年度预算方案。同时,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完成了2021年预算绩效考核工作。

22、对“违规经费支出,执行政府集中采购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学习财务制度、财经纪律及财政局下发的相关文件要求,筑牢防线。开展财务廉政风险点的排查,确保财经纪律刚性执行。

二是严肃财经纪律,强化约束,召开党组会,对“违规经费支出,执行政府集中采购不到位”问题进行核查,经逐笔逐项清查,确定支出情况属实,会议要求,财务人员要认真反思,今后,无论巨细支出,都要严格审批手续,做到审批手续不完备不支出,决定将核查情况形成核查报告存档,对财务人员开展批评教育。会议强调,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分管财务领导要增强监督财务管理责任,同时,决定局党组每半年听取一次财务执行情况报告,分析解决问题;不定期进行财务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是重视和加强财务工作,修订《梅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财务管理规定(修订)》,配强财务队伍,今年10月份调整局会计,由具有会计师资格的干部担任。严格执行财务报销有关规定,立即补全记账凭证附件,规范报销手续,加强审批手续、报销凭证等环节审核把关,确保报销手续齐全。

四是提高依法采购意识。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同时,组织财务和采购人员认真学习,认真把握梅州市市级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等文件精神实质,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对把握不准的多咨询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意见,确保应采购的物品按规定采购。

五是加强财务、采购人员的责任意识教育,局主要领导专门对负责财务、采购工作的干部开展个别谈话,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三)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存在漏洞。

23、对“没有建立报告登记制度、管理台账,未严格执行干部职工的出入境证件集中保管规定”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制订《梅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干部职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登记制度》《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办法》,建立相关管理台帐,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意识。

二是严格执行证照管理规定,干部职工往来港澳通行证、普通护照统一由办公室集中保管,完善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人员名册,建立登记备案人员的出国(境)证照台账,制作《收缴/领取因私证件手续单》《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回执单》《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干部职工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登记表》。每半年对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材料进行梳理核对,查漏补缺,确保工作台账齐全完整。目前,全局干部职工持有的证照已全部交由办公室集中管理。

三是局主要领导专门对对因私两次出国(境)旅游,事前没有向单位报告登记的当事人开展个别谈话,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三、坚持标本兼治,深化巡察整改,努力开创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新局面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23个问题已得到有效整改落实,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应该清醒认识到,目前取得的成效只是初步的,还有不少需要重视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组的要求,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巩固并用好巡察整改成果,进一步把党的建设引向深入,为全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强化责任担当,始终把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切实担负政治责任,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以强烈政治担当,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摆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研究谋划和督促检查,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局党组书记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和局属各部门负责人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坚决把自己分管领域的党的建设工作当作分内事,切实抓在手上,全面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二)坚持紧盯不放,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紧盯巡察反馈“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贯彻新发展理念有差距”“思想建设不够紧实,意识形态工作有缺失”“组织建设存短板,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压力传导不到位”4个方面14个问题,围绕巡察整改方案制定的任务和举措,做好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班子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跟踪问效,防止出现反弹。对需要不断深化的突出问题,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有序组织强力推进。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坚持挂账不销账。要加大问责力度,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让党员干部尤其领导干部感受到监督常在、震慑常在,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三)注重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以此次巡察为契机,深刻剖析,着力从个性问题中找出共性问题,从“面”上问题挖掘“根”上的原因,认真汲取教训,研究治本之策,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要将整改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制度形式固化,形成长效机制;要倒查制度缺陷,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等问题的,逐一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努力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工作机制,做到以整改强党建、促发展、转作风,推动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同时,注意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严格执行,放大巡察整改的成效。

(四)加强成果应用,赋能机关事务管理服务高质量提升。坚持将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果作为党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发挥好党组统揽全局的作用,立足于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对标“十四五”时期“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的目标要求,牢固树立治理思维、治理理念,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开展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围绕管理精细、保障精良、服务精勤的目标,创新保障机制、管理方式和保障模式,着力构建新形势下现代化机关事务管理体系。

我局党组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针,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把整改落实与破解新时期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中的难点和深层次矛盾结合起来,增强巡察整改工作实效,拓宽工作思路,以新思维、新理念、新举措,促进梅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推动梅州苏区加快振兴共同富裕而努力奋斗。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289319;邮政信箱:梅州市新中路市政府综合大楼2楼;邮政编码:514023;电子邮箱:mzsjgjbgs@meizhou.gov.cn。

 

 

中共梅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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