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3月18日至5月17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国资委党委进行了巡察,并于8月18日向我委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切实抓紧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市国资委党委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意见反馈会后,市国资委共召开5次党委会议、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5场整改领导小组会议,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引导全委上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整改落实的过程转化为加强机关党建、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机制、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全过程。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国资委党委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及时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对重要问题直接过问解决、重要环节直接沟通协调、重要事项直接督促督办;班子成员发挥关键少数的作用,认真履行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的直接责任,从自己做起、从分管工作抓起,立行立改,真抓实改;机关各科室进一步细化措施、责任到人,确保整改工作紧扣节点,有效推进。
(三)细化措施,明确任务。市国资委党委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及时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清单,对问题进行逐条逐项梳理,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等,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四)完善机制,狠抓落实。目前,细化分解的五项3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0个,占任务数的97%;1个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效,正按整改方案的要求,有序推进。同时,市国资委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建立健全了34项制度、规定及方案,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
二、盯住巡察发现的问题,逐项逐条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政治引领不够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方面有差距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够全面系统深入,学懂弄通做实不够。
1.对“市国资委党委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不够全面系统深入”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制定《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措施》。2021年以来,委党委、委党委理论中心组先后15次、9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重要论述、重要文章,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是2021年8月以来,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研究制定了五个方面贯彻落实意见,并组织开展了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督促企业党组织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重要讲话精神。
2.对“用新发展理念指导实践不足,制度机制改革创新不强”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推动各市管企业成立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统筹推进集团(公司)整合重组和体制机制创新工作。
二是针对两个年度委党委中心组理论自查报告发现的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及时汲取教训,坚决杜绝形而上学问题。
三是进一步加强市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配强配齐领导人员。
四是完善企业相关负责人任免、考核、奖惩等制度,于10月制定实施《梅州市市管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管理指引(试行)》。
五是分类规范企业领导人薪酬绩效激励和约束机制,12月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市管企业副职负责人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
(二)党建引领企业改革发展不突出
3.对“在企业改革改制中,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制定实施《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实施方案》和《梅州市国资系统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突出强化国有企业党的政治建设,发挥企业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是9月向市管企业发出《提示函》,督促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联合集团党委对个别企业现有党组织进行建制整改,建设强有力的党支部班子,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并对该企业举办专题党课,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党规党纪。
三是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基础上,于11月组织督导组开展党建工作综合检查,推动企业党建重点工作落实。
4.对“对企业党建指导不力,党建基础工作弱化”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标检视七个方面的要求,分别组织开展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回头看”和国有企业党建现场督导。
二是于9月向市管企业发出《提醒函》7份,进一步规范党组织设置和党建工作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市委组织部《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2021年以来,新设企业党组织5个,党员发展了214名(其中市属企业34名)。
三是于11月下发《提示函》,督促市管企业建立健全党员评星定级制度,推动党建责任制和生产经营责任制有效联动。同时,下拨党建工作经费,支持市管企业开展“五强五化”示范党组织建设。
四是按照党内法规要求,分别于10月20日、10月27日举办市国资系统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培训班,组织市国资系统170多名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
(三)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
5.对“个别班子成员2019、2020年度述职述廉报告未体现职责范围内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相关内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由委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二是召开2次委党委会议,组织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
三是于9月制定实施《梅州市国资委党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重要内容。
6.对“对市管企业党委履行意识形态责任制督促指导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于9月向相关企业发出《提示函》,责令按规定办理相关内部期刊报批手续。
二是于10月召开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会议,通报对市国资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研究落实舆情防控措施。
三是于9月对市管企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将检查结果纳入市管企业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日常考核内容。
第二方面问题:履职担当不硬实,监管服务有差距
(一)基本监管制度未夯实,“四梁八柱”不稳固
7.对“未制定市属四大公司监管权责清单制度”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深刻认识到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性举措,《梅州市国资委权责清单》稿待呈报相关部门审核。
二是10月党委会专题组织学习《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
三是针对梅州市国企“小散弱”现状,提升服务效能,优化监管职能,改进监管方式,扶持企业做大做强。
8.对“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按照“一企一策、统一口径、奖惩并重”原则实施分类考核,组织市管企业做好年度经营预算和业绩考核方案编制,从严下达目标任务。
二是把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列入《市国资系统2021年度党建工作任务清单》,目前,市管企业所属企业均已制定定岗定员方案。
三是落实“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机制,加强管控企业人力资源成本,现已核准2021年度市管企业工资总额预算,并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制度执行的刚性。
四是加强市管企业内部绩效考核工作指导,并于8月、9月分别组织开展2020年度市管企业工资总额清算工作和市属国有企业2020年在岗职工薪酬统计工作。
9.对“机关科室职能设置不够明确,融合不足,运行不够顺畅,‘管家’整体效能作用未能充分发挥”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组织人员对市国资委“三定”规定进行梳理,提出了职能职责调整优化方案,切实充实办公室“管家”职责。
二是积极主动向市委编办反映,并提交了《关于调整优化梅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职责的方案》稿。
(二)法规制度执行不严格,监管乏力
10.对“存在使用过期废止文件作制度出台依据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广泛收集各市管企业对投资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意见建议,12月已修订出台《梅州市市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
二是加强对相关负责同志的批评教育,并开展提醒谈话,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11.对“监事会人员来自被监管公司,工资福利由原公司发放,依法独立监督不彰显”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强化外部审计监督,市审计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人社局五部门于10月出台《梅州市审计局派驻市管企业审计专员办事处管理暂行规定》,建立派驻市管企业审计专员制度。
二是强化出资人监督,规范过渡期间市管企业内设监事会管理,于12月印发《关于市管企业内设监事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确保监督的独立性、权威性和有效性,待新公司法修改颁布后再相应调整。
三是督促指导监管企业完成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立、制定内部审计计划,强化内部控制日常检查监督工作。
12.对“监管制度形同虚设,制度执行程序化规范化不强,出现被监管企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督促相关企业对责任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二是强化制度执行力度,于7月组织开展市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专项检查工作。
三是加大对市管企业违反合规管理要求问题的警示力度,于8月出台《国资监管提示函工作规则》和《国资监管通报工作规则》。
四是督促指导企业做好财务资金内控自查自纠工作。
13.对“监管手段信息化程度不高,目前与四大公司未建立实时审批决策财务结算资产人员监管信息统计评估系统”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建设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现已通过安全测评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第二级备案,并于10月正式上线运行。
二是着力提升业务人员水平,于6月组织开展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业务培训。
(三)协调、指导、服务不够到位
14.对“协调办法举措不多,对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意见》(国发〔2021〕3号)和乡村振兴战略相关政策响应慢,精神吃透领会不足,带领市属企业发挥国有资本和技术优势,协同政府相关部门积极参与老区苏区建设、乡村振兴的牵头作用不突出,办法举措不多”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着力推进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不断提升梅州市国有经济的竞争力、引领力和创新力,组织编制《“十四五”梅州市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规划》,现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
二是推动市县国企合作发展,相关投资项目加快实施。
三是进一步强化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支持国有企业充分发挥战略、支撑作用,依法承接实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重大产业发展等政府性投资项目。
四是借鉴龙岩、韶关、河源做法,鼓励和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参与整合盘活国有资源资产,实现国有资源资产价值化,进一步壮大国有企业资产规模,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梅州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
15.对“为企业协调解决痛点难点堵点的力度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改进市国资委领导班子成员挂点联系企业的工作机制,强化对企业指导协调力度。
二是相关集体企业性质已重新依法界定并整合重组。
三是督促指导各企业按照《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市国资委履行市属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的通知》要求,完成出资人(股东)变更等工作。
四是梅州迎宾馆改造工程现已完成装修主体工程。
五是客都文旅公司“文旅加油驿站”项目有序推进中。
16.对“推动企业科技创新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督促指导国有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以科技创新催生新发展动能。
二是督促指导企业推进数字化转型,推进监管企业信息化建设,构建企业发展新优势。
三是鼓励市属企业牵头共建联合技术创新实验室、组建创新联合体,加强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承担科技重大专项和重大研发计划项目。
第三方面问题:两个责任未压实,管党治党偏松软
(一)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17.对“谈话提醒抓早抓小不深入”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严格执行提醒谈话制度,分别对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委机关关键岗位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二是于9月制定实施《梅州市国资委党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8.对“开展警示教育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把警示教育纳入2021年度纪律教育月活动的重要内容,并于9月召开梅州市国资系统纪律教育学习月党章党规党纪专题学习会暨警示教育大会。
二是严格执行《广东省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开展党内谈话实施办法》等规定,对受到诫勉处理的党员领导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三是立足于抓常抓长,围绕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时段,借助微信等工作平台,及时向党员干部推送了典型案例,切实筑牢廉政防线。
19.对“廉政风险防控不够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规范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台账,于9月组织各科室开展排查廉政风险,并结合岗位职责,修订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
二是进一步压实市管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于12月制定实施《关于加强市管企业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防控廉洁风险的意见》和《市管企业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防控廉洁风险常见问题清单》。
三是进一步加强市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建设,不断充实企业纪检监察队伍力量。
第四方面问题:机关建设有短板,内部管理不完善
(一)模范机关创建基础工作不扎实
20.对“2020年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工作清单文件停留在纸上,学习考察成果转化不明显”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于10月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自查等“回头看”规定动作。
二是于11月制定《关于深化委机关模范机关创建的实施方案》,用创建工作实际成效推动国资国企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
21.对“国资国企监管业务学习培训不系统不全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于9月邀请市中院法官组织开展“企业风险防范分析”培训,提升国资国企干部职工风险防范意识。
二是各科室分别制订《科室业务学习培训计划》,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形式和时间要求进行学习,营造崇尚学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22.对“留存党费管理使用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于9月将党委(含机关)党费从工会账中拆分,独立建账,确保党费专款专用。
二是对相关人员开展谈话提醒,督促财会人员提升业务能力。
(二)机关内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23.对“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制定相对滞后,一些制度制定不严谨”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修订《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公务接待标准和财务审批额度。
二是对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完善《公务接待工作制度》、《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市国资委党委工作规则》和《市国资委党委“三重一大”事项清单》。
24.对“后勤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加大后勤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严格执行定点采购议价竞价审查、公务用车维修审批、出纳岗位复核流程。
二对违规报销人员开展提醒谈话,责令其退回违规超额报销费用,并对相关采购、公车管理、财会人员开展谈话提醒,督促业务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制度规范。
三是修订完善《采购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请休假管理制度》。
25.对“增加企业负担”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10月党委会传达贯彻学习《预算法实施条例》,要求各科室严格项目建设前期申请、审核把关,提高预算估算的准确性,坚决杜绝类似现象发生。
二是积极主动协调解决企业在生产运营过程中的困难问题。
26.对“对群众来信不重视,处置不及时不细致”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组织学习《信访条例》,提升业务人员的履职能力,同时对相关承办人员开展谈话提醒,提出批评教育。
二是积极主动和相关部门沟通对接,现已核实相关情况。
三是修订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并建立信访台账,强化督促落实。
(三)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选人用人纪实意识不够强
27.对“人事档案整理不完备”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组织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复核,形成了问题工作台账,补充了干部履历表、工资变动审批表等人事档案材料。
二是10月召开党委会集中学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规定,进一步熟悉和掌握干部人事档案的主要内容、分类和基本要求,并对干部职工档案材料及时整理归档。
28.对“选人用人纪实意识不强,回避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组织开展核查选人用人会议记录情况,并对相关记录人员进行谈话提醒。
二是加强选人用人业务学习,分别于9月、10月召开党委会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回避规定》《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党内法规制度,进一步熟悉和掌握选人用人政策和工作流程。
第五方面问题:巡察整改有疏漏,督促指导不足
(一)督促指导巡察整改不够有力,对市管国有企业专项巡察中指出的需整改问题至今仍有2个未完成整改。
29.对“‘房产权属不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隐患’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发出《提醒函》,督促相关企业抓好国有资产认定管理工作。
二是市国资委研究明确产权界定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办法。
30.对“对巡察发现的个别企业 “自营”工程少,“挂靠”项目多、经营风险大,容易引发诸多问题的整改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于9月组织开展市管企业财务工作业务培训,专题学习有关财务、资金、债务风险的文件精神。
二是建立市管企业财务问题台账,有效推动市管企业做好财务管控、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防控。
三是督促相关集团公司落实主体责任,并下发《国资监管提示函》,有效规范全链条管理,稳妥推进转变经营发展模式。
(二)推动解决问题力度不强,方法不多。
31.对“对市委转来省监委《监察建议书》指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协调,全力推动整改落实。
二是提请市政府研究解决相关部门管理企业划转工作。
三、坚持标本兼治,深化巡察整改,努力开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工作新局面
经过3个多月的集中整改,市国资委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市委的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市国资委党委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抓好整改工作,从源头上、机制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以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
(一)坚定不移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将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振奋精神,团结奋进,带好队伍,积极履职,继续发挥国资系统在梅州市经济建设中的作用,为梅州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全力以赴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
坚持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持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反馈问题逐条逐项整改到位、落实到位。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严格标准,紧盯不放,持续整改,直到任务完成发挥实效。
(三)坚持标本兼治构建工作长效常态机制
以深化整改为契机,以点带面、立足长远,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狠抓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标本兼治。对整改工作中建立的制度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对已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制度措施,按照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全面提升国资国企监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283980;邮政信箱:梅州市梅江区团结路9号;邮政编码:514021;电子邮箱:mzgzwbgs@meizhou.gov.cn。
中共梅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