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情况通报】中共梅州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9-11-22  来源:梅州市委巡察办  浏览次数:1162   字号: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至5月,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8月上旬,市委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切实抓紧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切实提高站位、深化认识,担当负责、狠抓落实。专门成立了梅州市财政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党组成员和二级调研员、世行办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其他责任领导按照职责抓好分管科室(单位)的整改落实工作。8月13日召开了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具体措施要求。

(二)制定整改方案,抓实责任分解。紧紧围绕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研究讨论并形成《中共梅州市财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报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印发实施。建立整改问题台账,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责任人员、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建立高效协同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对整改进度实行动态管理、台账推进、挂账销号,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三)坚持统筹兼顾,推动工作落实。把巡察整改工作纳入到全局工作之中,使巡察整改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坚持做到“三个结合”:一是坚持巡察整改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选取8个课题开展调查研究,并推动解决6个重大问题和难点事项,用巡察整改的实效检验主题教育的成效。二是坚持巡察整改工作与落实“以案促改”工作相结合。根据落实“以案促改”工作的有关部署安排,扎实开展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治理、“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财政干部队伍专项整改等工作,把相关问题与市委巡察发现问题一并整改、一并推进、一并落实。三是坚持巡察整改工作与推进财政重点工作相结合。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加大力度抓好增收节支、减税降费、厉行节约、防控风险等财政重点工作,做到了巡察整改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四)狠抓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局党组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并抓好巩固提高;对需要持续改进的问题,明确任务要求,强化督促落实。同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刻反思问题产生的根源,全面排查类似问题,着眼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按照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修订完善或制定了26项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方案或措施,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铲除滋生问题的土壤,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目前,细化分解的24项4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2个,占任务数的100%。

二、盯住巡察发现的问题,逐项逐条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政治建设不够有力,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存在差距

(一)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不够到位。

1.对“抓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不够牢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中心组学习的常设内容,机关党委、党支部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第一议题,坚持学原文、悟原理。

二是新制定《梅州市财政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工作方案》《梅州市财政局领导同志开展学习教育工作方案》。

三是9月16至20日,局领导带头参加为期一周的专题学习研讨,9月17日和9月19日分别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初心使命的重要论述”等六个专题。

四是每位局领导在学习研讨中进行专题发言,并就如何做到学以致用,指导实践,推动财政各项工作,为梅州苏区振兴发展提供有力财政保障展开学习讨论。

(二)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2.对“以行政文件代替党组发文,如2017年、2018年领导分工文件、近三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等以行政文件印发”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制订并认真贯彻落实《梅州市财政局党组议事制度》,落实局“三重一大”制度。

二是修订公文办理制度规定。对《梅州市财政局公文处理规定》进行了修订,要求以“中共梅州市财政局党组”名义印发的文稿不得以“梅州市财政局”的名义代替印发,进一步规范了财政公文办理。

三是加强公文制发审核管理。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范,严格文件制发内容的审核、审批、用印等的把关管理,做好保密审查管理,确保了局机关公文处理、文件制发管理规范化。

四是组织学习公文处理规范。组织各科室(单位)资料员等对《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进行了认真学习,进一步提升公文办理水平和综合能力。要求各科室(单位)按公文格式规范制发公文,确保公文的严肃性和规范化。

3.对“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认真落实《梅州市财政局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坚决落实好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凡是属于局“三重一大”事项清单的,必须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审议决定,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二是会前印发局党组会议议题安排表,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参会人员签名工作和会议记录,做到如实记录具体讨论事项、班子成员的表决意见、决策程序等。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各项选人用人程序,每次人事任免均分别讨论表决,均已落实好班子成员逐一表态和“一把手”末位表态的规定,如实记录发言情况。

4.对“个别班子成员沟通、协调能力不强”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全面加强班子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建设,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全面提高班子成员素质,充分发挥党组核心作用。

二是以中心组学习、主题教育集中学习研讨为平台组织集中学习;邀请市党史办主任来我局作《梅州光荣的革命历史》专题讲座;给每位局领导分发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选编》等11份学习资料。

三是加强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财政业务知识等学习,制定《梅州市财政局开展“深调研”工作方案》,要求局党组每位成员深入到县(市、区)了解财政收支情况或专项资金、财政运行、经费使用情况,掌握更多基础材料,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四是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9月份局领导进行了谈心谈话,做到坦诚布公、真诚相待,班子成员之间通过多沟通、勤沟通,更加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

(三)财政职能作用发挥不够突出,抓收入工作需加强。

5.对“财源建设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组织各业务科室专题学习研讨粤发〔2018〕32号等四份与积极财政政策相关的文件,认真分析,提出财政部门贯彻落实思路。

二是认真学习研究粤港澳大湾区和“一带一路”建设相关政策,在财政资金困难的情况下,按照轻重缓急原则,优先支持构建“5311”绿色产业体系和精准招商引资项目,积极培育新增税源。

三是每月专题向市委、市政府和市主要领导汇报财政收入情况。9月9日,市政府召开研究土地储备和出让相关会议,我局提议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推进合力,研究加快土地储备和出让力度的措施,增加与土地出让相关的财政收入。

四是加强对县级财政收入的监督,动态掌握全市8个县(市、区)的财政收入情况,督促县级加强财政收入征管,尽最大努力完成收入任务。局领导和相关人员分别到丰顺、大埔、蕉岭等县财政局调研财政收支、债务管理和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等重点工作。

五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研究落实老区苏区和减税降费政策,大力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并形成《梅州市减税降费工作情况汇报》等调研报告供市委市政府参考。积极落实《梅州市促进先进制造业招商引资工作若干措施》等政策,在企业贷款贴息、财政贡献奖励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扶持企业加快发展,涵养新增税源。8月22日分别到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和梅州好万家实业有限公司进行调研。

6.对“财政收入质量不高,非税收入占比大”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根据省财政厅统一部署,测算全年收入完成任务数,督促各级各部门采取措施加快收入进度。局领导和相关人员分别于8月20日、9月6日和10月14日到丰顺、大埔、蕉岭县财政局调研财政收支、债务管理和省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等重点工作,督促县级加强地方税种收入,提高税收收入占比。

二是牵头草拟《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梅州市财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代拟稿)报市政府审定印发实施。通过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财税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税收收入等情况。

三是8月29日下午,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财税收入问题,我局就如何加强地方税收提出具体建议。我局多次主动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贯彻上级减税降费政策,研究分析我市地方税收存在的问题,形成合力共同抓好减税降费和财政收入工作。

7.对“‘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够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全面加快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并多次协调非税收入代理银行开展联调测试工作,已于9月25日上午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开出梅州第一张非税电子票据,初步实现“数据控费”、“源头监管”的监管方式。

二是我局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9月4日向市直所有预算单位发出《关于开展市直单位非税收入征缴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市直所有预算单位及其所属下属单位对今年1-7月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和解缴财政情况进行自查。

三是根据各单位上报的自查情况,在10月底前抽取部分单位进行检查。根据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征管工作,并会同相关部门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四)预算执行不够到位,财政资金管理不够规范。

8.对“财政资金管理不够完善。未及时制定和完善各类财政资金审批程序,2018年12月才出台梅州市本级资金审批管理办法”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完善财政资金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代拟了《中共梅州市委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代拟稿),已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按程序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印发实施。

二是组织业务科室再学习《梅州市本级财政资金审批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三是健全财政资金拨付流程,规范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预算资金支付管理。严格执行经人大批准的预算,督促指导部门执行经批准的预算,严控跨科目、级次和项目的预算调剂;严控年中新增支出,市级已将今年预算执行中需要调整的事项及时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9.对“预算编制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严格执行预算法,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紧紧围绕省“数字财政”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财政核心业务管理。

二是加强对部门的业务指导和沟通协调,并做好项目库前期准备等工作,为2020年预算编制能进一步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打好基础。

三是加强与市人大的沟通联系,除按法定程序需报送市人大审议事项外,还及时向市人大报告财政运行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争取人大的支持。

10.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预算执行率低。市财政局下达市本级预算指标后,未及时跟踪后续执行进度,督促加快项目审核、资金支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按照省财政厅建立的省市县项目库系统,组织市县两级部门各自做好2019-2020年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

二是督促市业务主管部门根据省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的任务清单、绩效目标和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尽快组织实施和申请资金拨付。

三是依托省财政厅建立的省级转移支付数据挂接系统,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快项目审核、资金支付和实施,将未分配的资金及时下达,加快项目支出进度。目前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预算执行率比上年同期有所提高。

(五)防范化解地方财政运行风险存在差距。

11.对“前期举债规模较大,偿债压力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完善了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月报制度,依托财政系统监测平台和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按月报送债务数据。

二是落实2019年新增债券支出进度情况月度通报制度。组织全市做好2019年下半年及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收支预测,防范债务风险,确保不发生风险预警。

三是制定了《梅州市优化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目前全市和市本级已完成全年化解任务,全市2019年无新增隐性债务。

12.对“对融资平台公司监管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市国资委履行市属国有企业出资人职责的通知》精神,4家融资平台公司(下属二级及以下企业7家)监管责任已划归市国资委。

二是市国资委发出了《关于落实市属国有企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函》《关于开展市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整改,要求11户市属融资平台公司定期上报《企业财务快报》及相关财务报表,加强11户市属融资平台公司资产负债约束,建立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三是市国资委已将《梅州市国资委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呈报我局,我局积极配合市国资委对融资平台公司的财务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方面问题:思想建设不够深入,学习教育缺乏实效

(六)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扎实。

13.对“三年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未按要求形成年度学习情况总结,个别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学习笔记。2016年、2017年度学习形式单一,仅以文件传达为主,结合工作开展讨论不多,学习效果不够明显”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坚决执行党组理论中心组的学习要求,派员检查了今年以来的学习笔记。

二是按要求向市委宣传部(讲师团)上报了今年上半年的党组中心组学习情况。

三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做了很好的探索和实践,在9月17日和19日组织开展的专题学习中,各位党组成员既有系统的集中学习,同时也能结合实际、结合分管工作就所学专题,进行了很好的主题发言。

(七)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力度不足。

14.对“局党组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不扎实,党组织未按相关要求,做足‘规定动作’”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强化政治学习,新制定《梅州市财政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工作方案》,明确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支部“三会一课”的主要内容,并结合财政实际,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

二是8月30日下午,局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事宜,开展“两学一做”专题学习。

三是9月16日至20日组织局领导开展为期一周的专题学习研讨,每位领导进行了专题发言和学习讨论。

四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弘扬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精神”主题教育活动,9月19日和20日组织81名党员前往蕉岭县三圳镇九岭村参观“蕉岭县第一个党支部”旧址,到蕉岭县新铺镇尖坑村参观“谢晋元纪念馆”。

(八)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15.对“局党组织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还存在薄弱环节。一是专题学习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次数偏少,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总结计划;二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虽有组织专题学习,但学习的计划性、系统性不够;三是部分党组成员未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没有进行相关阐述”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切实加强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

二是制订《梅州市财政局意识形态2019年度工作计划》。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等内容的学习。修订完善《2019年梅州市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计划》,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的专题学习列入学习内容。8月30日下午,局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学习了意识形态相关内容《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一文。

四是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局党组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进行阐述。

第三方面问题:组织建设不够扎实,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九)干部结构老化,专业化队伍建设存在不足。

16.对“干部队伍存在年龄结构偏大、专业人才不足,中青年骨干较少”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科学选好用好年轻干部。2017年以来,大力引进、及时补充了共20名专业对口、充满活力的年轻干部。加强了中层干部的力量,从中青年干部中选拔任用了1名正科级、7名副科级干部。

二是加大公务员招录、遴选及转任工作力度,大力引进、及时补充专业对口、充满活力的年轻干部,今年向高校选调优秀毕业生1人、新招录公务员4名、外单位调进3人。

三是突出政治性、专业性。在公务员招录或遴选中注重人才的专业技能,在选调及新招录公务员中,注重突出专业性,新进人员的专业主要围绕财政、会计、审计等来设置,提高财政干部队伍的专业化程度。

(十)任用干部工作程序不规范。

17.对“任前公示不规范。2017、2018年干部任前公示期未从发布公示通告的第二天起算,公示期扣除发布当日或节假日不足五个工作日”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组织人事干部专题学习了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贯彻落实整改要求。

二是组织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

三是在我局最新一轮的选拔任用干部中,任前公示已严格执行了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制度,做到立行立改。

18.对“事业领导干部未实行任期制”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组织学习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要做到立行立改,在今后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职文件中注明任职期限。

(十一)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19.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民主生活会查摆的问题整改不够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为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等工作,确保专题民主生活会顺利开展,制定了《中共梅州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

二是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办公室结合会议主题、目标任务、程序步骤、工作要求等对个人发言提纲、批评意见等审核把关,做实做细会前准备工作,发挥了民主生活会“脸红出汗”“咬耳扯袖”的作用。

三是8月13日,我局在303局党组会议室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对照问题清单,细化整改措施,逐一接受其他班子成员批评。

20.对“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个别党员领导干部2017、2018年度未以普通党员身份到所在党支部参加年度组织生活会”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局党组专题学习了《如何落实党的组织生活七项制度》一书中有关“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的相关内容,不断提高对于过好双重组织生活重要性的思想认识。

二是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目前局领导已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大会和上党课,做到立行立改。

(十二)发展党员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21.对对发展党员工作不够重视,局机关及下属单位非党人数较多,但三年来仅发展党员1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局党组会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增强了党组对发展党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目前已对入党积极分子1人、入党发展对象5人进行培养教育考察。

三是申领了《入党申请书》3份,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吸收符合入党条件的发展对象。

22.对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不规范,2018年10月25日事业党支部表决吸收预备党员未实行票决制”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事业支部于9月3日召开支委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切实提高业务能力,规范发展党员工作。

二是事业支部于9月3日召开支委会,传达贯彻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建立抓整改工作长效机制,把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等结合起来。

23.对对发展党员文书材料审核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事业支部于9月4日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切实提高业务能力,规范发展党员工作。

二是会议要求,严格按照入党工作规范,把好程序关、材料关,做好各项会议记录材料,形成完整档案材料。组织委员要加强对发展党员文书材料的审核把关。加强对“三会一课”记录材料的审核把关,每次支部大会前应清点到场人数、签到人数及记录请假人数。支部书记对支部大会、支委会记录进行审核把关。

(十三)政府平台公司及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存在差距。

24.对“国企城投公司、行业主管社会组织正德会计师事务所和恒泰会计师事务所未按有关要求,将党的建设工作写入章程”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以局党委的名义,印发了梅市财直党〔2019〕2号、3号和4号文,要求3个支部将党的建设写入公司章程,在9月底前报局党委。

二是10月8日止,恒泰会计师事务所已按要求完成;正德会计师事务所已按要求将党的建设写入章程,已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相关材料。

25.对“正德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有2名党员长期不按工资比例足额缴交党费”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以局党委的名义,印发了梅市财直党〔2019〕2号,要求正德会计师事务所党支部专题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党费收缴工作的规定,严格执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

二是督促2名党员按比例足额补缴党费。该所两名党员从2017年1月至2019年6月未按工资比例足额缴纳党费,少缴党费共计1080元,目前已补缴党费1080元。

第四方面问题:作风建设不够严实,监督管理不够到位

(十四)整治文风工作不够扎实。

26.对发文把关不严,存在同一事项多部门发文情况”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修订公文办理制度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和上级有关要求,对收文流程、发文流程进行了梳理、细化、规范。

二是组织各科室(单位)资料员等对《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进行了认真学习。要求各科室(单位)按公文格式规范制发公文,确保公文的严肃性和规范化。

三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范,严格文件制发内容的审核、审批、用印等的把关管理,按照保密工作相关要求,做好保密审查管理,确保了文件格式内容规范、文件制发程序规范、审批签发手续完善,局机关公文处理、文件制发管理规范化。

(十五)深入基层调研指导较少。

27.对领导班子成员平时疲于应付日常事务和会议,到基层调研指导较少。各业务科室在办公室做案头工作、等上门办事的多,深入基层、一级预算单位调查研究了解情况,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少。干部职工服务基层、企业的意识有待增强”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按照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七届七次全会提出的工作任务,深化“深调研”工作。发出《梅州市财政局开展“深调研”工作调研课题统计表》,明确局党组成员挂点抓收入的县(市、区),至少每年到挂点县(市、区)财政部门调研一次。

二是制定《梅州市财政局开展“深调研”工作方案》,按照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高财政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水平,为我市各项重要工作和重大建设项目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三是局党组书记深入两个挂点县,其他局党组成员深入一个挂点县(市、区),了解财政收支情况或专项资金、财政运行、经费使用情况,掌握更多基础材料,为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四是结合预算单位业务开展情况,深入到市商务局、市就业服务局、市工信局了解机构改革后资产资金等并账、出国经费管理和有关制度执行以及政府会计制度第一年执行情况。

五是到市住建局、梅江区财政局、市垃圾焚烧厂和黄塘河、周溪河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工地进行调查研究了解情况。

六是开展了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调研工作,分别实地走访了代理机构广东千易商务咨询代理有限公司和电商梅州好万家实业有限公司。

七是市会计函授站于8月19日与省函授职业技术学校联系,今年省函校初步定于11月份组织全省函授职业技术学校的师资进行财政支农政策的调研、培训、指导,有针对性地开展财政支农政策的培训工作,确保财政支农政策在全省顺利实施。

八是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办公室于8月12日至17日和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监管部陪同省财政厅监督检查组4人到蕉岭恒信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检查。

九是已完成“服务基层,上门核销财政票据”任务,上门服务的单位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33.3%。已完成“服务群众,推进财政电子票据服务应用”任务,分别于9月25日、27日开出我市第一张财政非税电子票据、第一张教育收费类电子票据。

十是市级支付电子化改革已完成联调测试工作,准备开展第一期业务上线。

十一是4月底以来投资审核中心共组织人员勘查评审项目现场8次。

(十六)绩效管理不到位,结果运用不充分。

28.对市财政局对绩效评价工作不够重视,虽于2006年至2017年先后4次发文对此项工作提出要求,但仍未真正做到与预算‘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未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开展评价”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根据广东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若干意见》,代拟了《中共梅州市委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代拟稿)。

二是2022年,市级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初步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三是代拟的《中共梅州市委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完毕;完成了起草说明撰写、本单位法规部门依法审核;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已将代拟的《中共梅州市委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代拟稿)上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十七)财政监督管理职能发挥不足。

29.对对代理银行监管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已修订完善《市级财政国库资金委托代理协议》,增强实操性和科学性。目前已重新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二是已修订完善《梅州市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银行代理业务综合考评办法》,加大监管力度。

三是已建立市财政、市人行、市代理银行三方信息互动协调机制。

30.对对预算单位监督管理不到位。由上级统一部署延续多年的年度财务大检查工作取消后,财政部门对预算单位财务管理监督检查工作弱化”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根据市委巡察反映的一些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和我局对市直单位“小金库”、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公款旅游、“三公”经费等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联合市审计局印发了《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的通知》。结合实际印发了《关于规范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细化了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缴纳标准及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单位财务管理。

二是根据《关于上缴结存单位账户未使用资金的通知》规定,正在会同相关监督部门开展核查。

三是印发《关于开展市直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开展市直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印发《关于开展市直单位新一轮“私车公养”问题专项抽查工作的通知》,开展市直单位新一轮“私车公养”问题专项抽查工作。

四是针对市直预算单位财会人员整体素质有所下降的情况,安排举办会计业务专题培训。

31.对对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监管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市国资委发出了《关于落实市属国有企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函》,修订了《梅州市市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梅州市市管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梅州市市管国有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试行)》等相关制度。我局制定了《梅州市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有超年限低价出租,有无偿出借国有资产,涉嫌利益输送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关于开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检查工作的通知》,已完成整改任务。

二是梅州市嘉应公证处进士楼304、305号房已收回,交由市国资公司管理。

三是根据市委机构改革要求及《中共梅州市委办公室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梅州市财政局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市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职能分别划给市国资委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承担。

第五方面问题:执行纪律规矩制度不够到位

(十八)谈话提醒工作落实不够到位。

32.对局党组开展谈话提醒内容单一,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2017年以来,无‘红脸出汗’式谈话记录”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谈话提醒工作的通知》(梅市财监〔2019〕5号)文件加强对谈话对象针对性开展谈话提醒,真正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

二是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谈话提醒工作的通知》(梅市财监〔2019〕5号)文件加强对谈话对象针对性开展谈话提醒,对今年第三季度29份谈话提醒登记表严格把关,于9月19日上报派驻组第三季度谈话提醒工作统计表(谈话提醒29人次、提醒内容83次)。

第六方面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到位

十九)投资审核中心管理不够到位,监督把关不严,存在廉政风险。

33.对执行公开招标文件不严格。局投资审核中心将公开招标文件《梅州市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委托审核质量考核表》中‘审核工作质量’的分值随意下调,降低‘审核工作质量’的考核权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2019年梅州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委托评审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已于8月27日发布,于9月20日评标,中标公告已于9月24日发布,将招标10家中介机构。

二是此次招标文件《梅州市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委托审核质量考核表》的“审核工作质量”的考核权重由原来的48%增加到66%,加大对中介机构审核工作质量尤其是初审质量的重视。

34.对出台中介机构审核管理考核办法滞后,存在中介机构与施工单位相互串通隐患,廉政风险较大”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梅州市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委托中介机构评审管理及考核办法》已修订完成,修订后的《梅州市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委托中介机构评审管理及考核办法》已于9月12日正式印发。

二是在日常管理中,对于委托中介评审的项目,由项目专管员对中介各级评审结果尤其是初审结果进行复查,由项目负责人在定案前对评审结果作最终把关,由稽查组不定期对中介评审项目进行抽检。通过层层把关消灭中介机构与施工单位相互串通的余地。

三是目前暂无考核不合格的中介机构。

35.对工程审核积案多。至2018年底,仍有审(复)核工程历年积案项目154个,其中2017年前仍有26个”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加强了评审力量。7月,投资审核中心新招聘了一名审核员,加强了自有审核力量。2019年梅州市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委托评审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招标于9月20日评标,中标公告已于9月24日发布,招标10家中介机构。对于现有积案,已明确责任到人。

二是正加强与其它各方单位的沟通协调,督促建设单位落实补充资料、完善手续的责任,对于建设(代建)单位经办人员不重视或配合不力的,再通过公函督促落实。目前投资审核中心正通过积极协调对数,争取对积案遗留问题进行解决。目前暂无退审的项目,暂无缺方定案的项目。

(二十)公务卡使用督导力度不大。

36.对2012年全面实施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以来,市财政局对各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督导力度不足,仍有大部分单位未使用或未完全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加大对公务卡改革的督导力度,针对市中医院、市人民医院等重点单位进行公务卡进度跟踪,取得明显效果。今年1-9月,全市公务卡发卡量同比增长33.37%,公务卡结算金额同比增长32.84%。

二是根据《关于开展市直单位“三公”经费使用情况重点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局于7月中旬至8月中旬,对市生态环境局等12个单位2017-2018年度“小金库”、“三公”等行政经费使用情况及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其中对公务卡使用情况一并进行了重点检查。

三是正在制定公务卡管理使用通报约谈制度。

(二十)项目管理机制不够健全。

37.对项目库建设不够完善。市财政局项目库建设滞后,项目储备小而散,质量不高,存在‘资金等项目’的现象”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加强与发改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谋划项目储备,形成合力推进项目库建设。按照全市预算项目策划和项目库建设专题会议的要求,形成《关于加强项目策划储备工作的对策建议》的材料,并提交市政府。

二是按照省财政厅建立的省市县项目库系统,组织市县两级部门做实做细部门项目库,做好2019-2020年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

三是督促各部门加强项目的收集储备和数据录入,进一步加大项目储备,改变“资金等项目”的现象。

38.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把关不到位。抽查中央节能减排项目发现存在:①市、县财政部门对项目投资审核把关不严。②项目资金清算收回不及时。”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取得阶段性成效,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8月6日,我局发文要求梅县区示范办、梅县区财政局根据巡察整改要求,重新核实梅州市嘉好废旧汽车拆解有限公司“废旧机动车拆解回收利用项目”投资额,并根据完成投资额的比例重新核定奖补金额。8月28日,我局已收到追缴的节能减排奖励资金。

二是专门发文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加大资金清理力度,要求县级财政部门按时清缴相关资金。

(二十)局机关财务管理不够规范。

39.对局机关月末库存现金长期超限额”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8月6日已将库存现金存入银行。

二是分别于8月13日、9月18日、9月25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提高业务执行能力。

三是加强现金管理,修订《梅州市财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和《梅州市财政局公务卡结算管理暂行办法》,减少现金支付结算,降低现金管理成本,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预防腐败,促进公务行为廉洁高效。

(二十)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监督不够到位。

40.对“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对市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监督检查不够有力,运用约谈提醒、专项检查等监督措施不够经常,日常监督的‘探头’作用发挥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别与市国资委(9人)、市审计局(12人)等单位的中层以上干部集体开展谈话。

二是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督促指导本组综合监管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拍卖行、市金雁集团公司、市旅游总公司等单位党组(党委)落实七届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

三是7月18日,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在所在党支部作题为“坚定操守、矢志奋斗,在财政事业新征程上实现新作为”的授课。协助市财政局党组制定完善“以案促改”制度文件,并抓好省财政厅党组反馈问题的整改。

三、坚持标本兼治,深化巡察整改,努力开创梅州财政工作新局面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局党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应该清醒认识到,目前取得的成效只是初步的,还有不少需要重视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组的要求,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一)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件件落到实处。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全部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举一反三,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严格台账管理,一个一个督办,一个一个销号;对需要其他单位协助解决的,主动和相关单位沟通解决;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紧盯不放。

(二)巩固提升整改实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通过建立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防止重复性问题发生,切实巩固提升整改实效。对整改工作中已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

(三)坚决落实主体责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局党组坚决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虚心接受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决不护短,严格执纪问责。

(四)强化整改成果运用,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我局党组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以闻鸡起舞、日夜兼程、风雨无阻的奋斗姿态和越是艰险越向前的斗争精神,紧紧围绕中央提出的“六稳”和市委提出的“六争六补”、“5311”绿色产业体系等,做好财力保障工作,把有限的财力用在刀刃上,为加快梅州苏区振兴发展贡献财政力量,以巡察整改的扎实效果推动梅州财政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122222;邮政信箱:梅州市嘉应中路18号;邮政编码:514021;电子邮箱:mzczbgs@meizhou.gov.cn

 

 

  中共梅州市财政局党组

  2019年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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