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9月至11月,市委四个巡察组分别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梅州高新区党工委、市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市委老干部局、市金融工作局党组、市信访局党组、叶剑英纪念园管理局、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广东梅县东山中学党委、市曾宪梓中学等12个市直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2020年1月8日至15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带队参加了12个被巡察单位的巡察反馈会,各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情况,并提出整改要求,督促被巡察单位做实做深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
会议传达了市委书记陈敏同志听取七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会议强调,被巡察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对标对表党中央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要求,深入剖析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深化本单位相关体制制度创新,真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坚决压实巡察整改责任,认真对照反馈意见,剖析问题根源,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台账,逐个问题解决,逐个环节推进,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任务;要坚持标本兼治,把巡察整改与强化内部管理结合起来,与深化本单位改革创新发展结合起来,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结合起来,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以巡察整改推动本单位各项工作提质创新发展。
会上,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均表示,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全盘认领问题清单,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态度,不折不扣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向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