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县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钟凌玮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2-08-19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14319   字号:

日前,经梅州市委批准,梅州市纪委监委对丰顺县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钟凌玮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钟凌玮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为规避审查调查,打探案情、转移涉案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之便在承建工程、办理许可证件手续、设备采购租赁、项目运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钟凌玮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梅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梅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钟凌玮开除党籍处分,终止其丰顺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由梅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钟凌玮简历

钟凌玮,男,汉族,1976年9月出生,广东丰顺人,在职大学学历,1999年4月参加工作,199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梅州市丰顺县埔寨镇党委书记、汤坑镇党委书记,丰顺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丰顺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丰顺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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