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6年5月,胡福田出生于广西省桂平县蒙圩镇新德村岭脚屯。父亲胡仁安以“积善之家,必有余庆”之意,为这个长子起名为“胡善庆”。
排行老大的胡善庆有四个弟弟和六个妹妹,由于人口多、劳力少,家里常常入不敷出。目睹当时社会的黑暗,广大人民群众遭受苦难,胡善庆在“济世造福田”的强烈愿望下,改名为“胡福田”。后来他逐渐接受马列主义思想,并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1927年,蒋介石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全国笼罩在白色恐怖之中。为避开国民党反动派追捕,胡福田经常打扮成商人的模样开展地下革命工作。在回乡发动群众参加革命时,村里群众都以为他是在外面做生意的,对他说:“如今你在外面赚了钱,要回来把茅草屋给拆了,建几间大宅子给老人享福,给嫂子和孩子享受。”胡福田回答:“等你们都建了好房子,过上好生活了,你说的这些,我家也一定能够做到。但是,眼下贫苦人太多,要发动更多人干革命,找出路,幸福的生活是天下人共有的!”
胡福田离家后,左邻右舍前来问胡福田爱人,打听胡福田给了多少家用。胡福田爱人说:“福田在外面是干大事的人,兜里的钱都是公家的钱,当然不能给家里。他说过,经费一分也不能乱花!公家的就是公家的,只有个人服从公家,没有把公家钱当作私人钱用的理由。”左邻右舍中,有人知道胡福田是“干革命”的,明白这一番话的意思,接着说:“跟着没有私心的人,这样干革命,有希望!下次福田回来讲农运课,我一定第一个参加!”
面对白色恐怖和部分农友的担忧,胡福田对革命仍然充满信心,他多次在农会上向桂平、平南等地群众宣传:“一粒稻种跌下田里,不烂就罢了,如果烂掉(指母体)却育出新芽,就会重新结出许多种子来!”
胡福田鼓励农友们要坚持干革命,不怕牺牲。农会中有人知道胡福田身上保管有党的经费,让他拿出一部分来“享受”。胡福田说:“我家里也像大家一样一穷二白,但是,党的经费是要用到刀刃上的,而不是贪图享乐。我相信大家团结起来,深入开展革命斗争工作,我们必定能够取得胜利,等革命胜利了,就是我们幸福的日子!”
1928年5月,胡福田作为广西特委选派的唯一代表,前往莫斯科出席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
“革命潮流是扩大的。如果说要充分条件才暴动,恐怕是很难的事情”,胡福田在会议期间的高度负责与活跃,以及其对革命必胜的信心,给与会人员留下深刻印象。
1928年10月,因叛徒出卖,胡福田在梧州被捕。在狱中,敌人表示,只要肯供出秘密,不但可以免除牢狱之苦,还可重新当官享福,一人当官,全家享受。如果不愿意当官,还能够给他提供想也想不到的经费,任他在社会上做事,享受快活的日子。
“革命理想不是金钱所能撼动的,也不是地位所能诱惑的。要杀便杀,大丈夫为理想而死,为革命献身,死得其所!”胡福田大义凛然。牺牲时,胡福田年仅32岁。
胡福田牺牲后,他的亲人到梧州监狱收捡烈士遗物,发现狱中留有绝笔诗一首:“蒋贼害民万夫指,明知有虎此山行。母体腐烂新芽长,何吝热血洒鸳江。”(陈谊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