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小词典
韩愈(768—824),字退之,河南河阳(今河南省孟州市)人,自称“郡望昌黎”,世称“韩昌黎”“昌黎先生”。唐代杰出的文学家、思想家、哲学家、政治家。贞元八年(792),韩愈登进士第,两任节度推官,累官监察御史。贞元十九年(803),因论事而被贬阳山,后历都官员外郎、史馆修撰、中书舍人等职。元和十二年(817),出任宰相裴度的行军司马,参与讨平“淮西之乱”。元和十四年(819),又因谏迎佛骨一事被贬至潮州。晚年官至吏部侍郎,人称“韩吏部”。长庆四年(824)病逝,享年五十七,追赠礼部尚书,谥号“文”,故称“韩文公”。元丰元年(1078),追封“昌黎伯”,并从祀孔庙。
韩愈是唐代古文运动的倡导者,被后人尊为“唐宋八大家”之首,与柳宗元并称“韩柳”,有“文章巨公”和“百代文宗”之名。后人将其与柳宗元、欧阳修和苏轼合称“千古文章四大家”。他提出的“文道合一”“气盛言宜”“务去陈言”“文从字顺”等散文的写作理论,对后人很有指导意义。著有《韩昌黎集》四十卷、《外集》十卷。
唐朝时期的梅州地区,是一个山川未开的地方,崇山峻岭之中,猛虎、长蛇、封豕之害严重;纵横交错的水道之上,鳄鱼残暴酷烈。生活在这里的人们,“人杂夷獠,不知礼义,以富为雄”。人们尚武、尚力、尚富,虏劫人口为货物,典卖贫民为奴婢的风气横行。
当时,由于地处穷荒,蛮风未化,包括梅州地区在内的整个岭南,中原官吏皆不愿到此当差。因此,从唐太宗开始,岭南成为处罚与安置谪宦之地。这些谪宦一般有着深厚的文化素养,他们作为一个文化标本,用实际行动推动了当地文明的进步与社会的发展。其中,对梅州地区文化发展影响较大的谪宦是韩愈,明末清初梅州乡贤李士淳在《重修松江书院序》中云:“自唐以前,声教罕通,文物未著,山川灵异之气,半堙没于荆榛瘴雾山岚海市之中。自韩昌黎出守吾潮,命天水进士赵德为之师,而士始知学,人争向化,风气渐开,山川之色,亦遂燦然一新……开辟全潮之山川者,昌黎韩公。”
1. 谏迎佛骨,被贬潮州
唐宪宗晚年迷信佛法。他打听到凤翔的法门寺里,有一座宝塔,叫护国真身塔。塔里供奉着一根骨头,据说是释迦牟尼佛留下来的一节指骨,每三十年开放一次,让人瞻仰礼拜。人们礼拜之后,就能够求得风调雨顺,家人平安。因此,唐宪宗特地派了三十人的队伍,到法门寺把佛骨隆重地迎接到长安。他先把佛骨放在皇宫里供奉,再送到寺里,让大家瞻仰。上有所好,下必趋之。于是,王公大臣们都千方百计地想弄到瞻仰佛骨的机会。
时任刑部侍郎的韩愈对这样铺张浪费地迎接佛骨的行为很不满意,就给唐宪宗上了一道奏章,对其迷信佛法进行劝谏,直言将佛骨送到寺院里让百姓供奉毫无意义且劳民伤财,并指出佛法之事中国古代是没有的,在汉明帝时期才从西域传进来。而历史上凡是信佛的王朝,寿命都不长,可见佛是不可信的。唐宪宗收到奏章后大发脾气,认为韩愈诽谤朝廷,非要把他处死不可。在宰相裴度等人的求情下,唐宪宗才没杀韩愈,而是把他降为潮州刺史。而当时的潮州,包括今梅州市境域的大埔、丰顺、梅县、平远、蕉岭等。韩愈在贬谪潮州途中写下七律《左迁至蓝关示侄孙湘》:
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州路八千。
欲为圣明除弊事,肯将衰朽惜残年!
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
知汝远来应有意,好收吾骨瘴江边。
2. 祭文驱鳄,以安人心
韩愈于元和十四年(819)正月十四日被贬为潮州刺史,“即日奔驰就路,经涉岭海,水陆万里”,四月二十五日到达潮州。
韩愈一到潮州,就询吏民疾苦,吏民皆说,江河中布满的鳄鱼,经常上岸来伤害人畜,百姓深受其害。韩愈安慰并答应为大家驱除鳄害。可韩愈是个文人,一不会动刀,二不会射箭,怎能除掉鳄鱼呢?于是,他撰写了《祭鳄鱼文》,在祭文里,他限令鳄鱼在七天之内迁到大海里去,否则就用强弓毒箭,把鳄鱼全部射杀。然后,他带着大小官员与百姓来到江边,先向鳄鱼宣读祭文,然后“令其属秦济,以一羊一豚投溪水,以与鳄鱼食”。接着,韩愈以《祭鳄鱼文》“祝之”。史载:“祝之夕,暴风震电起溪中,数日水尽涸,西徙六十里。自是潮无鳄鱼患。”
当然,韩愈的祭鳄、驱鳄活动是荒唐可笑、无济于事的。《新唐书·韩愈传》所谓“(鳄鱼)西徙六十里,自是潮无鳄鱼患”的记载也是不真实的。事实上,据刘恂《岭表录异》,在韩愈祭鳄鱼的二十九年后,李德裕也被贬谪到潮州,那时候韩江里还是鳄鱼成群。韩愈不信佛,怎么会信鳄鱼有灵呢?所以,祭鳄、驱鳄活动只是他安定人心的一种手段罢了。据说祭鳄以后,百姓慌乱情绪得到了控制,便都较为安心进行生产了。
3. 赎放奴婢,以除陋习
在韩愈到来之前,这里典卖贫民为奴婢的风气横行,人们尚武、尚力、尚富,虏劫人口为货物,甚至有“父子相缚为奴”的现象。豪强也“多以南口饷遗,及于诸处博易”, 京师权要亦“多托买南人为奴婢”,致使“骨肉离析,良贱难分”。
韩愈面对当时严重的贩卖人口问题,想方设法,释放奴婢。他将“掠卖之口,计庸免之,未相计直,辄与钱赎。及还,着之赦令”。所谓 “计庸免之”,就是让作为人质的奴婢为债主有偿服役,并以工钱抵债,一旦工钱与债款相抵消,人质必须放还。在人质放还之后,还要“着之赦令”,以正式的契约文书为证,以防止豪强反悔。
他创造性地采用“计庸免之”与“着之赦令”相结合的方法,既解决了贫民无钱赎身的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照顾了豪强利益;又以正式的契约文书保证了赎放奴婢措施的落实。在他的努力下,典卖贫民为奴婢的风气得到了较好的控制。
4. 兴学教士,以振文风
在韩愈任潮州刺史之前,也曾有谪宦在此兴学教士,但往往随着他们的离去而半途而废,所以韩愈到任时,“州学废日久”,潮州仍然“人吏目不识乡饮酒之礼,耳未尝闻《鹿鸣》之歌,忠孝之行不劝”。因此,韩愈在兴学育才的方法上,大胆地推举当地的人才赵德“摄海阳县尉,为衙推官,专勾当州学,以督生徒,兴恺悌之风”。其运用当地人主持州学,以期“以潮治潮”,使潮州教育不会因管理官员的调动而受到很大影响,这就为潮州文教发展打下了基础。赵德,生卒年未可考,号天水先生,海阳人,祖籍广东潮安。韩愈走后,赵德继续留在家乡主持兴办教育,创立一批学堂,并且将韩愈所写的七十二篇文章辑成《昌黎文录》,以此作为潮州教育一个较具权威性的教学范本,从而加强儒学在潮州的传播。
韩愈治潮虽然只有短短七八个月,但他对当时潮州蛮风的教化作用显然比其他谪宦要大,其赎放奴婢的举措,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当时尚武、尚力、尚富而弱肉强食的蛮风。而其兴学教士举措对潮州产生的影响,更是得到后人高度评价。当然,韩愈对梅州的影响可能相对小一些,而且仅限于当时的程乡(包括今天的梅州梅县、丰顺、大埔、平远、蕉岭等地)。早在宋开禧元年(1205),梅州知州刘涣在城南百花洲建佳致亭,祀韩文公、程伊川、朱文公、刘元城、刘大中、程居士、赵先生。明清时期则设有七贤书院和七贤祠,韩愈便是里面祭祀的“七贤”之一。明末清初程乡乡贤李士淳称韩愈是“开辟全潮之山川者”;清初程乡县令王吉人称程乡县为“昌黎韩公过化之邑”。这些史籍记载都说明,韩愈谪潮对梅州地区的蛮风渐开有较大影响,而这种影响的重要标志之一,便是在这一个山川未开、蛮风未化的苦岭外地,在韩愈离开不久之后,居然产生了梅州地区第一个(三礼)进士——黄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