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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监察建议书推动解决多年积弊
丰顺县动真碰硬对违规租占公有住房问题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发布时间:2022-07-21  来源:梅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3004   字号:

“同志,我同意解除之前的租赁合同。”不久前,丰顺县一公有住房租户的电话让该县机关事务中心主任徐华森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这标志着丰顺县整治违规租占公有住房的“攻坚战”最终赢得了胜利。

2021年12月初,梅州市纪委监委向丰顺县人民政府发出监察建议书,指出该县部分易地调动(退休)干部存在占用原单位住房等问题。丰顺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落实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对存在的问题不遮掩不回避,行动迅速果敢,组织相关部门以有力举措、务实作风,动真碰硬、狠抓整改,确保此次整改坚决彻底、见行见效。

下发“一书”

提出三方面监察建议

公有住房是国家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本单位职工住房困难而建造的住宅房屋,面向单位职工出租,按月收取租金。

然而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有些单位公有住房在一段时间内处于“失管”状态,违规租占公有住房的问题得不到纠正。

2021年,有群众向梅州市纪委监委反映,丰顺县个别干部违反相关规定,在调动后仍租住原单位的住房。

认真了解事情原委后,梅州市纪委监委对该名干部进行了严肃批评,并要求立即退房。

“我刚参加工作时还没有自己的房,就租住在单位的公有住房,当时合同也没写明租赁期限,就一直租住到了现在……”该名干部涨红了脸,羞愧地解释道,随即与原单位签订了解除租赁合同。

“我们以该问题为切入点,进一步调查核实,发现这事并非孤例,随后对丰顺县人民政府发出监察建议书,提出了三方面监察建议,督促该县查漏洞、抓整改、促完善,切实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梅州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主任介绍。

据悉,监察建议书一方面要求丰顺县全面清理该县干部职工违规占用公有住房、廉租房等问题,严格执行易地调动干部住房管理有关规定,调动干部在新工作地购房或调离工作岗位后,应当在6个月内腾退租住的公有住房。

另一方面,要求丰顺县对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查漏补缺,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管理有关规定,对各单位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进行梳理,合同期间的租金水平应当与同期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市场水平保持一致。

监察建议书还要求资产管理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对在清理、整改过程中弄虚作假、走形式、走过场以及拒不腾退、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依照党纪政纪、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加强联动

推动全县各级各单位开展自查

监察建议书下发后,丰顺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迅速组织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指出对干部职工违规占用公有住房、廉租房和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必须立行立改、真改实改、一抓到底。

随后,一场对违规租占公有住房问题的大排查大整治在丰顺县迅速开展开来。

全县各级各部门迅速响应,严格按照要求填写自查清理表,共收回有关单位报送自查清理表164份。

“收到各单位的自查清理表后,我们组织人员通过实地走访等形式,对各单位报送的数据进行核对,进一步摸清底数,防止瞒报。”丰顺县财政局党组成员罗建科介绍。

经自查并核实,丰顺县存在干部职工违规占用公有租房、廉租房30多间,违反规定超年限低价对外出租国有资产问题11宗,违规无偿出借国有资产问题1宗,涉及该县7个单位。

查摆问题是第一步,关键要加强整改。丰顺县坚持发现问题和整改问题两手抓,该县财政局对各单位自查存在问题建立台账,同时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要求每周报送一次整改进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丰顺县纪委监委靠前督战,由该委第一监督检查室牵头,会同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采用“室组”联动方式,全程监督,严防此次整改流于形式。

“我们第一时间召开了‘室组’联合监督专题会,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晰重点方向。” 丰顺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介绍,会后,该纪检监察组及时督促财政局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并协同研究整改方案,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我们也统筹相应的纪检监察组、镇纪委,跟进督促,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每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丰顺县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负责人表示。

重点突破

推动相关问题半年内完成整改

在发现的问题中,丰顺县机关事务中心的公有住房违规出租问题是此次整改行动的难中之难、坚中之坚。

“该公有住房存在租户多、租赁时间跨度长、人员所在单位变动大等实际问题,尤其是有相当一部分租户是退休老干部,一开始对整改行动并不理解。”丰顺县机关事务中心主任徐华森介绍。

为推动整改工作稳步进行,丰顺县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整治工作方案,统筹县直各有关单位、相关镇在摸清底数后,明确职责分工、工作措施和整改时限,按照监察建议书要求梳理出31户不符合上级有关规定的租户。

各有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通过直接联系租户本人、集中座谈等形式,积极做好本单位相关人员腾退住房的沟通协调工作。

“针对一些思想未解决的租户,县纪委监委党风室、相关纪检监察组多次协助配合我们上门,为租户讲清政策、讲清纪律,争取到了租户的理解。”徐华森介绍。

截至5月31日,共有30户租户已签订解除房屋租赁协议书,还有1户经多次沟通未果,丰顺县机关事务中心依法向丰顺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记者发稿前,该租户已表态同意签订解除协议。

在丰顺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纪委监委跟进督促、各级各单位协同联动下,丰顺县违规租占公有住房问题在半年内得到了顺利解决,实现“零上访”。

“针对此次整治行动暴露出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要求各级各单位定期报告资产管理情况,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并梳理闲置国有资产,进行全面盘活,实现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与效益并重。”丰顺县财政局国资管理股负责人巫耀忠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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