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通报4起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发布时间:2019-04-23  来源:广东省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919   字号:

  近日,广东通报4起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等问题,分别是:

  1.清远市水务局水政监察支队原支队长李耀斌、尹冬清等人充当涉黑团伙“保护伞”问题

  20世纪90年代以来,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沙塘村陈志辉、陈献金等人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在当地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采矿、抢劫、洗钱、行贿等多起刑事犯罪,涉案金额高达10亿元。陈志辉涉黑犯罪团伙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涉及水务、公安等职能部门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共17名。其中,清远市水务局水政监察支队前后两任支队长李耀斌、尹冬清长期包庇、纵容该犯罪团伙非法盗采河砂行为,在上级有关部门到清远执法检查时,为其通风报信;在现场抓获盗采河砂违法人员时,对其降格处理,致使国家矿产资源遭受破坏,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其间,李耀斌收受陈志辉等人财物200余万元,尹冬清收受陈志辉等人财物100余万元。2018年9月,李耀斌、尹冬清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阳江市阳西县公安局部分公安民警充当涉黑团伙“保护伞”问题

  长期以来,以廖文恒、余中汞等人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盘踞在阳西县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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