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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外逃人员全部归案!梅州率先实现追逃追赃任务“清零”
发布时间:2019-04-29  来源:梅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1013   字号:

      2019年4月26日下午,涉嫌寻衅滋事而被列为网上追逃对象的陈某林主动投案自首,至此,梅州市清理出的4名外逃监察对象已全部被抓获或劝返归案,在全省率先实现追逃工作“清零”目标,开辟出一片追逃追赃工作“绿洲”。

      此时距离2018年11月,梅州市追逃办开展外逃监察对象和涉案人员大起底工作仅过去5个多月时间。

      “不管案件大小、时间长短,都要一追到底。”梅州市委书记陈敏在部署追逃追赃工作时表示,彰显对追逃追赃工作的决心。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黄建固亲自谋划、靠前指挥,率领市追逃办全体人员认真履行主办责任,全力构建追逃网络。

      针对梅州外逃失踪人员的涉案影响小、数额不大的情况,梅州市追逃追赃工作人员采取攻心为主的策略,积极向外逃人员亲属好友讲政策、讲法律、讲出路,彰显追逃追赃的决心和力量,破除外逃人员侥幸心理,用政策和亲情感化促使外逃人员主动投案自首。

      2018年12月3日,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牟利而被列入调查的五华县河东镇高榕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周某君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结束了一年多的潜逃生涯,成为第一个归案人员。目前,其因主动投案自首且积极配合退出非法所得,得到宽大处理,公安机关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同时,周某君的案例成为了劝说最后一名归案人员陈某林投案的关键。

      2019年2月3日,在市追逃办的统筹协调下,丰顺县公安局在深圳市龙华区将涉嫌挪用银行公款的郭某荣追捕归案。4月2日,战果进一步扩大,梅州市追逃办以省追逃办来梅州督导为契机,与兴宁市纪委监委制定追逃方案,经过8天的精心组织、深挖扩线,4月11日晚,兴宁市公安局在深圳市龙岗区葵涌抓获涉嫌诈骗的梅州籍在逃人员彭某权。4月26日,陈某林经其亲朋的劝说,主动到五华县安流镇派出所投案自首,至此,4名外逃人员全部归案。

      追逃追赃“清零”目标虽已完成,但梅州仍在织密“天网”。按照梅州市追逃追赃工作部署,各办案室(组)在启动初查、初核或者立案时,要对相关人员及时跟进,收缴、管理其出入境证件,防止人员外逃。梅州市追逃办还与组织部门、公检法、通讯、银行、交通等部门协调联系,建立信息化、现代化“天网”,通过加强“大数据”收集,加大对有外逃倾向监察对象的信息搜索、查询、研判和比对,完善梅州追逃网络体系和工作应对机制。同时,要求加强对全体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出入境证件集中统一管理,督促各级加大对“裸官”的清理及管理监督,全面筑牢防逃堤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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