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本清源促发展 清风正气好扬帆——梅州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五年综述
发布时间:2021-12-01  来源:梅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1301   字号:

冬月临近,迎着暖阳,梅江区上坪村村民们扭动着身子,跳起了广场舞。昔日村霸被“拿”下后,上坪村恢复了往日的热闹。这一幅祥和美好的画卷,正是梅州激浊扬清惩贪腐、清风正气赢民心的生动写照。

回眸过去5年,风雨兼程、步履铿锵,梅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正确领导下,用一记记反腐铁拳、一项项有力举措,推动全市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五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3517件,立案664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858人,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20人,挽回经济损失2.7亿元。

展望未来5年,梅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乘胜追击、精准发力,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为推动梅州苏区加快振兴、共同富裕提供坚强保障。

聚焦“一把手”监督

坚持管党治党不放松

五年来,梅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一把手”监督作为重中之重,强化监督检查。

“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一旦缺乏监督,容易滋生腐败,破坏地方政治生态。

从土地征收、林业系统到医疗领域……从村党支部书记、镇党委书记到局党组书记……纵观五年来梅州查处的腐败分子,不乏方方面面的“一把手”,他们看不见纪法的高压线、听不进组织的规劝,搞独断专行甚至贪污受贿,最终走上了违纪违法的犯罪歧路。

据统计,过去五年,梅州立案处分“一把手”达337人,平均一年就有67位“一把手”被查处,力度之大,不仅彰显了梅州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更警醒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在被媒体曝光的河道违建乱象中,我未履行好主体责任,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将立行立改,把履职工作做实做细。”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五华县一党组书记被该县纪委监委约谈提醒后表态道。

梅州市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上,与会人员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

“谈话提醒”是梅州抓好“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的重要一环。近年来,梅州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开展任前廉政谈话、谈话提醒、述责述廉、党章党规党纪培训,签订廉政承诺书、建立廉洁档案等,有针对性地为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定制廉政监督“套餐”,严防“一把手”变成“一霸手”。

数据显示,2017年以来,梅州市纪委向新任市管“一把手”发送提醒函35份,组织40名党组织“一把手”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市县两级纪委共谈话函询769件次,委托党委(党组)“一把手”谈话422人次。

班子强不强,关键在“头羊”。今年是基层换届选举年,梅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廉政教育关口前移,不断强化新任“一把手”的廉政教育,督促各级党组织“一把手”主动扛责在肩,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通过案例警示,我知道了村集体经济不能随意用于值班补助、岗位责任制奖励金等项目支出。接下来,我将严格按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等规定,忠诚履职。”参加完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后,梅江区一位村干部对自身岗位的廉洁风险点有了更深的了解。

实现两个全省“率先”

坚持探索实践不松劲

五年来,梅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使命,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实现了两个全省“率先”——率先开展对村巡察、率先实现追逃工作“清零”目标。

因资金、征地等原因搁浅了5年的独岭桥建设问题,在梅州市委巡察组的推动下得到了解决。2018年12月,五华县龙村镇湖中村独岭桥建成通车,一河两岸的1800多名村民欢呼雀跃。这一刻,他们足足等待了五年。

兴宁市部分村民向该市市委第一巡察组反映水口镇邹洞村“一事一议”饮水工程项目实施不完善,“钱早就交了,可两年过去了,却一直没喝上自来水。”经巡察推动,2021年1月7日,自来水水管接驳工作全面完成,水口镇自来水厂已正常供水,供水范围已覆盖6个行政村,造福共约1000户农户。

一个个民生实事、一次次举手点赞,正是梅州用心用情用功推动巡察向村级党组织延伸,着力解决基层突出问题的缩影。

长期以来,村级监督力量薄弱,不仅导致农村党员干部微腐败易发多发,一些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操心事也得不到有效解决。为破解村级监督难题,2018年,梅州率先在全省探索开展对村巡察。

梅州下辖八个县(市、区),共有2240个村(社区),不仅点多分散,情况更是千差万别,如何精准巡出真问题?

梅州坚持分类指导、因村施策。在巡察入驻前,全面梳理分析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信访量等情况,结合是否列为省定贫困村、是否列为软弱涣散党组织、是否存在黑恶势力等要素,将全市2240个村(社区)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问题较多村,约占总数的30%;第二类是问题一般村,约占总数的30%;第三类是问题较少村,约占总数的40%。”梅州市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介绍。

梅县区委巡察办工作人员开展进村入户核查工作。

靶向施策,形效并重。梅州对问题较多村采取市委提级巡察、县级常规巡察、巡镇带村、专项巡察等方式开展重点巡察;对问题一般村、问题较少村由各县(市、区)整合镇街力量,采取“县委统筹、异地交叉、一托N”的方式开展常规巡察。

截至目前,梅州已对2240个村级党组织实现巡察全覆盖,发现问题22390个,移交问题线索1722条,立案查处978人,党纪政务处分802人,移送司法机关28人,推动解决民生实事966件。

除了将监督“探头”向村一级“神经末梢”全面延伸外,梅州还在追逃追赃工作上全面发力。

2018年11月,根据广东省纪委监委统一部署,梅州市追逃办开展外逃监察对象和涉案人员大起底工作,共清理出4名外逃监察对象。

梅州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对追逃追赃工作做出指示:“不管案件大小、时间长短,都要一追到底”。

梅州市纪委监委组织力量认真收集信息、固定证据、摸排关系人,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建立“一案一专班、一案一策、一案一台账”的工作机制,灵活应对、分类施策。

在追逃高压下,4名外逃人员尽数归案,使梅州在全省率先实现追逃工作“清零”目标,在全省开辟出一片“无外逃人员”绿洲。

开展三大专项治理

坚持惩治腐败不手软

五年来,梅州以扶贫领域、扫黑除恶、生态环保三大专项治理为抓手,紧扣“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贫困是人类社会的顽疾。8年来,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脱贫攻坚人民战争。

2018年,党中央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纳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作出专门部署。

梅州市纪委监委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建立上督下查、包案直查、提级审查、问责倒查“四查”机制,开展“拉网式”入户核查、聘请467名扶贫领域义务廉政监督员,持续整治扶贫领域的“微腐败”,搬掉妨碍脱贫攻坚政策落地的“绊脚石”。

五年来,梅州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602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69人,保障脱贫攻坚取得了全面胜利。

走进三角镇上坪安置区,一座座高耸的住宅楼拔地而起,宽敞的道路四通八达。

上坪村地处梅州江南新城核心区,承担着梅州市、梅江区各级土地收储及重点项目建设任务,属于征地拆迁、开发建设重点区域。多年前,村里黑恶势力横行,社会风气不正,“三资”管理混乱,人居环境“脏乱差”,是名副其实的软弱涣散村。

2018年3月,在省纪委监委的重视支持下,在省委第九巡视组的协调指导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一举铲除了盘踞江南新城一带10多年、以梁义章为首的涉案金额达1.9亿元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

通过数年来的整改,如今,上坪村已经从“梁义章自治”走向了村民自治,从“梁义章做主”变成了百姓当家做主。对于这一变化,上坪村村民丘叔感慨道:“上坪村的天又蓝了。”

市纪委监委组织干部职工参观梅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展。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梅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直查直办、异地办案、领导包案等措施,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258人,其中处级以上干部13人,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35人。

五年来,梅州正风反腐取得的成效不仅让群众得到了真真切切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更让群众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安全感。

“散养牛羊四处乱跑,粪便随处可见,刺鼻难闻,大家宁愿走远路绕开!”这是过去周边群众对位于蕉岭县蕉华园区水口水库周围环境日常议论话题。如今,水库周围旧貌换新颜,绿草也重新冒出嫩芽,空气中弥漫着清新的味道。

2019年9月,蕉岭县纪委监委在开展生态环保等民生热点问题的监督过程中,发现水口水库周边放养着大大小小的牛羊群,水库周边草地被放养的牛羊啃得干干净净,禽畜粪便更是随处可见,打开车窗,迎风而来的气味令人作呕,遇上下雨天,路面的粪便冲刷到水库里,污染水源。

水口水库是蕉华园区和三圳镇2000多户上万名居民的生活饮用水水源,由于历史原因造成水库周边养殖问题迟迟未解决,养殖污染严重影响水口水库饮用水安全和周边卫生环境。

针对发现的问题,蕉岭县纪委监委发出工作通报,压实相关部门主体责任,抓好整改落实。2020年7月底,经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推进,困扰群众多年的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五年来,梅州围绕生态环保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出台了相关制度,加强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和省曝光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查环境监管失职渎职问题105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36人,以铁的纪律守护绿水青山。

从出台制度,再到建立健全机制,层层加码之下可以看出,无论是扶贫领域、扫黑除恶还是生态环保,在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领域,梅州坚持“严”字当头、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态度愈加强烈,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更是绝不姑息。

深化纠治“四风”

坚持正风肃纪不止步

“经查,2008年至2018年期间,径礤村3名村干部对群众反映该石场问题的信访诉求均没有主动及时上报,漠视群众诉求……”2019年4月,梅州市纪委监委通报梅县区松口镇一采矿场周边逾百座村居受损,国土、镇政府等多部门漠视群众诉求、失职失责等问题,其中8人被梅县区纪委予以党纪立案审查,相关负责人被予以诫勉处理。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阻碍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拦路虎”,是党群干群关系的“隔离墙”,近年来却屡禁不止,主要原因在于它是“虚症”,如何破解?梅州市纪委监委以实治虚,见招拆招。

2018年,梅州市纪委监委就先从自身“开刀”,印发了《梅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关于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的通知》,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带头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并公开电话、邮箱、地址等,接受群众监督,全面排查整改。

图为群众使用惠民信息平台终端机查询相关信息。

在此基础上,梅州市纪委监委还面向全市各级各部门,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的通知》,围绕4大方面19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对调查研究、文风会风、检查考核、窗口服务、审批监管、联系群众等具体工作进行查摆剖析、整改落实。

为让综合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梅州市纪委监委还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与扶贫领域和作风问题、生态环保领域、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等专项监督工作结合起来,严厉查处。

如对扶贫工作履责不力、监管不严等失职渎职问题,梅州市纪委监委实行“一案双查”,既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顺着责任链条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据统计,仅扶贫领域失职失责案件,梅州在2018年至2020年间就已查处了241件,追责问责288人。

除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也是梅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重拳惩治的重点。

五年来,梅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集中整治公款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使用公务油卡等突出问题,坚决纠治餐饮浪费行为,查处相关问题409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78人。

值得注意的是,在高压态势下“四风”问题更加隐蔽,纠治“四风”不仅要出新招,更要久久为功。

着眼未来五年,如何深化纠正“四风”?梅州市纪委监委明确提出,将推动健全基层减负长效机制,整治无实质意义的变相发文、重复开会。同时紧盯关键岗位、重要节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坚决防止旧弊未除、新弊又生。

一线实践:大数据严查“微腐败”

“真是后悔,以为几年前的事情不会被发现的,最后也躲不过那台机器的‘眼睛’。”五华县华城镇河子口村原村“两委”干部钟某懊悔道。

2019年8月,五华县委第二巡察组对92个省定贫困村开展巡察“回头看”时,通过惠民信息平台数据比对分析,结合入户核查后发现,2014年间,时任该村村委会委员钟某,在协助人民政府落实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涉嫌采取弄虚作假手段,以其丈夫的名义骗取该年度危房改造补助款1.5万元。经五华县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2020年6月,给予钟某党内警告处分。

惠民资金存在数额大、项目多,涉及面广,经手人员多等特点,长期以来,既是监管难点,也是基层腐败的重灾区。

近年来,梅州建成了市县镇村四级互联互通的全市惠民信息平台,通过网站、移动APP应用、微信服务平台以及便民服务终端自主查询机等渠道,向群众提供“一站式”惠民信息公开、查询、监督、投诉和举报等服务,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惠民信息平台可通过违规领取惠民资金补贴分析模型,对比信息库、惠民资金数据,智能分析存在问题的惠民资金数据,并通过问题闭环管理系统及时核实问题线索,主动发现违纪违法问题。

截至目前,梅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惠民信息平台共核查发现违规发放惠民资金问题线索84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2人,诫勉36人,批评教育等其他处理160人,追缴违纪款996.77万元,精准揪出惠民领域腐败“蛀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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