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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纪委监委机关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6-03-27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11   字号:

根据八届市委巡察工作部署,3月27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纪委监委机关工作动员会召开。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葛军生作了动员讲话,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委部署,扎实开展巡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蒋万军主持会议并讲话。

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市委第二巡察组全体成员出席会议;市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机关各室(部)全体干部职工,市委巡察办副主任和市廉政教育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葛军生强调,市纪委监委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共同完成好市委交给我们的政治任务。

葛军生指出,市委第二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围绕“四个聚焦”监督重点,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作为政治巡察的重要内容,着力发现和纠正政治偏差。

蒋万军表示,要提高政治站位,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全力支持配合,以严肃认真态度服务保障巡察组工作顺利开展。要强化巡察整改和成果作用,确保取得实效。把接受巡察监督同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八届市纪委六次全会部署结合起来,同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结合起来,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动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市委巡察组巡察时间为2026年3月下旬至7月上旬。巡察期间联系电话:18933612372(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巡察联系信箱设在市委大院2号楼一楼、市委巡察机构办公大楼一楼;邮寄信箱地址:梅州市0112信箱转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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