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将至,在哈尔滨滨洲铁路桥上,上百面五星红旗鲜艳夺目,不时有市民在国旗下拍照留影。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即将迎来75周年华诞。新中国成立75年来,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最根本的是因为党领导人民建立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形成和发展了党的领导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事等各方面制度,不断加强和完善国家治理。新征程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进行回顾和总结,对于我们进一步坚定制度自信,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
古人说:“经国序民,正其制度。”“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察也。”建立什么样的国家制度,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面临的一个历史性课题。鸦片战争以后,面对日益深重的政治危机和民族危机,无数仁人志士为寻求改变中华民族前途命运的道路进行了努力,尝试了君主立宪制、议会制、多党制、总统制等各种制度模式,但都以失败而告终。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以实现中国人民当家作主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提出了关于未来国家制度的主张,并领导人民为之进行了不懈斗争。在新中国成立前20多年的奋斗中,我们党依托在革命根据地开展政权建设,为建立人民民主主义的制度进行了大量的理论和实践探索。1949年6月,毛泽东同志在著名的《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为即将诞生的新中国擘画了总设计图,指出:“总结我们的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这就是我们的公式,这就是我们的主要经验,这就是我们的主要纲领。”
“一唱雄鸡天下白。”新中国的成立,开辟了中国历史新纪元,实现了中国向人民民主制度的伟大跨越。我们党创造性地发展和运用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确立了我国的国体、政体、国家结构形式,建立了新中国国家政权组织体系,建立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些关乎全局和长远的顶层设计,承载着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奠定了新中国国家制度的基石,呈现出盛大的开国气象。我们党进而团结带领人民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基本上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建立起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在开展大规模社会主义建设中,还探索建立了社会主义科技、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具体制度。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不仅在推进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且为当代中国的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随着改革开放逐步深化,我们党深刻认识到“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党带领人民开创、坚持、捍卫、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坚决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同时进行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领域体制改革,提出和实施“一国两制”科学构想,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形成符合当代中国国情、充满生机活力的体制机制,使我国实现了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封闭半封闭到全方位开放的历史性转变,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充满新的活力的体制保证。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制度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定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就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强调要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新时代以来,我们突出制度建设这条主线,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各方面制度,各领域基础性制度框架基本建立,许多领域实现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为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历史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党和人民长期奋斗、接力探索、历尽千辛万苦、付出巨大代价取得的根本成就,必须倍加珍惜,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深厚根基和显著优势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文化、社会性质、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对中国这样一个具有超长时间历史纵深、超大幅员国土面积、超大数量人口规模、超常复杂民族宗教结构、超大规模经济体量的社会主义发展中国家,如何进行有效治理和发展、进而全面实现现代化,是人类发展史上的崭新课题,在以往的世界社会主义实践中也没有先例可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在中国的社会土壤中生长起来的,具有深刻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根之茂者其实遂”。总起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能够引领我们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制度和治理体系。
坚持“两个结合”的重大制度创新成果。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之所以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很重要的就在于我们党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使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既体现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我国在几千年的历史演进中创造了灿烂的古代文明,形成了关于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的丰富思想,其中不少同科学社会主义主张和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具有内在契合性,为我们党扎根深厚历史传统、文化积淀、基本国情进行国家制度创新提供了丰厚滋养。比如,我们党开创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与中华文明的民本思想,天下共治理念,“共和”“商量”的施政传统,“兼容并包、求同存异”的政治智慧都有深刻关联。我们没有搞联邦制、邦联制,确立了单一制国家形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是顺应向内凝聚、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发展大趋势,承继九州共贯、六合同风、四海一家的中国文化大一统传统,等等。正是这种内在契合性,赋予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是我们在时代变迁和风云变幻中行稳致远的深层次文化基因。
全体人民共同意志的根本体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体现人民共同意志,维护人民合法权益,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本质属性,也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有效运行、充满活力的根本所在。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我们党始终高扬的光辉旗帜。毛泽东同志强调,“我们是人民民主专政,各级政府都要加上‘人民’二字,各种政权机关都要加上‘人民’二字”。正是由于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能够有效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有效避免出现党派纷争、利益集团偏私、少数政治“精英”操弄等现象,显示出无可比拟的先进性。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化对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创造性提出并全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得到更好发挥,生动活泼、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得到巩固和发展。
守正创新、开放包容的鲜明特征。邓小平同志说过,尽管社会主义制度“还不完善,又遭受了破坏,但是无论如何,社会主义制度总比弱肉强食、损人利己的资本主义制度好得多。我们的制度将一天天完善起来,它将吸收我们可以从世界各国吸收的进步因素,成为世界上最好的制度。”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立足党的百余年奋斗实践和75年执政兴国经验,同时积极学习借鉴人类文明的一切有益成果和他国国家治理有益经验,始终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决不照抄照搬他国制度模式、动摇或放弃我国制度的根基。比如,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我们就借鉴吸收了苏联制度建设的一些有益经验,同时又强调“以苏为鉴”,独立探索适合中国情况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扩大对外开放,大胆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大大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了社会活力。正是由于秉持守正创新、开放包容,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在革除体制机制弊端的过程中不断走向成熟,特别是新时代以来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充分显示出强大的自我完善能力和旺盛的生机活力。
生动有力的实践支撑。评判一种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好不好,不能靠自我标榜,实践最有说服力。新中国成立75年来,我们党领导人民用几十年时间走完了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工业化进程,从一穷二白跃升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综合国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文化影响力、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成功推进和拓展了中国式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入了不可逆转的历史进程。可以说,在人类文明发展史上,除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外,没有任何一种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能够在这样短的历史时期内创造出如此辉煌的伟大成就。历史和现实表明,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制度竞争是国家间最根本的竞争。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正在加速演进,中国发展呈现出“风景这边独好”的局面,“中国之治”和“西方之乱”形成鲜明对比,这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显著优越性的生动写照。
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
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不是一蹴而就的,也不是一经建立就尽善尽美的,而是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的。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同志就说过:“中共二十八年,再加二十九年、三十年两年,完成全国革命任务,这是铲地基,花了三十年。但是起房子,这个任务要几十年工夫。”1992年,邓小平同志着眼解决好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现代化问题,指出:“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看,我国社会主义实践的前半程已经走过了,前半程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建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并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改革,现在已经有了很好的基础。后半程,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党的十九大提出到2035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二十大重申了到2035年“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75年栉风沐雨、百余年春华秋实,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就是在不断探索实践、不断改革创新中日趋完善和成熟的。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改革是根本动力。从开启新时期到跨入新世纪,从站上新起点到进入新时代,每一次重大改革都给党和国家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增添强大动力,也都推动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自我完善和发展。特别是相比过去,新时代改革开放具有许多新的内涵和特点,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制度建设分量更重。面对新的历史方位、宏伟目标对推进制度创新、完善国家治理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继续完善各方面制度机制,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为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
前不久召开的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就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历史主动,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辟中国式现代化广阔前景的坚强决心。全会把“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明确了到2035年的阶段性改革目标和“七个聚焦”的分领域改革目标,要求到2029年新中国成立80周年时完成全会提出的改革任务,形成了总目标统领下有总有分、总分结合、系统完备的目标体系。无论是总目标、阶段性改革目标、分领域改革目标,还是改革目标指引下的各项具体改革任务,都注重突出制度建设这条主线,突出加强顶层设计、总体谋划,破立并举、先立后破的原则,突出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的要求,充分表明了我们党在完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上道不变、志不改的决心和定力。我们要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对党的领导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制度、党对人民军队绝对领导制度等根本制度要毫不动摇坚持和巩固,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等基本制度要与时俱进完善和发展,对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重要制度要加大创新力度,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根本而持久的制度保证。同时,要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制度执行的监督,确保制度时时生威、处处有效。
总之,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是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又是一个重大现实课题。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对新中国成立75年来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经验总结,进一步坚定制度自信、保持战略定力、增强历史主动,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中不断彰显我国制度优势和国家治理效能,不断铸就人民共和国更大的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