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党纪国法
信息公开
审查调查
监督曝光
巡视巡察
廉政教育
今天是
2025年6月28日
星期六
六月初四
党内法规制度
国家法律法规
法规解读释义
领导机构
组织机构
工作程序
工作报告
其他
审查调查
党纪政务处分情况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问责情况
省委巡视
市县巡察
廉洁文化
案例警示
基地展馆
教育活动
《忠廉大义》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宣传
>>
综合要闻
《条例》问答⑫丨国家工作人员指定请托人 购买第三人销售的产品,应如何认定?
发布时间:
2024-07-31
来源:
南粤清风网
浏览次数:566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分享到:
微信扫一扫:分享
扫一扫,分享给好友或朋友圈
上一篇:
清风正气看广东丨广东纪检监察机关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纪检监察工作实效
下一篇:
中国纪检监察报评论员文章:深刻把握《决定》精神 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