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宣传 >> 综合要闻
梅州市纪委监委: 弘扬革命精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1-06-29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719   字号:

6月25日,梅州市纪委监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传统的重要论述和《用好红色资源,传承好红色基因,把红色江山世世代代传下去》《学好“四史”,永葆初心、永担使命》《以史为镜、以史明志,知史爱党、知史爱国》等重要文章。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蒋万军主持会议并讲话。5位中心组成员在会上分别作主题发言,结合个人学习领悟和工作实际谈心得体会。


71.webp.jpg


蒋万军强调,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革命传统的重要论述,继承革命传统、弘扬革命精神、激励革命斗志,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凝聚起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要坚定理想信念。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政治机关,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忠诚卫士,要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做到在政治上绝对忠诚,在行动上始终向党中央看齐,旗帜鲜明地同一切弱化党的领导、动摇党的执政基础、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作坚决斗争,始终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坚定不移往前走。


二要发扬斗争精神。要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做到敢于善于斗争;要不断增强斗争本领,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强化学习培训,努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政策把握能力和纪法能力,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要坚守为民情怀。党的一切工作都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纪检监察干部要正确处理好“小我”和“大我”的关系,把“小我”融入到为国为民的“大我”中,始终把执纪为民、执法为民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落脚点、把监督的“放大镜”牢牢聚焦在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事情上,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