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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点“痛穴”开“药方” 用好监察建议书
发布时间:2020-05-14  来源:梅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615   字号:

       近期,平远县纪委监委发出6份监察建议书,点“痛穴”开“药方”,以有力监督推动问题有效整改到位。



     “建议你单位对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对出现的问题予以纠正……”平远县纪委监委在办理一起违纪案件时,发现某镇政府会计人员出现会计核算方法错误及出纳人员将每月向镇干部扣除的个人所得税等代扣现金存入个人银行账户等问题,平远县纪委监委在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的同时,向该镇发出了监察建议书。


       据悉,为发挥监察建议书最大的效能,该县纪委监委将其纳入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重要内容。针对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制度漏洞、管理薄弱点、岗位风险等,加大监察建议书的跟踪督促力度。通过由承办部门相关人员专人跟踪、电话督促、限期报送整改情况等方式,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全面整改,建章立制,做到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套制度,确保监察建议“事事有回音,件件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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