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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六个强化”推进打“伞”破“网”取得新突破
发布时间:2019-07-11  来源:兴宁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753   字号:

“兴宁市公安局巡警大队五中队原中队长罗卫东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19430日,兴宁市纪委监察网通报一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典型案例,引起社会强烈反响。

进入扫黑除恶攻坚年,该市纪委监委以“六个强化”推进打“伞”破“网”取得了新突破。今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共立案16人,其中涉恶“保护伞”4人;涉恶腐败5人,履职不力7人。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据悉,去年以来,该市充分发挥市反腐败协调小组机制作用,与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兴宁市纪委监委机关与兴宁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协调例会制度(试行)》,目前共召开 17次会议对涉黑涉恶腐败及其“保护伞”问题线索进行研判、会商;该市纪委常委会先后18次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和推动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同时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实行领导包案,至目前该市纪委监委领导包案线索共8条,已办结8条,立案7宗,党纪政务处分7人,移送司法1人。

二是强化压力传导。该市纪委监委将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纳入政治巡察,今年以来,共收到举报信件2封。对各镇(街)履行职责、深挖“保护伞”以及结合专项斗争推进党的政治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情况进行督导,至目前,共督导49次,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推动不力的谈话提醒8人次,查处履职不力7人。

三是强化部门协作。进一步加强与政法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今年来政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线索9条;与检察院联合在在押人员中宣传发动,深挖线索;印发《兴宁市公安局与兴宁市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移送和协同办案机制》,实现涉黑涉恶线索同步通报、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同步移诉,如该市公安局在案件侦查中发现了该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陈某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线索,迅速移送,纪委监委第一时间进行了立案查处。

四是强化深挖彻查。该市纪委监委对政法机关及其他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特别是对可查性比较强的问题线索,领导靠前指导,组织精干力量核查,仔细分析甄别疑点难点,努力寻求突破,快速、准确处置。今年以来共组织线索研判6场次,研判线索27条。如在查处市公安局巡警大队五中队原中队长罗卫东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时,办案人员通过前期线索的分析研判和深挖彻查,在立案前就已掌握大量违纪违法证据,而后对罗卫东果断采取留置措施。目前罗卫东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进一步拓宽线索来源,向全市58名义务廉政监督员、1500多村监委成员发出《致全市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义务廉政监督员一封信》,为反映扫黑除恶问题线索建立绿色通道。

五是强化问题整改。提高政治站位,做好中央督导整改“回头看”工作,对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转办的16条线索的办结情况进行评查复核,确保线索查实查透;全面梳理自身存在问题,坚决抓好省督导组来梅督导反馈的五点共性问题整改,通过规范线索移送、落实“一事一通报”、抓好“两必问”工作落实、加强沟通协调等,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六是强化以案促改。充分发挥查处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发出监察建议和纪律检查建议书2份,督促案发单位开展以案治本工作,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组织撰写了3篇涉恶“保护伞”案件剖析材料,报送工作简报6期,每周综报14期,拍摄了一部《人民的“金盾”缘何成了犯罪分子的庇护》专题片,下来将组织全市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观看,深刻汲取教训,进一步强化查处一案、警醒一片、规范一方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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