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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谈话唤醒“沉睡”4年的8000万保证金
发布时间:2019-06-17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浏览次数:786   字号:

  “一次廉政谈话,不仅唤醒了‘沉睡’4年多的8000余万招投标保证金,还推动了一次全市层面的清退工作,确实没想到有这个效果。”近日,在谈及湖南省湘潭市投标保证金领域问题整治取得的成效时,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组长赵正云表示。

  回顾这次清退工作,赵正云从这次监督履职中,进一步认识到了纪检监察工作找准职责定位、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性。

  从细节中抠出大问题

  “我们单位投标保证金账户里,沉积了一笔钱,处理起来有些困难……”

  “等等,请你把刚才保证金账户里的事说具体点。”

  去年6月7日,赵正云带队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廉政谈话,一名干部就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讲出了自己的担忧后,赵正云挥挥手,示意对方重点谈谈刚提到的钱的问题。

  随后,纪检监察组没有放过与之有关的任何细节,沿着情况细心“抠”下去。于是,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个涉及数千万元“沉睡”资金的大问题浮出了水面。

  这到底是一笔什么样的钱?

  纪检监察组通过倒查了解到,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于2015年,是由原工程建设交易、土地矿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中心等机构合并组成,而这些机构都具有一个职能,那就是项目的招投标。

  “根据有关招投标管理办法,为防止投标人违约等情况出现,在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需预先缴纳一定的投标责任保证金,一般是招标项目估算价值的千分之二以内。”赵正云介绍,按照程序设定,这笔钱一般在中标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部分可转为履约保证金或中标工程价款。

  可5天之内应退还的资金为何沉积了如此之多、如此之久,有的甚至数年?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史和平解释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后,原本分散在各业务单位交易机构沉积的保证金就聚拢在了一起,这些保证金因项目暂停,或因没有签订后续合同,或因业主自身人员更替、凭证手续丢失等众多原因导致资金退还困难,就造成了沉积。

  解铃还须系铃人

  当纪检监察组准备对这个“大问题”乘胜追击时,随着账务监督检查的进一步深入,赵正云发现,这些旧账涉及的范围广、数额大、历时久,情况特别复杂。

  “这个‘铃’应该谁来解?这是否是纪检监察组管的事?如果是,抓手在哪?”赵正云给自己提了很多问题。他认为,从推进“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等角度来看,纪检监察组有督促相关部门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责任。

  经过摸底,统计结果让纪检监察组吓了一跳:自2015年成立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有应退(转)保证金451笔,金额8314.49万元。

  “这里面有很多是群众的‘血汗钱’,一定要管,而且要管好。”纪检监察组的同志很快达成共识。

  鉴于此事涉及到财政、国土、住建等相关部门以及代理机构,并且金额较大,仅凭纪检监察组一己之力很难推动,赵正云很快想到了“娘家”——湘潭市纪委监委。

  于是,一份报告报送至湘潭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胡卫兵的桌前。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后,督促市优化办牵头成立清退小组,着手开展保证金清退工作。

  处理好“旧账” 管理好“新账”

  “保证金要保证悉数退还!”当年10月24日,在市纪委监委监督下,湘潭市依法清退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投标保证金工作会议举行,标志着全市投标保证金清退工作拉开帷幕。

  会上,针对不同情况,清退部门按地域、监管部门、代理机构进行分类,制定了相应对策,并通过宣传平台和主动打电话联系等办法,主动告知清退事项。

  经过集中攻关,截至去年年底,湘潭市共完成投标保证金清退437笔,金额8138.89万元,仅有14笔因凭证丢失等客观原因尚未完成清退。

  这次集中清退,给湘潭市各方提出了一道“思考题”:如何将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体现在行动上。

  “既要理好‘旧账’,也要不产生‘新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人表示,此次清退工作解决的是过去的“旧账”,下一步要从源头开展规范,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建立投标保证金管理长效机制。

  此外,纪检监察机关还督促湘潭市相关部门实行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可从网上直接退付,不再需要监管部门盖章同意,各行政监管部门建章立制,加强了对代理机构的监管。

  “这是派驻纪检监察组一次‘走心’的监督。”对于此次监督的成效,胡卫兵表示,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发挥“探头”作用进行监督时,不仅要用“眼”更要用“心”,使监督更精准、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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