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感谢巡察组同志们的帮助,截止到目前,除1份已解除的合同外,租赁费均已收齐。”近日,五华县益塘水库管理处负责同志向回访的五华县委第四巡察组同志表示感谢。
此前,五华县委第四巡察组(以下称“巡察组”)在对该县水务局下属单位益塘水库管理处开展常规巡察时发现,该单位与相关企业或自然人签订的10份国有土地或房屋租赁合同中,有9份出现1到3年时间不等的租赁费应收未收的问题。
巡察组深入了解发现,承租方以经济紧张、租后实际未使用等原因拖延缴纳租赁费,而益塘水库管理处作为管理方,存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相关责任落实不到位、主动催收意识及力度不够大等问题,导致租金长期未收。
对此,巡察组督促益塘水库管理处召集相关承租方会商研究,明确履行合同要求及措施,分析研判,有力有序追回被拖欠的租赁金。截至目前,益塘水库管理处追回合同欠缴租金9万多元。同时,巡察组要求该单位举一反三,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规范国有资产出租行为,严防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国有资产管理作为巡察监督重点,督促推动被巡察单位提升国有资产规范化管理水平,以精准有效的监督护航五华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五华县委第四巡察组相关负责同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