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梅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整改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2-01-12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2463   字号: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4月25日至2021年6月1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集中巡察,并于8月18日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切实抓紧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动员部署。8月18日市委巡察情况反馈会后,我局党组迅速组织认真学习巡察反馈意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8月27日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和全市巡视巡察整改推进会精神,要求班子成员、各科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一一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深刻反思问题产生的原因,找准问题症结,进一步细化完善整改方案,对整改任务具体分解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间节点。9月8日,局党组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分别围绕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作了深刻剖析,开门见山开展了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起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我局成立了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由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分别抓、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的整改工作机制。党组书记、局长蔡雪嫦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立行立改,先后主持召开10次党组(扩大)会议,研究讨论巡察整改议题事项23项。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全局广大党员干部共同参与,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条一条查原因,一级一级定责任,一件一件抓落实,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整改落实进展情况汇报,逐项跟踪问效,做到整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目标任务。按照“整改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的要求,在集体会商、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讨论并形成了整改方案,梳理形成67项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同时,根据市委宣传部部署要求,研究制定了意识形态方面问题专项整改方案。各科室一一对应将整改具体问题、任务责任分解到具体人员,层层细化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压实整改责任。

(四)完善工作机制,务求整改实效。立足管长远发展要求,以巡察一次带动我市医保工作全面提升一层、步子迈实管长远一步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切实把整改过程当作解决问题、建章立制、正本清源、推动工作的过程。突出抓建章立制,深入分析查找各类问题产生的根源,举一反三,深入研究,从解决问题的源头上、从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上下功夫,研究修订或制定了8项制度,重新编印机关管理制度汇编,确保各项工作开展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效。

二、盯住巡察发现的问题,逐项逐条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推动医保改革重点难点工作乏力,履职尽责有差距

1.对“出台调整基层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未实现服务项目全覆盖,一级医疗机构还有555项医疗服务项目未定价”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未完成整改,预计2022年1月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召开梅州市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定价工作协调小组会议,研究讨论《梅州市制定和调整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方案(讨论稿)》,就调价依据、调价方法、调价项目、定价原则等内容进行深入讨论。

二是按照规范性文件工作流程,召开专家论证会、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和书面征求意见等,拟定梅州市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定调价方案并联合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市政府,待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2.对“贯彻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不够到位,未按要求及时出台相应管理办法”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召开了听证会及专家咨询论证会、进行风险评估、部门合法性审查,形成了《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送审稿)》。

二是经报市政府审定,于11月26日正式印发《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

3.对“部分便民服务政策落实不够及时,未建立慢性病患者定点药店保障用药的机制”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对照省文件要求,并借鉴学习兄弟地市经验,形成“双通道”管理试点方案通知,对建立完善国家谈判药品处方流转机制和购药管理等相关政策进一步细化明确,力求通过试点工作,推进“双通道”惠民政策平稳推进、落地见效。

二是发出《关于开展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并迅速制定业务经办流程及完善系统改造。

4.对“对医保基金支付的监管机制不够健全、监管信息化技术不强”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联合市公安局、卫健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建立梅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综合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的通知》(梅市医保〔2021〕4号),明确了各部门在医保基金监管方面职责,形成监管合力。召开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综合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研究部署医保基金监管工作。

二是加强事前监控,4月起从社保局承接医保经办业务后,规范经办流程,建立内控机制,依法依规加强医保事前审核。

三是组织宣讲队到各县(市、区)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培训,提高医保行政监管能力、医保经办业务水平,增强医疗机构规范管理、使用医保基金的意识;举办市医保局能力提升培训班,全方位开展医保业务培训,提高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和监管水平。

四是推动智能监管审核。2021年3月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后,积极推进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智能监管审核系统建设,已经完成了符合梅州需求的47条智能审核规则的维护,发挥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功能,提高监管信息化技术水平。

五是通过公开招聘招录20名财务、法律、计算机、药学等专业的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充实并加强了医保监管队伍,提升了专业化水平。

六是开展梅州市医保基金监管“护金行动”,对2020年7月-2021年3月全市医疗机构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全覆盖交叉检查,追回违规费用,扣除按病种分值,并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落实,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5.对“党组对医保基金结算办法修订和年度清算工作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学习借鉴广州、惠州、河源等其他地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方面的经验。

二是向全市范围广泛征集完善支付制度工作的意见建议,提升结算办法科学性、合理性。

三是组织两场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支付方式改革专题座谈交流会。

四是完成对按病种分值库纠编和调整、结算办法修订工作、权重系数测定、清算奖惩考核指标设置等工作。

五是经局长办公会审议后,于11月18日发出《梅州市基本医疗费用结算办法(征求意见稿)》。经征求意见、风险评估、班子会议审议,已联合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拟定《梅州市基本医疗费用结算办法》报市政府,待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6.对“未及时按照《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制定我市的具体落实措施,对涉及医用耗材采购的政策研究、解读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要求进行了网上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书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等程序,于7月6日印发《梅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的实施意见》(梅市医保规〔2021〕1号),并组织实施。

二是要求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报送上月药品、医用耗材采购情况。要求各县(市、区)医保部门继续做好药品、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工作,促进公立医疗机构强化内部管理水平,及时发现问题并要求医疗机构严格执行药品采购政策。

三是到10月份止,全市公立医疗机构的医用耗材线上采购率达到了省要求的目标。

第二方面问题:思想建设不够扎实,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到位

7.对“局党组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范围窄、效果不理想,开展批评‘辣味’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加深班子成员对《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重要意义和基本精神的理解认识,进一步增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二是在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在“三必谈”基础上拓宽谈心谈话范围,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带头与全局党员干部谈心谈话,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全体人员之间进行了谈心谈话。开展谈心谈话坚持问题导向,坦诚相见交流思想,指出问题和不足。

三是召开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代表局党组作对照检查情况汇报,率先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把思想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作对照检查发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其他成员也逐一作对照检查和相互批评。民主生活会上,大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一针见血,相互听取批评意见态度诚恳,起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8.对“局党组对党组工作条例学习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使班子成员更加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党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了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意识,进一步提高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的认识。

二是召开支委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精神,进一步增强监督班子正确履行领导职责的意识。

三是举一反三,规范党内法律法规名称和政治用语表述,将其列入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全体人员“公文办理”培训的重要内容。

四是对出现党内法律法规名称和政治用语表述的材料落实起草、校对、审核责任,严格把关,严防类似事件发生。

9.对“对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督学不严”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习强国”平台学习使用的通知》,要求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带头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干部职工将学习平台作为工作的“充电站”“加油站”。

二是建立局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情况定期通报工作机制,激励学习先进,鞭策学习后进。从通报情况看,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学习强国”学习,单位整体学习情况排名进位明显。

三是指定局办公室人事干部专人负责,不定期抽查干部职工上线“学习强国”学习情况,提醒干部职工坚持学习,督促学习相对落后的同志迎头赶上。

10.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增强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抓意识形态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梅州市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吃透文件精神,做好工作落实。

二是制定《中共梅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贯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并严格抓好制度的贯彻执行。

三是每季度末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研判,并向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局纪检监察组报告。

四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报告。

11.对“门户网站管理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迅速整改,对照发现的问题及时修改新闻来源和新闻内容,更新了办事指南等栏目。按市府办要求,及时将办事指南栏目链接到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为群众提供权威准确的政务动态和方便快捷的公共服务。

二是指定专人负责,每周对门户网站进行排查,检查链接是否有误、政治类表述是否准确、专栏内容有无及时更新等。

三是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制,按“三审三核”制由发布部门、局办公室、分管领导多关口对发布的信息严格审核,加强内容保障及审核管理工作。

四是制定实施《梅州市医疗保障局每日读网制度》,健全制度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按市政府工作要求,及时发出《关于做好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各科室职责,完善内容保障工作机制。

12.对“‘梅州医保’公众号管理不完善”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对照发现的问题,删除重复推文,修改问题链接等。为方便群众缴交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还在微信公众号开通了缴费小程序链接,进一步为群众提供便利。

二是明确专人负责,会同微信公众号委托运维方不定期对公众号进行排查,重点检查是否有未经审核转载的信息、链接是否有误、发布内容是否重复等。

三是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制,按“三审三核”制由发布部门、局办公室、分管领导多关口对发布的信息严格审核,加强内容保障及审核管理工作。

第三方面问题:纪律建设要求不高

13.对“违规审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加强纪律教育。发出《关于印发〈梅州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扎实开展以“学党史悟思想,守纪律铸忠诚”为主题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负责人为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全体人员上党纪政纪法纪专题党课,对相关负责领导谈话提醒红脸出汗,严肃纪律规矩。

二是发出《关于转发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范定点资格确定、优化评估流程。

三是发出《关于印发梅州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申请及信息变更内部操作指引的通知》,对两定机构申请及信息变更、评估等相关流程、评估表格等进行细化完善,进一步规范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工作。

四是成立梅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评估小组。

五是严格按照新文件要求规范两定机构受理、评估、信息变更等相关流程。

第四方面问题:选人用人工作方面存在问题

14.对“未落实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干部选拔任用法规政策,进一步增强局党组及班子成员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的责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严明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原则、标准条件、程序方法和纪律要求。

二是召开支委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等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法规政策,进一步增强机关党员干部贯彻执行政策和监督选人用人工作的意识。

三是举一反三,印发《梅州市医疗保障局回避制度》,明确工作人员应回避的亲属关系、回避适用情形等,建立履职回避长效工作机制。抓好新制定回避制度的贯彻执行,不定期组织检查制度落实情况。

第五方面问题:机关管理存漏洞,“创文”工作有差距

15.对“岗位安排不合理,未严格执行内控制度中非相容岗位分离原则”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结合新修定制度贯彻工作,重新编印并发出《关于印发梅州市医疗保障局工作管理制度汇编的通知》,人手1册发放,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贯彻执行管理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执行过程中加强对照,确保执行到位。

二是召开局党组会对出纳与人事劳资岗位分别作出人员安排,严格执行内控制度中非相容岗位分离原则。

三是举办专题培训班,邀请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到我局就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授课,提高我局内控工作水平。

16.对“印鉴管理存在漏洞”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印发《关于修订梅州市医疗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和《关于修订梅州市医疗保障局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印章管理和审批程序。执行过程中,严格按制度管理和使用印章。

二是召开党组会理顺兼职人员职责,合理安排人员岗位。出纳不再同时经管部分银行账户的所有财务印鉴,堵塞财务印鉴管理漏洞。

三是重新编印制度汇编并发出《关于印发梅州市医疗保障局工作管理制度汇编的通知》,人手1册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提高贯彻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是举办专题培训班,邀请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到我局就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授课,提高我局财务风险管理水平。

17.对“文书档案管理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制定印发《梅州市医疗保障局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的整理、管理、安全保密和利用等工作措施,建立档案、档案室管理长效机制。

二是根据档案主管部门文书档案归档要求,按照规范化标准整理文书档案,归入档案室集中保管。

三是组织人员清理整洁档案室,专门购置文书档案柜等设备设施,加强档案室建设。

四是要求档案兼职人员加强业务知识自学,邀请市档案馆人员来我局指导,组织档案兼职人员到市档案馆现场学习,努力提升档案管理人员业务水平。

18. 对“市医保局党组对挂点社区‘创文’工作指导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召开2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创文”工作。每期(轮)测评通报后召开分析会,共召开4场会议,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查漏补缺。

二是紧紧对标测评标准,对照每项活动要求研究活动组织形式,联合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丰富活动内容,做好“双到”台账工作。利用“双到”活动时机,对堆放杂物占用楼道、车辆乱停放等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治,不断提高社区文明水平。

三是下拨资金支持三葵村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7月底推动建成三葵村医养活动中心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并依托中心,邀请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派出专家、医护人员,定期开展义诊、卫生健康知识普及、养生指导、诊疗咨询建议和医疗保障政策宣传等各项服务群众的活动。积极沟通联系市、县两级交通、住建部门,投入资金协助三葵村解决了470米损坏村道路面整修,切实把为民服务工作做扎实,把实事办好,打通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第六方面问题:会计基础存在薄弱环节,财务管理不够规范

19.对“存在部分会计核算不规范、会计凭证附件不完整、漏计固定资产等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及时整改账务,按要求计提工资福利费;将错入其他应付款的调账计入累计盈余,补记漏记固定资产;发放聘用人员工资同时提供发放明细表;通信费费用报销增加费用明细清单。

二是印发《关于修订梅州市医疗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完善费用报销审批程序,要求局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抓好贯彻落实。

三是加强政府会计基础知识学习及与财务软件运维商的合作,核对会计凭证录入的合规性。邀请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来我局对财务人员进行指导和培训,加强政府会计基础知识、内部控制管理的学习,提高单位财会工作的规范性。

20.对“固定资产实物管理不够完善”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制定《梅州市医疗保障局固定资产盘点方案》,组织人员进行实物、账物盘点核对,形成盘点报告。

二是制作资产管理责任标签,并对应张贴,明确使用和保管责任人。

三是严格执行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建立资产账目、实物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账目、实物一致。

21.对“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管理办法”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印发《关于修订梅州市医疗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公务费用结算主要采用转账和公务卡结算形式,要求局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抓好贯彻落实。

二是邀请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来我局对财务人员、各科室相关人员进行指导和培训,提高公务卡结算管理水平。

三是自巡察整改以来,公务费用结算均采取转账和公务卡结算形式。

22.对“执行差旅费报销规定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相关人员退回不符合规定的差旅费补助。

二是印发《关于修订梅州市医疗保障局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要求局机关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抓好贯彻落实。

三是在差旅费报销时,各级审核人员认真审核把关,坚决杜绝违反制度现象。

四是邀请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来我局对财务人员、各科室相关人员进行指导和培训,提高单位报账工作的规范性。

23. 对“工会会员未执行‘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向所在基层工会缴纳会费’的规定”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严格按标准收取会员费。对工会会员少缴的会员费进行补缴,及时汇入局工会账户。

二是下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工会政策法规的通知》,提高工会会员贯彻执行意识。

三是出台《梅州市医疗保障局工会经费管理制度》,对工会经费收支和审批手续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并严格按制度开展工会经费使用工作。

三、坚持标本兼治,深化巡察整改,努力开创医疗保障工作新局面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局党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应该清醒认识到,目前取得的成效只是初步的,还有不少需要重视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和市委第三巡察组的要求,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一)坚持勇于担当,始终把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党组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政治责任担当,严格落实整改要求,把巡察整改要求列入党组重要日程,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首要任务,切实把责任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注重做好“结合文章”,把整改工作与落实党建主体责任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营造风清气正、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自觉担当新时代党赋予医保部门的历史使命。

(二)坚持持之以恒,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树立“整改工作永远在路上”的意识,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紧扣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对已完成整改的任务,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在集中整改的基础上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根据整改措施和长远安排及问题属性,坚持紧盯不放、常抓不懈,对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保证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成果。

(三)坚持标本兼治,完善务实管用长效机制。把整改工作和制度梳理结合起来,充分运用整改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举一反三,将其以长效机制的形式固化下来,从源头上集中预防可能发生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不断巩固扩大巡察整改工作成果。强化制度执行力,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促进局机关内部管理和监督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四)坚持求真务实,推动医保工作再上新台阶。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动医保工作的重要契机,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以更加务实的作风,做好“后半篇文章”。着眼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坚持问题导向,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推动我市医疗保障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为我市振兴发展共同富裕作出医保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181800;邮政信箱:梅州市梅江区新中路56号;邮政编码:514021;电子邮箱:mzybbgs@meizhou.gov.cn。


 

 中共梅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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