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4月24日至6月18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8月2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切实抓紧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站位,全盘认领。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迅速召开党组会议、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干部职工大会,统一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把人大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情况反馈的精神和要求上来,并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9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领导班子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负责同志代表班子和个人紧扣民主生活会主题,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围绕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成果导向相统一,表态全盘认领、直面问题、动真碰硬,其他班子成员主动认领、查找原因、剖析根源,班子成员之间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自我检查、党性分析,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实实在在谈问题、讲不足,相互批评真点问题、点真问题,为整改工作打下坚实思想基础。
(二)强化担当,压实责任。机关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跟踪调度、督导推进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机关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集中思想、时间、精力抓好整改,做抓落实、促落实、保落实的表率,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巡察组反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全面落实分管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压实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严格的要求,不折不扣抓好整改,确保百分百全面整改。
(三)细化任务,逐项整改。根据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要求,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台账,落实每项整改任务,针对性制定具体整改措施,细化分解32个具体整改问题共制定整改措施112条,逐条逐项抓整改。各委(室)按照时间节点、任务要求,进行逐一整改。9月28日和11月5日,分别召开整改工作汇报会,听取各委(室)阶段性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做到整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每一项整改任务不落空、不滑过、见实效。
(四)深化成果,提升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切实把整改过程当作解决问题、改进提高的过程,凝聚共识、推动发展的过程。把巡察整改与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充分运用巡察成果深化和拓展机关党的建设,旗帜鲜明加强政治建设,持之以恒强化理论武装,一以贯之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努力把“问题清单”转化为“成效清单”,以党的建设新成效推动机关履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为梅州苏区振兴发展步步高贡献人大机关力量。通过深入分析查找各类问题产生的根源,举一反三,深入研究,从解决问题的源头上、从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上下功夫,研究制订了21项制度、计划等,做到改彻底、改到位,实现从根本上改,切实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效。
目前,巡察反馈意见问题经细化分解为32个整改问题,已完成整改32个,占任务数的100%。
二、盯住巡察发现的问题,逐项逐条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政治建设不够有力,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一)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扎实
1.对“机关党组中心组学习不够深入,存在走过场现象,对干部学习检查督促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机关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机关党组工作规则》内容,集中学习有专门会议记录。召开机关党组会议重温《梅州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切实发挥学习秘书的参谋和协调作用,推动学习质量和实效提升。
二是印发了《2021年中共梅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计划》。
三是结合中心组学习内容实际,明确由组织科会前负责通知机关党组成员、相关委室负责同志做好交流发言准备,并在会后提供交流发言材料。
四是每次中心组学习会后,书面向市委宣传部(讲师团)报告,并要求机关党组成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于11月上旬对机关党组成员学习笔记进行了抽查。
2.对“干部网络学院学分未达要求”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指定专人负责网络学习培训平台管理员,负责日常信息更新、维护管理工作和学习进度跟踪督查工作。
二是向机关干部发送通知,要求加快完成学习内容。
三是及时向学习成绩靠后的同志发出书面提醒通知,提醒抓紧完成学习任务。至10月底,机关全体同志已完成2021年度网络培训学习任务。
(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3.对“意识形态工作按要求纳入全年工作报告、纳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不到位。未纳入2018、2019年度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总结”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继续坚持每季度一次的意识形态工作研判会,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研判。
二是传达学习七届市委第九轮巡察发现意识形态问题反馈会议精神,认真学习意识形态相关文件。
三是及时调整意识形态工作机构,出台相关文件,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全年工作报告、纳入领导干部目标管理。
4.对“2018年至2020年部分党组成员述职述廉报告未体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印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方案》明确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内容之一写入对照检查材料。
二是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对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进行了重点强调,要求党组成员在述职述廉报告中体现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
三是召开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5.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不到位。梅州人大门户网站部分栏目更新不及时甚至长期不更新;官方微信公众号与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内容出现不一致;《梅州人大》内部资料编印出版不够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及时对官方微信公众号与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内容不一致的信息进行了修改。
二是及时对梅州人大门户网站更新不及时或长期不更新的栏目进行了更新。
三是制定出台《“梅州人大”微信公众号管理办法》,全面加强官方微信公众号和门户网站管理。
四是规范《梅州人大》内部资料编印出版,规范标注卷首语来源。
(三)落实“创文”、“两美”志愿工作不够深入
6.对“对挂点社区管控工作督促不够,所挂点社区三角镇墟镇社区多次因卫生环境、乱停乱放等问题失分,排名靠后”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加强对挂点社区创文工作的督促指导,印发了《关于调整梅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小组的通知》,为做好机关挂点社区的创文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将市创文办《关于印发梅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21-2023年创建周期)行动方案的通知》(梅市创文办〔2021〕4号)、《关于印发2021年梅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创文办〔2021〕5号)等文件印发给机关创文办成员学习,提高认识,明确挂点单位的目标任务要求,确保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文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是机关党委向各党支部印发《关于开展“周末挂点双到活动”安排的通知》,办公室向各党支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市人大机关志愿服务工作的方案》,各党支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和《“双到”进社区实地调查标准》各项测评指标,组织党员在每周末开展创文入户宣传活动、节日主题活动、文明实践活动、交通协管活动、环卫保洁活动等,促进社区创文工作常态化、长效化。通过努力,2021年3月、5月、8月挂点社区实地调查测评排名第15、第1、第2名。
四是督促挂点社区实施网格精细化管理,把每个网格的创文工作任务具体落实到人,指导社区在卫生、消防、管线等方面提高社区治理能力,今年以来,社区开展创文相关活动75场次。
7.对“未按要求开展2021年‘弘扬劳动精神 建设美丽梅州’的‘创文’‘两美’志愿服务活动”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及时将《关于印发2021年梅州市开展全民“创文”“两美”志愿服务活动方案的通知》(梅市创文办〔2021〕13号)和《梅州市开展“美丽梅州•美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工作任务》(梅市府办〔2021〕10号)两份文件印发给创文办成员学习,明确活动时间、主题及相关要求,确保活动目标任务了然于胸,不折不扣贯彻到位。
二是认真实施《梅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21年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方案》,每周三上午7:30至8:30在市政府环岛路口纠正制止不文明交通行为。
三是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相关主题活动,于9月24日开展了“营造美丽环境 党群同迎华诞”为主题的全民“创文”“两美”志愿服务活动。
四是按照《梅州市开展“美丽梅州•美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21年工作任务》,每个周五组织机关志愿者到挂点社区进行卫生清洁等相关主题志愿活动。
(四)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8.对“工作委员会专业人员偏少。如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等专业性较强,但专业人才较薄弱,不能适应新时期工作发展的需要”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坚持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现有专业人员的作用,做好传帮带,以老带新,以新促老。8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委召开了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工委参加的业务培训会议,按照《预算法》和《广东省预算审批监督条例》的规定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和常委会财政经济工委的相关工作职责,以及预算法执法检查中发现审查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对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及决算草案审查主体、审查的程序、审查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围绕谁审查、审什么、怎么审等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培训,提升财政经济审查监督专业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加大招录、选聘专业工作人员的力度。
三是利用换届之机,积极向市委反映,请求市委在换届人选安排时把更多专业人才安排到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等专业性较强的工委。
第二方面问题:履职尽责不够到位,发挥职能作用不够充分
(一)宣传工作不够到位
9.对“宣传工作思路不够开阔,宣传形式不够丰富,精品力作不多,缺少传播人大好声音措施”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召开机关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了《梅州市人大宣传联络员工作制度》。
二是发出《关于重新报送人大宣传联络员名单的通知》(梅市人常办函﹝2021﹞67号),及时调整了人大宣传联络员名单,目前,全市共有人大宣传联络员135名。
三是加强宣传策划,提高宣传稿件质量,发挥覆盖市、县、镇的人大宣传联络员作用,讲好人大故事、传播代表声音、推进“三好一正”,力争在上级媒体多上稿件。至10月31日,全市在广东人大微信公众号上稿数已达26篇,超过了去年23篇的全年总数。
四是已在梅州人大网站公布了2021年第一、第二、第三季度各县(市、区)稿件榜单,推动全市人大系统形成你追我赶做好人大新闻宣传的氛围。
五是11月4日召开了全市人大新闻宣传工作会议。
(二)服务监督质量和效率有差距
10.对“服务保障工委工作不够到位。如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不够完善。目前市级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按要求设置不够全面,影响预算审查监督的有效性”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委及时向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申请使用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3.0省市通用模块,征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复函同意。
二是派员参加了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的全省预算联网监督工作推进视频会议。
三是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委就关于梅州市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业务运营服务项目已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提出申请,机关党组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通过了相关事项,决定委托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实施。
四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及时发函给市政府办公室,要求各联网部门协助做好市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数据对接与报送相关工作。
五是11月3日,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已在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立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委人员使用账号。
(三)不够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11.对“信访跟踪督办不够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广东省信访条例》《梅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贯彻实施〈广东省信访条例〉暂行办法》。
二是规范做好信访工作。依法规范信访事项受理范围,按照《广东省信访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及实际,进一步梳理明晰了信访工作流程,并及时上墙公布。
三是做好信访法律法规宣传,已梳理好《广东省信访条例》第26条宣传单页,并印刷用于接访室接访时宣传、派发。
四是按照《梅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贯彻实施〈广东省信访条例〉暂行办法》的规定,做好“受理”或“转交、转送”的信访事项,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同时,对转交件加强跟踪督办,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报告办理情况。
五是机关党组成员对信访工作相关责任人开展谈话提醒,强调信访工作重要性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12.对“机关信访工作力量相对薄弱。目前只有一名秘书科的同志兼信访工作”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整合科室人员力量,落实在来访人员较多或每月市政府领导接访日时,至少有2人在岗接访。
二是注重信访接访场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接访室已配备口罩、消毒液,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依法依规做好相关防疫工作。
三是壮大信访工作力量,及时印发《关于协同做好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信访工作的意见》,协同机关力量齐抓共管。
四是市人大机关党组高度重视机关信访队伍建设,经机关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专门在承担机关信访工作的办公室秘书科增配一名副科长具体承担机关信访工作。
(四)推进立法研究工作不够有力
13.对“助推立法基地建设不到位。2015年以来,市人大与嘉应学院合作共建梅州市地方立法研究基地,但成效不够明显”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于8月23日下午和市地方立法研究基地负责人等召开基地负责人会议暨联席会议,沟通共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讨论下一步如何进行整改、更好地发挥基地作用。
二是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加强与市地方立法研究基地的沟通协调,指导其制定了2021年度工作计划。
三是市地方立法研究基地分别于9月29日、11月9日向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作2021年度工作基本情况汇报,在汇报中对基地使用经费情况进行了说明。
四是11月9日召开了第二次联席会议。
14.对“立法基地在提供立法咨询服务、开展立法调研提供意见等方面发挥作用不明显”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2021年7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已收到市地方立法研究基地的立法建议项目《梅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二是2021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收到市地方立法研究基地提出的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立法建议项目《广东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后反馈给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三是8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收到市地方立法研究基地关于《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9月5日,收到关于《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9月8日,收到关于《梅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修订草案)》的修改意见;9月9日,收到关于《梅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10月9日,收到关于《梅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11月2日,收到关于《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广东省平安建设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广东省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条例(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11月8日,收到关于《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
四是今年2月、4月、6月、7月、9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分别收到市地方立法研究基地提供的关于乡村振兴、物业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数据安全、突发事件应对的法律相关问题信息资料。
五是今年以来,市地方立法研究基地分别收到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的立法调研会邀请函,并于3月31日和7月21日分别参加了立法调研。
六是11月9日,法工委对市地方立法研究基地进行了年终考核。
15.对“服务推进文明行为立法工作滞后”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68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梅州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个别立法预备项目的方案,决定增加《梅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预备项目,并开展立法前期调研工作。
二是8月至9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本市两次开展《梅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调研。
三是10月25日至26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与社会委到江门市开展立法调研,学习借鉴其在促进文明行为立法方面的做法和经验。
四是11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立法协调论证会,研究把《梅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列入2022年立法制定项目。
五是11月9日,形成了文明行为立法的初步调研报告,向常委会分管领导作了汇报。
六是拟于2022年2月通过《梅州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确定《梅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立法制定项目。
第三方面问题:作风不够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待加强
(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16.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度不够有力。2019年没有制定机关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领导班子成员只列明共同的责任清单内容,未能结合各自分管部门细化责任清单”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分别于6月和9月召开机关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传达学习《中共梅州市委办公室印发〈中共梅州市委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精神。
二是及时召开机关党组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摘编(2021年版)》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
三是及时召开机关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研究通过《梅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以机关党组名义正式印发,以表格形式细化机关党组、机关党组书记和机关党组其他成员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
17.对“廉政风险防控不够到位。个别工委、科室对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够深入,防控措施缺乏针对性”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严格执行每季度召开一次机关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制度。2021年,召开4次机关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
二是严格执行每季度召开一次法制讲坛和警示教育专题会制度。2021年以来,已召开3次法制讲坛,召开4次警示教育专题会。9月,纪教月期间,机关各党支部分别以主题党日活动的形式,专题开展了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
三是印发《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部分整改问题的工作提示》,要求机关各部门有针对性地重新梳理和排查风险防控点,及时修订印发了《梅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21年度各委、室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
四是及时印发了《梅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办法(试行)》,其中“第二章 考核内容和指标”的第六条,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作为考核内容之一。另外,进一步制定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考核细化指标并赋予适当分值和权重纳入考核。
18.对“人大机关服务中心多年来未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存在管理风险隐患”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建立所在岗位廉政风险范围及风险防控措施。
二是机关服务中心及时召开专题会,加强法纪廉政教育,进行剖析反思,坚决落实巡察整改问题。
三是制定了家庭访问计划,从9月26日起至11月11日,按照干部职工管理权限,对机关服务中心人员进行了家访。
19.对“以案治本不够有力。用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召开两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一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好作风建设重要论述精神;另一次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广东省纪委监委、梅州市纪委监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传达学习梅州市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精神,集中观看由梅州市纪委监委摄制的梅州基层干部套取公款系列案例剖析警示教育视频。
二是在纪教月期间,机关各党支部分别召开党员会议,通过案例剖析进行警示教育,并以主题党日活动的形式,组织开展《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的学习。
20.对“谈心谈话不够有效。市人大机关多年来谈心谈话工作都是以‘咬耳扯袖’的方式开展”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针对巡察反馈的需要清退奖励金和驻村补助问题,机关党组开展了“红脸出汗”式提醒谈话。
二是召开机关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研究通过《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的意见》,并以机关党组名义正式印发《意见》。
三是严格落实并长期坚持机关党组主要负责人“六必谈”制度。2021年以来,机关党组书记已对新提拔人员、新进机关人员、退休人员、岗位调整人员开展谈话16人次。
(二)对党员干部管理监督不够严格
21.对“经常性了解干部工作等情况不够深、不够细。个别干部存在‘二线’思想和‘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工作按部就班,缺乏前瞻性和主动性”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机关各部门根据9月16日印发的《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部分整改问题的工作提示》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深入开展分层级谈心谈话活动,了解干部的学习、生活、工作动态。
二是市人大机关党委联合机关工会、机关妇委会创新开展“学党史•颂党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演讲比赛,展现青年干部新担当、新作为的良好精神风貌。积极参加梅州市首届“红色守初心绿色促发展”党建工作创新大赛,所报作品进入决赛,积极推动党建创新。
三是印发《梅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深化模范机关创建的实施方案》,调整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人员,加强对深化模范机关创建的组织领导,实现建立模范机关创建的长效机制。
四是印发《关于建立市人大机关青年学习小组的通知》,创新建立市人大机关青年学习小组,按照深入推进模范机关创建活动中关于开展“三学三比”主题实践活动的要求,教育引导机关青年干部职工好学乐学、勤学善学,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争当深化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打造学习型机关的促进派。
五是机关纪委召开会议部署开展日常考勤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并长期坚持《机关干部职工年休假和请假制度》《机关干部职工外出报告制度》。
22.对“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未能及时制止”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机关纪委召开会议,研究做好监督机关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检查年度工作总结、谈话提醒、家访工作等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相关事项,研究监督机关各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工作事项,切实发挥机关纪委监督作用。
二是印发《中共梅州市人大常委会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制度》,健全完善机关纪委对信访接待、监督检查、开展谈话、廉政风险排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排查的工作制度。
三是机关各部门按照《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部分整改问题的工作提示》的要求,深入落实家访制度,制定家访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家访,家访期间认真填写《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干部职工家访活动记录表》。
四是机关各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深入开展分层级谈心谈话活动,通过谈话深入了解干部职工执行廉洁准则和党的各项纪律规定情况。
(三)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23.对“作风不够深入。机关党组个别成员没有带队开展专题调研,深入基层掌握一手材料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9月8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召开了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成果导向相统一,会前组织专题学习和谈心谈话,深入查摆问题,认真撰写发言提纲,会上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扎实抓好问题整改。
二是召开机关党组党建专题会,深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
三是制定印发了《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2021年度调研工作计划》,部署了5项调研课题,机关党组成员分别牵头负责,目前5项调研课题已完成。
24.对“撰写年度工作总结,存在马虎应付现象。多部门年度工作总结只是简单罗列工作内容,没有梳理存在问题,剖析原因;个别部门年度工作总结大篇幅雷同”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印发《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部分整改问题的工作提示》,要求机关各部门全面梳理排查2017年来的年度工作总结,逐项盘点、逐一比对,认真查找问题,对存在简单罗列工作内容,没有梳理存在问题,剖析原因或大篇雷同的情况作出书面说明。
二是9月28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会,会议强调撰写年度工作总结的重要性,坚决杜绝马虎应付现象,要求各委室每年年度工作总结由主要负责人签名后报机关党组审查。
(四)机关纪委作用未充分发挥
25.对“机关纪委成立以来共召开3次会议,均是传达学习文件,未在日常监督、督促机关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方面开展工作”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制定印发了《中共梅州市人大常委会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制度》,明确了指导思想、组织机构、职责任务(9项),以及会议、办文、报告等工作制度。
二是严格执行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机关纪委委员会议制度,4月16日和8月5日分别召开了机关纪委委员会议。
三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明确将加强对日常监督、督促机关各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方面工作的研究,于10月印发了“忠诚立家风”倡议书,督促落实“忠诚立家风”家访活动。
四是加强日常监督。在巡察整改期间,机关纪委成员多次深入机关各部门开展巡察整改工作的监督落实。按照《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部分整改问题的工作提示》规定,切实做好机关各部门开展工作总结撰写情况排查、廉政风险排查、信访工作整改、财务工作整改、谈心谈话、家访活动等各项巡察整改工作的监督落实,推动各整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服务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面试期间,机关纪委成员落实面试巡考工作,做好面试全过程监督,推动面试工作公平公正开展。
五是严格落实机关纪委向机关党委报告工作制度,今年8月10日,机关纪委全体成员列席机关党委会议,机关纪委书记向机关党委报告机关纪委上半年工作情况,提出下半年工作打算。
第四方面问题:财务管理不规范,审核把关不够严格
(一)会计监督不到位、领导审核把关不够严格
26.对“费用报销审核把关不严”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机关党组书记对多领到补助的驻村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驻村人员立行立改,及时将多领取的驻村补助退回单位基本账户,并上缴财政。
二是加强了会计监督职能,重新编制的《费用报销审批单》上增加会计审核一栏, 9月1日起严格执行新的《费用报销审批单》。
三是召开机关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了新修订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报销制度》。
四是加强会计专业力量,拟选聘熟悉财会、内部审计工作的工作人员。
五是定期抽查费用报销情况。
27.对“出台财务报账制度的有关规定不符合要求”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及时组织审核人员、财务人员学习了《会计法》《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二是重新编制了《费用报销审批单》,在审批单上增加会计审核一栏,强化会计监督,严格执行会计先审核后报账,并从2021年9月1日起执行。
三是11月5日,机关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了新修订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报销制度》。
(二)违规发放宣传奖励金
28.对“2017年至2020年,市人大机关根据自身制定的奖励办法,给撰写报道(报道被市级以上新闻单位采用)的工作人员发放奖励金”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坚持立行立改,及时召开机关党组会议研究废止了《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宣传人大制度奖励办法〉的通知》(梅市人常办〔2008〕12号)。
二是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及时与领取奖励金的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体谈话,领取奖励金的工作人员及时将领取的奖励金返还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指定账户,并上缴市财政。
三是取消了此项问题的第3个整改措施“制定《梅州市人大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因为这一整改措施不符合市委关于各系统各单位不得自行开展评先评优的规定。
(三)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
29.对“市审计局根据大数据筛查提出要及时进行清理、不得长期挂账的要求,但至今未清理上交财政”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健全了内审机构,成立了内审小组。
二是已分两批将全部三年往来长期挂账款上缴市财政局。
(四)未按要求收取工会会员会费
30.对“市人大机关工会在部分年度未向工会会员收取会费或未按规定标准收取会费”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今年4月份起,机关工会已经严格按照工会会员工资收入的5‰,足额收取2021年全部会员应交的会费并已入账。
二是机关工会及时召开工会委员和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研究制订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措施,同时组织与会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法律和规定精神。
(五)经济合同签订不够规范
31.对“个别修缮工程存在倒签合同情况”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认真查看2018年8月单位七楼会议室主席台进行重新布置存在倒签合同情况的原始会计凭证,发现问题所在原因,是由于装修公司在列结算单时直接把标题“梅州市人大礼堂布置等预算单”复制改写成“梅州市人大礼堂布置等结算单”,而没有对日期进行修改。8月23日,责令装修公司对2018年8月梅州市人大工程项目结算日期的问题作情况说明,8月24日,装修公司已将情况说明报市人大办。
二是从8月23日起至10月11日,组织人员对所有修缮工程合同进行全面排查,未再发现有存在问题。
三是召开机关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新修订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零星维修管理办法》。
四是坚持严格按照报账审核管理制度,将财务审核关口前移,严格审核合同支付流程。
(六)固定资产管理不够到位
32.对“对购置的部分资产未进行固定资产登记”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及时将未登记的办公家具登记到资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二是8月23日至9月23日,对机关固定资产进行了一次盘查清点,并进行了账物、账账核对工作,未发现账物、账账不符的情况。
三是召开机关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了新修订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四是加强日常管理,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防止资产流失、浪费,做到机关固定资产一年一盘点、人员变动随调随清查。
三、坚持标本兼治,深化巡察整改,努力开创新时代人大机关工作新局面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整改落实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应该清醒认识到,目前取得的成效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将继续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组的要求,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摆正整改工作位置。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和紧迫性,坚持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落实整改要求,加强督促检查,推动整改落实到位。
(二)克服“过关”思想,确保整改落地见效。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切实承担整改主体责任,机关党组书记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契机和有力抓手、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抓,紧扣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在集中整改的基础上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确保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
(三)注重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注重举一反三,发挥标本兼治作用,透过现象看本质,把整改过程作为解决问题、建章立制、正本清源、推动工作的过程,持续从构建长效机制着力,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机制,强化成果运用,在巩固整改成果中实现管党治党常态长效。
(四)坚持求真务实,推动人大机关工作。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新时代人大机关工作的重要契机,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以更加务实的作风,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机关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尽职尽责做好工作,推动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在人大机关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推动人大机关各项工作上新台阶,努力打造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机关党的建设再上新台阶。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246154;邮政信箱:梅州市江南梅江三路88号;邮政编码:514021;电子邮箱:mzrdzzk@163.com。
中共梅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