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梅州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回头看” 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6-15  来源:梅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2419   字号: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回头看”巡察组于2020年11月初开始进驻我局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巡察“回头看”工作,并于2021年2月8日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回头看”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切实抓紧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意见反馈会后,我局分别召开了党组会、“回头看”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等,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回头看”巡察反馈意见等,引导全局上下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回头看”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把整改落实的过程转化为加强机关党建、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机制、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过程。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局党组严格落实巡察“回头看”整改主体责任,及时成立了市局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局党组“一把手”带头抓整改,亲自抓落实,对巡察“回头看”整改重要问题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努力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班子成员坚持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在抓好自身整改的同时,积极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机关各科(处)室和所属单位进一步细化措施、责任到人,确保整改工作紧扣节点,有效推进。

(三)细化措施,明确任务。我局党组对反馈的存在问题照单全收,按照“标本兼治、务求实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原则,及时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清单,对问题进行逐条逐项梳理,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等;在整改方案和台账清单得到市委“回头看”巡察组的审核通过后,我局立即着手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各责任部门定期报送整改进度,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四)完善机制,狠抓落实。我局党组以巡察“回头看”整改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建立健全了18项制度、规定及方案,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同时,局党组专门召开了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察“回头看”反馈的问题主动认领、不回避、不遮掩,深刻反思剖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盯住巡察发现的问题,逐项逐条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心得体会文章存在抄袭现象。

(一)“思想政治引领不够到位,学习不够系统深入”问题,虽然通过建立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等,加强了政治理论学习,但学用结合不够。

1.对“存在简单传达上级文件精神等学习不深入的情况”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今年2月份以来的党组会、中心组会均贯彻落实了“首题必政治”学习制度,并在学习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二是在召开的巡察“回头看”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市局党组成员均针对性地对此项问题展开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分别撰写了对照检查材料;三是制定印发了相关方案和学习计划,公布和推送了学习教育参考资料,开展了政治轮训学习班、“一把手”上党课、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延安整风专题讲座等系列学习活动;四是制定了《2021年市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积极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及研讨发言,坚持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开展司法行政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对“存在学习心得与网络媒体发表的文章内容雷同”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个别干部就学习心得内容雷同问题在党组会上和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深刻检讨及自我批评,并重写了学习心得;二是针对该问题开展了谈话提醒;三是全局领导干部均结合学习内容和分管领域的工作实际认真撰写党史教育、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等心得体会,办公室组织人员对中层以上干部提交的心得体会进行了审核。

第二方面问题:党组工作规则不完善,集体决策制定执行不严。

(二)对于“党组领导核心意识不强,工作规则执行不到位”问题,虽建立了“三重一大”事项清单,规范了党组议事规则,提出了完善规范党组会议记录要求,但未认真细致抓落实。

3.对“局党组工作规则中未细化明确大额资金标准”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制订了《中共梅州市司法局党组会议规则》,细化明确了大额资金标准,并将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列入经党组会集体讨论和决定的事项。

4.对“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组织学习党组议事规则;二是每场党组会决策干部任免或重大决策事项时,均已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5.对“局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加强学习,并由市局政治处副主任负责做好局党组会议记录,记录完成后由分管领导审核、局党组书记审定、其他党组成员阅签;二是进一步规范了党组会议记录格式,做到记录准确、详细、清晰。

第三方面问题: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扎实,抓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

(三)对于“党组织基础建设不牢固,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不够到位、‘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虽然制定完善了工作制度,并强化责任落实,但仍存在落实党建工作制度力度不够,基层党建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6.对“落实基层党建督导检查工作力度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今年3月份以来结合党建绩效考核工作和队伍教育整顿专项工作对各党支部的党建工作进行了2次以上督导检查;二是市局印发了《党建工作制度汇编》,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党总支印发了《关于党建工作督导通报制度的通知》。

7.对“局直属机关党委未按要求单独设立党费银行账户”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组织认真学习党费专户开设的政策和流程及党费账务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业务水平;二是今年3月底已经完成了设立党费银行专账户的工作;三是认真做好党费缴交标准核算、党费收缴等工作。

8.对“批准吸收预备党员计算预备期有误”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对个别同志的入党材料进行了全面检查,针对不符合程序的情况逐一进行整改,并对现阶段组织正在培养的同志的入党材料进行检查,目前暂未发现不符合程序情况;二是在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转正等环节严把审核关,市戒毒所政工科也指定了一名干部专门负责党员发展工作;三是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举办了党务知识培训会;四是发展党员的每个关键环节均要经过局机关党委会议研究讨论。

9.对“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加大党务知识培训力度,组织学习《“三会一课”制度》《党务会议记录范例》等,印发了《关于规范党组织建设工作台账的通知》并要求各党支部对“三会一课”台账进行自查;二是加强督导检查,今年各党支部提交了2次党建工作台账供市局机关党委检查;三是压紧压实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夯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10.对“主题党日活动方案审核把关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印发了《市司法局2021年主题党日活动方案》,每个党支部每月开展1次党日活动;二是各党支部开展活动前都会提交活动计划,政治处对各主题党日活动进行审核及监督检查等工作;三是党日活动结束后各党支部都会将记录、图片等台账资料报政治处备案,目前不存在以开展登山、球赛等文体活动代替主题党日活动情况。

第四方面问题: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抓作风建设力度不足。

(四)对于“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视不够”等问题,虽然制定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但在层层压实责任和取得工作实效方面存在不足。

11.对“谈话提醒不深入,内容针对性不强”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印发了《梅州市司法局谈话提醒制度》,对谈话方式、内容、范围等要素用制度加以明确,并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二是制定了谈心谈话记录表和统计表,定期收集谈话记录台账;三是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印发了谈心谈话方案并组织了全员性谈心谈话。

12.对“开展以案治本工作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开展了警诫谈话及召开了警示教育会;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和实战大练兵等工作,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三是组织干警到三角镇上坪村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并举办了延安整风专题讲座暨党纪党规培训班、集中观摩了案件网络庭审现场直播等。

13.对“改进工作作风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关于印发加强队伍建设相关制度的通知》,并召开了警示教育会议;二是市戒毒所认真落实警务督察制度,严格执行考勤纪律,今年第一季度共开展了5次警务督察工作。

14.对“对领导干部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把关不严”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派员参加“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部署暨有关业务培训会议”,并由其负责做好本局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中的对接、审核等工作;二是组织我局领导干部认真填报个人有关事项。

第五方面问题:国有资产管理不严,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

(五)对于“少计固定资产和违规处置国有资产”问题,虽然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进行清查和造册备案,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执行制度不严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5.对“市戒毒康复管理所土地产权纠纷”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未完成整改。

整改过程:一是到现场察看和了解相关情况,及时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二是向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和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区分局报批、协调并确认宗地图总面积,并向梅县区人民政府申请调规及变更红线图,目前尚未批复;三是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开展了相关谈话提醒。

16.对“局机关个别办公设备未作固定资产登记”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按规定对之前未登记的个别固定资产进行了补录登记,并迅速组织人员全面核查局机关固定资产情况,做好台账登记;二是制定了《梅州市司法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

第六方面问题:公务接待管理不严格,费用报销不规范。

(六)对于“违规购买食品用于接待、会议”问题,虽然制定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加强了内部审核。

17.对“接待清单不明晰”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认真梳理接待清单不明晰问题,重新明确接待审批流程,每次公务接待必须由对口负责科室如实填写《梅州市司法局公务接待审批单》,并由相关负责人审签;二是已重新修改《梅州市司法局公务接待(会议费、培训费)审批单》,明确局机关的所有公务接待活动按照审批内容执行。

第七方面问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存在违规现象。

(七)对于“无文件依据扩大发放司法考试补助人员范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虽然加强了学习教育,并清退了相关补助款,但举一反三不够,类似问题未断根。

18.对“2019年7月违规发放‘七一’表彰奖金”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我局杜绝了扩大发放司法考试补助人员范围的情况;二是2020年以后我局开展的“七一”表彰活动一律发放奖励证书以资鼓励;三是组织对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深入领会文件精髓,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八)公务车辆管理不严。

19.对“存在未实行‘一车一档’管理”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对我局公务车辆资料进行重新整理,建立了公车“一车一档”的管理档案;二是完善了《梅州市司法局公务活动用车管理办法》,并按照规定在梅州市公务用车管理平台上完成了公务车辆信息的录入工作;三是严格落实用车审批、登记等手续,杜绝违规出车。

第八方面问题:财务管理不规范,交通费和差旅费支出混乱。

(九)对于“下属单位差旅费报销不规范”问题,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

20.对“存在违规报销不相关差旅费等情况”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完善差旅费报销制度,规范差旅费报销时限、市内交通费计算标准和司机出差下乡补助标准;二是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及制度,加强报账手续审核;三是加强对所属单位财务管理的日常监管检查,督促其建立科学严谨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九方面问题:巡察“回头看”新发现问题。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履行部门职能有弱项。在统筹全面依法治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存在不足,在法治广东建设考评中我市多项指标与省要求有一定差距。

21.对“推进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力度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在2020年11月的市委依法治市办第二次(扩大)会议上,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强调和要求;二是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察,并及时将实地督察情况向省委依法治省办汇报。

22.对“强化人民监督员开展司法活动监督成效不足”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与市检察院建立了沟通联系工作机制,通过人民监督员工作平台,加强协调联动,整合人民监督员派遣机制;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制度,抓好人民监督员管理信息系统运用,用好档案数据库,积极做好人民监督员联络、服务、保障等工作;三是今年以来,我局通过全国人民监督员管理信息系统随机抽选了人民监督员5人次参加4宗监督评议活动,参加活动的人民监督员均同意检察院的拟处理意见,进一步强化人民监督员开展司法活动监督。

23.对“指导各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举措不多”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由市委依法治市办起草《梅州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和《梅州市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并向各县(市、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县(市、区)委员会办公室,市委编办,市政府办公室,市有关单位征求意见;二是目前已经完成了《梅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汇编》的汇总,下一步计划印发给各县(市、区)司法局及市直有关单位;三是印发了《关于制定公布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梅法治办函〔2021〕2号),对各县(市、区)和市政府部门2021年度决策目录进行部署要求和监督指导;四是建立政府法律事务登记台账,并于今年4月底对2020年度全市法律顾问业务情况进行通报;五是针对政府法律顾问业务情况到我市6个县级司法局开展实地调研、座谈交流及指导建议;六是积极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开展普法活动,发出《提醒函》,督促提醒市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梅江区、梅县区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原则做好重要时间节点的普法宣传。

24.对“推进全市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和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成效不明显”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开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调研工作,形成调研报告并整改落实;二是开展202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形成情况通报并督促落实;三是在2020年度绩效考核中,对未落实好“三项制度”的市直单位予以适当扣分;四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两平台”本地化部署,已完成本市实施方案的制定印发工作。

25.对“推动仲裁委员会改革滞后”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过程:一是今年5月市编办已印发了《关于撤销梅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事业单位建制的批复》;二是根据民政部门答复,仲裁委员会由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商会组建,由省一级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而取得法人地位,不属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范围;三是根据省司法厅答复,撤销梅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事业单位建制后梅州仲裁委员会即取得独立法人地位,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

(二)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落实责任制不到位。

26.对“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召开了意识形态专题党组会,并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专题研判;二是印发了《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网络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等文件;三是在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年度述职报告中,均单列意识形态工作对照检查及总结。

(三)选人用人程序把关不严,人事档案管理不够规范。

27.对“执行选人用人工作程序不严谨”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以自学的形式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选人用人规章制度;二是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的流程和规范台账管理,包括提任干部实施方案、谈话调研推荐记录、考察谈话记录、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等。

28.对“干部提任纪实材料不完善”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我局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政策和要求,均在动议前对拟提拔职务或晋升职级的人员档案进行初审,按照上级部门的政策和要求,对2014年9月以后拟提拔正科级以上职务、2019年11月以后拟提拔正科级领导职务、晋升四级调研员及相当层次以上职级的人员形成《干部人事档案复审情况登记表》后报市委组织部信息科复审,因未留存所以造成部分《干部人事档案复审情况登记表》缺失,现已重新补办。2020年11月后我局根据《广东省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办法》规定对所有拟提拔职务或晋升职级的人员均形成《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和《干部人事档案复审情况登记表》;二是及时将干部谈话调研推荐记录、考察谈话记录、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及相关原始统计票整理归档,以完善干部提任纪实材料。

29.对“干部人事档案日常管理不够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制订了《梅州市司法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管理制度》,并进一步加强对人事档案管理相关文件的学习;二是对需要归档的人事档案材料及时进行整理、校对和装订成册,对已归档的人事档案材料进行鉴别,查漏补缺,整理完善。

(四)执行政府采购规定不到位,未做到“应采尽采”。

30.对“个别工程未进行政府采购”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完善《市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单位的政府采购行为,做到应采尽采;二是市戒毒所、市嘉应公证处对反馈的政府采购问题认真整改,目前已经通过政府采购形式完成了物业服务采购;三是完善单位内控管理制度。

(五)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经费管理规定落实不到位。

31.对“专项资金管理不严”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加强对专项经费报账的管理力度,杜绝扩大开支范围,借用专项经费等现象;二是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规定,并按照新修订的《市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抓好贯彻落实。

32.对“超范围无预算支出,专项经费项目执行率低”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市局装财科组织财会人员认真学习财务管理制度;二是监督、指导所属单位日常财务管理与核算,不定期检查所属单位日常财务核算,检查范围包括原始凭证、年度财务报告、工程建设、车辆使用等台账;三是项目经费使用严格按照项目经费支出范围开支,杜绝扩大开支范围,挪用、借用专项经费等现象发生。

33.对“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经济合同履行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详细制定了《戒毒人员个人钱款管理办法(试行)》,详细规定相关工作的管理要求和规范程序,从严要求坚决执行,杜绝一切管理漏洞,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发生,确保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戒毒人员个人钱款;二是规范招商,确保按要求公平公开引进合法规范供应企业,重新按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有关要求,全权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按规范要求进行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引进供货商;三是规范管理,把戒毒人员个人钱款全部纳入我所公账统一严格管理,列入往来账款科目进行代收代付,规范收入支出相关手续和程序;四是严格监管,确保戒毒人员日常购物明白消费、合理消费。

34.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一是规范财务报账流程,要求财会人员工作中要认真细致到位,票据张贴要牢固,领导审批票据时要严格把关;二是严格执行专项经费列支项目和财务管理制度,市康复所和市嘉应公证处对反馈的发票问题已作出了书面说明。

三、坚持标本兼治,深化巡察整改,努力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经过整改,我局党组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下一阶段,我局党组将以这次巡察“回头看”和队伍教育整顿为新起点,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巩固巡察“回头看”工作成果,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再创新局面。

(一)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

(二)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碰到困难和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推进后续整改工作的基础上,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科学合理安排,整体协调推进,既在治标上下苦功,又在治本上动脑筋,个性问题立行立改,共性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党组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

(三)立足实际,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开创新局面。在全面梳理局机关现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对一些操作性、针对性不强和过时的制度进行取缔或修改完善,同时补充制定相关制度,对上级要求和应该制定的制度,一并建立健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畅通信访、网络、电话等监督渠道,切实把巡察“回头看”整改过程转变为解决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工作的过程,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升级的过程,使全局乃至全系统党风、政风、行风、作风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我局党组将以这次巡察“回头看”整改为契机,坚持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党组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升级的过程,使全局乃至全系统党风、政风、行风、作风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3-2308019;邮政信箱:梅州市梅江三路85号;邮政编码:514000;电子邮箱:mzssfjzzc@meizhou.gov.cn。

中共梅州市司法局党组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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