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梅州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回头看”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6-15  来源:梅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2154   字号: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0月21日至12月20日,市委“回头看”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巡察,并于2021年2月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刀刃向内的决心、抓铁留痕的力度,扎实开展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盘认领问题。市委巡察组对我局党组的巡察,是市委对我局党的建设、班子建设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是市委对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民政工作的一次把脉会诊和方向指引。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客观中肯、切中要害,同时提出了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都很强的建议意见。局党组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从讲政治的高度,高度重视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2月24日,我局党组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市委“回头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有关工作和部署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我局党组专门制定了会议实施方案。会前局党组班子深入开展学习研讨,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陈敏书记在听取本轮巡察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学习研究市委“回头看”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反馈清单内容,紧扣市委“回头看”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对标对表精准查找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开展了谈心谈话活动,局主要领导与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一对一、面对面,既谈工作问题、也谈思想问题,既谈自身差距、也提醒对方不足,通过谈心谈话沟通思想、听取意见、指出不足、提出建议;认真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研究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对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一一审阅把关。3月11日,我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发言,谈对巡察整改问题的想法,谈自己存在的问题,谈今后的整改措施,同时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其他班子成员提出批评意见。3月14日至3月31日,各党支部召开支部扩大会议,扩大到全体干部职工。局班子成员结合到自己所在支部、分管工作支部,参加该支部扩大会。参加会议的每位党员、干部、职工对照巡察反馈的14个问题,人人谈体会、人人谈看法,从剖析思想根源上入手,提高政治站位,端正工作态度,转变工作作风,把思想认识的提高转化为全面完成整改任务的动力。

(二)全面压实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巡察反馈会召开后,我局迅速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抓好整改工作。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以身作则,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要工作直接部署、重要问题直接过问、重要环节直接协调、重要事项直接督办;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的直接责任,靠前指挥,狠抓落实,发挥关键少数的作用;各科室负责人按责任、分工负责完成具体整改任务。对标市委“回头看”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一细化分解,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把巡察指出的问题细化为一个个具体问题,把巡察提出的建议分解为一项项具体举措,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制定了时间表、路线图,建立了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督促各相关局领导、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对号入座、深刻反思,制定整改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措施,并明确整改期限,报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审核、修改完善,形成了整改方案。

(三)坚持破立并举,强化督促检查。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全局上下发扬钉钉子的精神,从具体人具体事抓起,从突出问题抓起,按照“见人、见事、见单位、见处理结果、见责任追究”五个见要求,敢于动真碰硬,坚决克服老好人思想;对相关问题,以点带面,深挖根源,举一反三,以永远在路上的政治定力,坚持治本与预防相结合,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入手,落实销号管理,对整改进度缓慢、整改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提醒,以敢于碰硬较真的态度,确保改到位、改彻底。

(四)注重统筹兼顾,突出工作成效。牢牢把握巡察整改的契机,做好结合文章,把落实整改的过程作为改进工作、提高能力的过程,全面转化巡察整改各项成果,促进民政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注重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持续深化干部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建设,筑牢党风廉政建设根基;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结合起来,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开展问题检视,找准找实民政工作的“短板”,研究提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办法措施;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履行民政主责主业结合起来,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权力规范运行、反腐倡廉等工作领域,全面依法履行民政监督职责,大力推动梅州民政高质量发展,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不断强化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强化能力上的提升与拓展,强化作风上的扎实与担当,打造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

目前,细化分解的1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3个,占任务数的92.8%;正按《中共梅州市民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回头看”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要求,有序推进。

二、坚持问题导向,做到真整真改真落实,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第一方面问题:领导核心作用弱化,议事规则不完善。

1.对“党组议事规则部分内容过于简单,未细化明确大额资金标准等‘三重一大’事项清单”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细化重大决策事项、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清单。我局“三重一大”事项,均列入党组会议讨论研究。整改以来,局党组讨论“三重一大”事项78个。

二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强化党组领导核心作用。2月24日,我局党组再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七届市委第八轮巡察及巡察“回头看”有关会议精神,组织领导班子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

2.对“本系统各项日常管理工作缺乏‘一盘棋’思想,下属单位‘民政大家庭’归属感淡化”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加强全体干部职工思想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全局意识,全面深化“一盘棋”思想,切实抓好巡察问题整改。整改期间,共召开8次局党组会议、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6次党支部扩大会,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整改工作。通过采取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市福彩中心全体人员纪律作风专题会议、市救助管理站开展“为救助工作建言献策”等一系列行动,全体干部职工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规矩意识得到加强,“一盘棋”思想不断强化。

二是强化局机关、下属单位日常管理。打包签订了电信、物业管理、审计服务、办公设备维修维护、法律咨询服务、水电空调维修、公车保养维护、消杀业务等日常管理协议合同;加强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政府采购管理,由局机关统一汇总上报市财政局采购办。

第二方面问题:政治理论学习浅表化、形式化。

3.对“政治站位不高、组织学习贯彻上级政策和精神不深入问题,在学通、弄懂、做实上还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印发了《中共梅州市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2021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计划》,并严格按计划抓好贯彻执行。

二是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列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每次学习均提出贯彻意见。

三是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题目与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分开,安排1位主讲人,2位专题发言人,其他同志结合实际发言,把职责、工作摆进去,谈感受、谈体会,将集体学习研讨与重点交流发言有效结合起来;安排专人做好学习内容记录,并定期检查。

四是中心组成员每人发放1本理论学习记录本,专门记录理论学习内容。

第三方面问题: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对社会组织管理和监督仍存在一定漏洞。

4.对“存在未及时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和明确分管领导,没有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报告等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制订印发《2021年梅州市民政局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增加了加强社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的内容,使我局意识形态工作更加全面、更加落实。

二是明确局领导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调整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4月27日,局党组专门召开了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报告,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的审核把关,2020年度的民主生活会、年底局党组述职报告、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均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的内容。

三是4月9日,我局举办了社会组织业务培训班,近300人参加培训。邀请市委宣传部专家进行社会组织意识形态领域方面授课,提高社会组织相关人员意识形态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5.“对社会组织的监管不够到位,年度报告审核把关不严,信息动态掌握不及时”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成立了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民政系统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民政舆情监测。及时掌握各类社会组织信息动态,进一步加强舆情应急处置工作。

二是加强对社会组织的准入把关,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与公安、国安的协调沟通,建立联动机制。采取登门服务、电话联络等方式,与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和市文联等单位进行沟通交流,听取意见,共商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事宜。与公安局、国安局联动,对社会组织的拟任法人进行任前的个人相关问题审查。

三是由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向社会、媒体、会员或工作人员公开,设立举报平台并接受群众投诉举报的方式,严格审核把关年度报告。组织开展了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工作,对多家社会组织进行审核并公示,加强对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开展社会组织法人专项治理和“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在梅州市社会组织信息网公开社会组织基本信息,设立举报平台并接受群众投诉举报。

四是发挥梅州市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4月20日,召开全市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暨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部署会。分管副市长亲自参加,各县(市、区)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局长和市直40个单位参加。

第四方面问题: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

6.对“党支部设置不合规和换届不及时、发展党员工作和党费收缴工作不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组织生活记录材料‘编造补抄’”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印发学习目录,要求各支部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发放了《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提升各支部党员和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整改以来,召开7场学习会议组织党员学习。

二是将巡察发现的问题通报各党支部,要求各支部开展自我检查。直属单位党支部参照局机关的做法,结合自查情况,制定了各自的巡察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人、责任分工和整改措施。

三是不折不扣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各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专题党课;结合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理论武装行动,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支部会、支委会的第一议题和常设议题。3月24日局直属机关党委专门对市救助管理站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召集支委班子进行了专题党务工作知识和实操培训。局直属机关党委印发《关于规范基层党支部组织建设工作的通知》,再次明确生活会议记录格式,规范会议记录以及基层党建日常工作内容。

四是市社会组织党委召开社会组织党委扩大会,党委委员、党委所属16个支部书记和党建指导员参加,会上将巡察发现的问题通报各社会组织党支部,要求各支部自我检查。举办社会组织培训班,对党支部书记和社会组织负责人进行党务知识的培训。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社会组织党委专门制定的党史教育学习计划,印发《社会组织党委党务资料汇编》等学习资料。市社会组织党委组织整理并印发党组织生活会议记录格式,规范会议记录。针对个别社会组织党支部党员党费上缴不及时的问题,要求立即召开支委会议,专题学习中央和省市关于党费收缴工作的规定,提升抓党费收缴工作的业务,确保每季度如期足额上缴党费。向其他社会组织党支部通报问题情况,要求举一反三,认真做好党务工作。

五是对市救助管理站支部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教育。该支部指派专人负责制订学习计划,按规定认真记录,切实做到内容准确,要素齐全,由支部书记定期核查记录情况,坚决杜绝学习活动走过场、临时补材料应付检查的情况出现。

第五方面问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轻党廉现象仍较明显。

7.对“近三年来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仍有缺失,主体责任清单调整更新不及时”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进一步压实党廉责任。重新修订印发《中共梅州市民政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梅州市民政局2021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对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进行系统安排,形成每半年召开1次党廉专题会的工作机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与民政工作业务相融合相促进。

二是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各科室、各直属单位根据职能和岗位的调整,重新制定科室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措施,全面梳理权力事项,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确保每一个风险点和工作环节得到有效控制。

三是加强廉政风险学习教育,提高班子成员思想认识。3月24日,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党史学习教育精神,要求强化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排查廉政风险点,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法纪教育基地接受廉政教育,提高拒腐防变能力。4月27日,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对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与派驻纪检组联合,对轻微违反纪律的干部,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做到严肃党纪、治病救人。加强对干部革命传统教育,4月2日,邀请广东省党史宣讲团成员作“三河坝战役永远昭示着我们”的党史教育专题辅导课。

8.对“落实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不健全,对新提拔干部未做到应谈尽谈,下属单位谈话提醒流于形式”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规范谈话提醒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谈话提醒工作的通知》,对谈话提醒工作作出了更具体的规范要求。

二是规范开展2021年第一季度的谈话提醒工作。要求各科室、各直属单位采取“一对一”的、问答式的形式开展,确保谈深谈透。第一季度共谈话提醒22人次,严格把关谈话提醒登记表,将马虎应付、不符合要求的记录表退回整改。

三是对新提拔晋升的2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谈话提醒并作了记录。对市救助管理站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谈话,要求相关人员深刻认识谈话提醒的重要性。

9.“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疏于把关”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2月24日,局党组组织了局领导干部学习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相关规定,要求领导干部严肃、认真、如实向组织填报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

二是2021年2月,局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2020年度个人事项报告表的内容进行了严格审核把关。

三是局主要领导约谈了相关同志,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要求班子成员要高度重视个人有关报告事项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如实填报有关事项。

第六方面问题:选人用人工作整改走形式,部分问题整而不改。

10.对“上次巡察部分问题整而不改”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动

整改过程:

一是对任现职10年以上未交流的3名干部进行了部分调整:一名干部调整到基层政权与区划地名科任科长;一名财政核补事业单位干部,因我局没有同类型事业单位及职位,拟建议市委组织人事部门统筹调整;一名参公事业单位干部明年10月就到了退休年龄,其退休后,即可完成整改,拟暂不调整其岗位。将局机关5名借用人员安排回原单位工作。3名人员超职数问题因目前我局没有同类型事业单位及职位进行消化解决超职数配备的问题,拟建议市组织人事部门统筹调整或待市组织人事部门出台相关办法时,一并整改完成。

二是修订出台《梅州市民政局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程序》《梅州市民政局借用人员管理规定》和《梅州市民政局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工作全程纪实办法》,规范干部选拔和职级晋升程序。对晋升职级的两名干部,规范做好了干部提拔晋升纪实内容。

三是严格执行职数预审制度。坚持“先审后配”的原则,落实职数管理预审制度。在选任干部前,做到及时核实编制、人员、职数空缺等情况,确保依编、依职数用人。

四是对组织人事干部进行了岗位调整,建立健全下属单位组织人事工作机制,组织人事工作干部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政策规定,进一步提升工作业务水平和能力。

第七方面问题:公车管理以出台制度代替整改,制度执行流于形式。

11.对“公务车辆使用管理不严,未实行‘一车一档’精细化管理”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修订印发《梅州市民政局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均实行“一车一档”精细化管理,建立车辆档案,签订定点维修保养协议,实行了派车单制度、使用定点加油卡制度。

二是公务用车实行定点维修保养,由驾驶员填写《梅州市民政局车辆维护保养申请表》,车辆管理员和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局领导审批方可维修。

三是全部公务车辆一律采取定点加油,每辆公务车辆配备加油卡,无特殊情况不得用现金加油或到私人加油站加油。

四是已组织车辆管理人员加强相关政策的学习,严格执行车改办相关文件要求,公务车辆均按规定喷涂统一标识。

第八方面问题: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未能落地生根,“踩红线、踏禁区”问题仍易发多发。

12.对“2018年至今,公款旅游、公务接待未严格执行制度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提升业务水平。4月29日,组织办公室及财务人员学习了中共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的通知》《梅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不断提升公务接待工作的业务水平。

二是修订完善公务接待管理有关规定,严把审核关,杜绝一次接待多餐、铺张浪费和其他违反公务接待相关规定的现象。在财务项目开支审批流程上,增加了资金监管科科长签名,加强了审核把关和监管。局机关科室使用项目经费,要由资金监管科提出审核意见;直属单位使用项目经费,要由主管科室及资金监管科提出审核意见,切实加强财务内控制度管理。

三是强化管理监督,严格落实接待相关制度。通过实时查看各直属单位的财政一体化和财政监管系统,加强对直属单位的资金使用合规性检查,对不规范的操作及时指导,提高资金使用和会计核算的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接待相关制度,严把审核关,做到对无公函、无接待清单、报销手续不完备等情况不予报账等事项。

第九方面问题: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滞后,整治“违规建坟”力度不足。

13.对“推动殡葬服务建设改革发展缓慢”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动

整改过程:

一是认真制订《梅州市殡葬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意见。督促各县(市、区)结合“十四五”规划、乡村振兴等有利时机,认真制定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的数量、布局规划,加快推进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

二是督促指导大埔县殡仪馆做好省级殡仪馆实地认定工作。我市已于去年向省民政厅申报大埔县殡仪馆为“省二级殡仪馆”。积极指导各县(市)殡仪馆,对照《广东省殡仪馆等级认定办法》要求,加大软硬件建设力度,加强内部管理,做好设施设备的升级改造、申报材料、档案整理等工作,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全部创建等级殡仪馆。全市开展殡仪馆火化机尾气排放治理。

三是加大节地生态安葬、移风易俗的宣传力度。3月,我局联合市文明办印发了《致广大市民的一封公开信》,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理性追思。在清明节期间,通过通讯运营商向手机用户发送清明公益短信,倡导安全祭扫、文明祭扫的绿色清明新风尚。同时,加大媒体宣传粤省事微信小程序“云祭扫”平台,为群众提供代祭预约及网络祭扫服务。开展移风易俗殡改宣传活动。3月28日上午,我局联合梅江区民政局在梅江区城北镇新田村开展“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现代殡葬礼仪”为主题的移风易俗殡改宣传活动,促进乡风文明建设。

四是开展免费树葬活动。4月21日至22日期间,我局联合梅江区民政局开展“慎终追远,知爱感恩”生态葬(树葬)活动。4月30日丰顺县民政局组织生态树葬活动;梅县区生态树葬园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采取分散安葬形式开展树葬。

14.对“上下联动整治‘违规建坟’效果不明显”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督促做好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2月28日,转发了《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有关工作的提醒函》。2020年11月,我局会同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印发〈梅州市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梅市民字〔2020〕41号),在全市范围联合开展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2021年4月召开了全市殡葬管理工作会议,对违建墓地专项整治进行再升温、再部署。4月27日,我局印发《梅州市安葬(放)设施违规建设经营综合整治方案》,有效治理安葬(放)设施领域存在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

二是建立梅州市殡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21年4月,我局提请市政府印发了《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殡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21〕86号),进一步加强我市殡葬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

三是以梅州市殡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关于印发梅州市殡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和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梅市民函〔2021〕55号),明确相关单位的职责。

第十方面问题:推动养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够深入,促进转型升级办法不多。

15.对“中央及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使用率不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动

整改过程:

一是印发了《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及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梅市民函〔2021〕16号)、《关于加快使用2014—2020年中央及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梅市民函〔2021〕17号)等文件,采用“项目法+因素法”分配资金,使资金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并要求各县(市、区)每季度末将资金使用进度报送我局,由我局资金监管科和养老服务科加强督促办理。

二是指导各县(市、区)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把资金优先安排到条件成熟的项目上。新设立资金监管科及时掌握养老服务等民政资金使用进度,加强对养老服务等民政资金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估。在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印发各县(市、区)民政资金使用的情况,提醒警示各县(市、区)要依规加快资金使用的进度。

三是《转发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直达资金使用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印发《2021年全市民政系统财务收支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方案》(梅市民函〔2021〕46号),加强民政资金使用管理,不断提升民政资金管理规范化水平。

16.对“养老机构示范性不足,公建民营改革滞后,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不完善。”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推动

整改过程:

一是继续抓好《梅州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梅市民字〔2020〕28号)实施,推进敬老院“三提升”项目,要求各县(市、区)在2021年分配资金中倾斜敬老院“三提升”项目。

二是积极支持和推广五华县17家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改革经验,推进全市社会化改革。至目前,全市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已有25家(新增2家),已达到省提出的目标任务。

三是加大养老床位建设力度。目前,全市共有养老机构床位数11511张,其中: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7941张,占比约69%,达到了省提出“2020年底达到45%”的目标。

四是鼓励养老机构“争星创优”,指导推动丰顺县社会福利中心和丰顺县大龙华镇敬老院加大规范化建设改造,今年底申报全省养老机构星级评定,明年初可望实现每个县(市、区)均有一个三星以上示范性养老机构。

五是积极打造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示范点建设。3月31日,全市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现场会在梅州市福利院召开,打造形成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示范点。

六是正在制订或提请市政府批准出台《梅州市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资助办法》《加快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梅州市建设示范性福利机构的行动方案》《梅州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梅州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等政策文件,促进养老机构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第十一方面问题:沟通机制不健全,信息共享有“壁垒”。

17.对“民政综合信息平台建立相对滞后”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业务科室与公安、卫健、政数、残联、殡仪馆等单位部门加强沟通联系,积极开展数据比对工作。认真落实《梅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救助对象信息比对和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每月及时进行数据比对,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应兜尽兜、应退尽退。

二是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全面落实《2020年梅州市农村低保和残疾人两项补贴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督促各级民政部门加强与扶贫部门的衔接,建立专项治理工作台账和行动台账,严格按要求开展自查整改。联合市扶贫局印发《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加强数据治理,提高救助补贴监管力度。积极做好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落实落细兜底保障工作,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三是开展社会救助资金发放专项治理。2020年我市被省民政厅列为全省社会救助资金发放专项治理试点市,我局与省厅派驻的第三方服务商加强对各县(市、区)民政部门的数据核查。2021年1月下发《关于进行梅州市民政资金监管比对平台操作培训的通知》,2月份分别对全市及所辖街乡镇的工作人员举办了8场培训,累计参会人数200余人次。督促各县(市、区)基层经办人员加强信息录入和核查把关,确保数据“全、准、细”的目标。

四是推进社会救助数据专项治理。根据省民政厅部署要求,印发《梅州市社会救助数据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梅市民函〔2021〕39号)的通知,明确了工作目标、治理内容、整改措施、时间安排等具体要求,成立了梅州市民政局社会救助数据专项治理行动工作专班,全面推进数据治理工作,切实提升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

五是与市农商银行系统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与该行共同推进“梅州市困难群众补助资金发放综合信息比对平台”建设。该平台建成后,将有效打通卫健、公安、银行等部门的信息数据“壁垒”,实现数据及时比对预警。积极配合民政部、省民政厅推进金民工程,加快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利用现化科技实现民政资金精准发放。

第十二方面问题: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树得不牢,主动服务意识不强。

18.对“在服务群众和社团组织登记方面,存在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和态度‘生冷硬’等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对被市民投诉的借用工作人员要求作出书面检讨并进行调整,调离岗位,返回原单位工作。对工作态度差部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购买服务人员、聘用人员进行文明礼貌用语等教育培训。

二是在局巡察反馈整改动员会、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年终总结会等会议上以此为案例,警示全体干部职工要转作风树形象。在局机关开展“亮身份”上班活动,把写有干部的姓名、职务的台牌放置在其办公室桌上,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

三是给社会组织管理科每名工作人员印制“电话礼貌用语”,规范使用服务性用语。建立走访机制,将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定为“社会组织走访日”,走访社会组织和各业务主管单位,主动上门服务。

四是在局机关一楼大堂设立了意见箱,接收群众意见。

第十三方面问题: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政府采购未做到“应采尽采”的整改进展情况

19.对“在执行财经纪律方面存在撤并清算不合规、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制度不严等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4月29日,组织机关及直属单位人员相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梅州市市级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实施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做到“应采尽采”。加强财政、机关事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沟通,准确把握有关政策。

二是对市福彩中心购买意外伤害商业险、发放奖励金不规范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按规定做好资金整改工作,坚决杜绝同类事件发生。

三是我局委托梅州同政会计师事务所对梅州市福利服务中心截止至2020年11月30日的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情况进行了清查审计,并将资产清查审计情况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确定。

四是重新修订完善了《梅州市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发挥内部审计工作机制作用,做好内部审计监管,形成财务监管常态化机制。

第十四方面问题:财务管理有“漏洞”,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

20.对“财务管理不严,对固定资产疏于管理”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加大监管力度,局机关专门成立资金监管科,加强对全市专项资金的监管,以及对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核算业务进行督促指导。

二是组织学习《财务管理制度》《关于调整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有关标准的通知》(梅市财行〔2016〕24号)、《关于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梅市财行〔2016〕26号)和《关于调整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误餐补助等开支标准的通知》(梅市财行〔2016〕25号)等相关规定。已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相关规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超预算支出,2020年控制在预算范围,2021年仍在预算范围。加强报销票据、费用开支标准的审核把关。加强预算编制,根据“收支平衡、保障重点、厉行节约、完整性、绩效性”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

三是重新修订《梅州市民政局资产管理办法》,完善固定资产验收、入账及领用内容,及时将完工验收的工程项目转入固定资产。根据《梅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梅州自然资源局关于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广东省自然资源局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已经将市民政局办公大楼房产和市民政福利厂房产报机关事务管理局,进行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按照市财政局2019年1月11日印发的《关于做好梅州市市级机构改革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已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申请将市民政福利厂房产划转市医疗保障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已批复,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印发《梅州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固定资产清查核实工作的通知》,对办公大楼的各办公室的设施设备张贴固定资产标签。

四是印发《梅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和《梅州市福彩中心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严格落实报销程序、差旅费报销、固定资产管理等相关制度。重新印制报销审批单,明确审批职责和要素。完成多发市内交通补助,为非本单位人员报销差旅费问题的整改。

三、坚持固本强基,着力构建长效机制,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局党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应该清醒认识到,目前取得的成效只是初步的,还有不少需要重视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对民政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组的要求,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深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运用,推动梅州民政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我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市委和市委“回头看”巡察组的工作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继续将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坚持重点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通过层层传导、层层落实,以钉钉子精神持续跟踪、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做到问题不彻底解决不放手、不达目的不收兵,决不前紧后松、虎头蛇尾,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二)持之以恒抓好整改工作。对暂未完成的整改任务,我局持续发力,认真跟进整改落实,按要求报告整改情况,力争全面完成整改工作。我局还将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检视整改成效,避免问题“死灰复燃”。对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效的,根据新要求、新情况,持续发力、紧盯不放,抓好总结提升,巩固成效;特别是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明确责任部门、牵头领导和责任人,紧盯不放,加强跟踪问效。

(三)不断健全长效机制。局党组将不断总结好、运用好整改成果,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着力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织密织牢制度“笼子”,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同时,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强化执行情况的督查,坚决把问题整改到位,坚决把党规党纪落实到位,把巡察整改的成果转化为民政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四)持续深化成果运用。增强做好新时代民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推进机关党的建设、党员教育、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等工作,切实增强机关政治功能,全面提升民政干部队伍服务能力水平,切实把党员干部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长久保持下去,开创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282166;邮政信箱:梅州市梅江区定民路4号;邮政编码:514000;电子邮箱:mzjbgs@meizhou.gov.cn。

中共梅州市民政局党组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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