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2018年6月至8月,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中小企业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18年10月下旬,市委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切实抓紧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落实工作部署,深化思想认识。局党组对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巡察反馈后,局党组先后召开了5次党组会议、4次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中小企业民营经济提质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为切实加强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力推动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局党组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和副调研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下属各党支部书记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跟踪调度、督查检查等工作,切实加强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保障。
(三)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市委巡察组反馈会后,局党组迅速研究制定了《中共梅州市中小企业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中共梅州市中小企业局党组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问题、措施及责任分工》和《中共梅州市中小企业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工作反馈意见整改事项需建立完善制度计划清单》,明确整改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原则要求,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每个问题都有一位领导班子成员牵头负责,明确了整改期限和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局党组明确要求全局上下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上来,将巡察整改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紧密结合,全力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凡有具体时间要求的,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在完成阶段性目标任务后持续抓好落实。
(四)完善督查机制,确保整改实效。根据局党组整改方案,确定从10月30日起至12月31日为集中整改期,在集中整改期间,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好整改落实,多次主持召开由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推进会,专门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分析整改工作,检查整改进度,研究处理重要问题。其他班子成员就各自牵头的整改任务,分别同相关科室、部门进行协调,逐项督促落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巡察整改工作方案确定的问题清单一一销号,确保任务清单如期完成。
目前,分解细化的4大方面2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5个,占任务数的100%。
二、盯住巡察发现的问题,逐项逐条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的问题: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不突出
(一)政治理论学习抓得不紧问题
1、对“党组‘四个意识’树得不够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等不系统深入,研讨式、互助式结合实际学习少”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头等大事和首要政治任务,在组织全局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市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讨班的同时,11月26-27日,局党组举办了全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讨班,观看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的新闻报道,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省、市贯彻会议精神以及市委陈敏书记在全市县处级主要领导干部和镇(街)党政正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自学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原文,还分组进行了专题讨论,参训人员还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撰写了心得体会文章,进一步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和实质。
二是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会议的第一议题,最近5次召开的党组会,先后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5周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刘少奇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
三是完善出台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梅市中小企党组字〔2018〕27号),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首要内容。
四是结合重点抓好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的学习,按照李希书记和陈敏书记的学习贯彻讲话精神,认真梳理本单位工作存在的短板,研究提出贯彻意见,形成《梅州市中小企业局推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及应对措施》,并上报市政府分管领导。
五是制订完善了局2018年党建工作考核方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纳入局党建工作考核内容,与党支部和党员个人年终工作考核挂钩。
2、对“个别班子成员在‘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流毒影响’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存在虚假应付情况”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和省委、市委有关通知要求,开展深入学习研讨、谈心谈话和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
二是11月5日由局党组书记对该班子成员进行谈话提醒,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11月6日该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此问题作了深刻的自我批评。
三是11月6日局党组整改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能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和省委、市委有关通知要求召开;对民主生活会原始材料进行整理建册,包括集中学习记录,会中班子和成员对照检查材料,会后整改方案与清单等各类材料,做到整改进程和整改效果可检查、可监督。
(二)党的领导主体意识不强问题
3、对“局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建设滞后,执行不够到位”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在11月16日对《梅州市中小企业局党组工作规则》(梅市中小企党组字〔2018〕25号)以局党组文件的形式重新印发实施,进一步完善局党组议事决策制度。
二是充分发挥党组核心作用,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凡局“三重一大”事项均能严格按照《党组工作规则》程序由党组会议集体研究讨论决定,进一步健全局党组集体领导制度,规范局党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
4、对“以行政文件代替党组文件”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自2018年7月起,所有党组文件均已以“中共梅州市中小企业局党组”文件头印发,文号为“梅市中小企党组字”,由局党组书记签发。
5、对“党组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指定人秘科科长列席党组会并作专门记录,统一使用党组会议记录本,研究“三重一大”问题时,如实记录每个班子成员个人表态性发言,如实记录“一把手”末位表态发言。每次党组会均拟写形成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将党组会议记录本作为重要资料定期归档保存。
二是严格执行党组民主集中制,完善规范党组会议记录,对会议记录内容全面完整,包括标题、会议组织情况(开会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列席人、缺席人、记录人等)、会议内容和结尾(由会议主持人、记录人签名)四个部分,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实事求是。
(三)统筹协调能力不足问题
6、对“协调‘民经26条’政策落实不够”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派出骨干力量参与11月23日-12月3日由市政府组织开展的省“实体经济十条”(修订版)和“民营经济十条”等相关政策巡回宣讲活动,将市“民经26条”、市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增信贷款业务、市企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贷款业务、2018年梅州市培育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及保规上工作相关内容传达到8个县(市、区)和梅州高新区中小微企业。
二是11月12日向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信、财政等牵头部门发送《关于报送梅州市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意见工作落实情况的函》,进一步掌握和了解 “民经26条”的贯彻执行情况及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加大政策协调落实力度。
三是结合重点抓好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的学习,按照李希书记和陈敏书记的学习贯彻讲话精神,认真梳理本单位工作存在的短板,研究提出贯彻意见,形成了《梅州市中小企业局推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及应对措施》。
四是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根据中央和省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会同市经信局等部门做好“民经26条”修订完善工作,目前修订工作已全面启动,已完成《梅州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初稿。
7、对“服务企业整体能力不够。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滞后,服务能力和水平不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对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提交8月31日七届〔2018〕第1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9月17日由市中小企业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联合印发实施。至目前,通过积极推动不同产业的企业入池,入池企业增至328家,比整改前增加了8家,其中增加了商贸和信息化第三产业企业;目前还有2家企业已通过入池审核,正在公示。已为79家企业发放增信贷款144笔共8.3843亿元,比整改前增加了第三产业的贷款企业数量和贷款额度,服务的企业范围更多更广。
二是严格落实《梅州市财政扶持市级创业创新示范平台资金管理办法》、《梅州市市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梅州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规定,确保平台项目资金用于平台建设,提升平台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2018年继续加强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落实省级服务体系建设扶持资金1000万元,目前已对24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落实资金扶持,以及对兴宁市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进行了扶持。通过发行中小微企业服务券,为广大中小微企业向服务机构购买服务提供补助,既让中小微企业有获得感,又推动了服务机构(中小企业服务平台)业务发展和能力提升;目前已有328家中小微企业领取了服务券,共发放服务券额度500万元。
三是制订《关于加强我市中小微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印发梅州市市级财政扶持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监管办法的通知》,加大服务体系建设力度,加强财政资金扶持项目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建设质量。
四是目前梅州市陶瓷行业协会、梅州市水泥行业协会和梅州市中小企业协会均已脱钩,梅州市工艺品行业协会已停止运作多年。
(四)“三大融资平台”监管不到位问题
8、对“局管理的市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市促进创业小额担保基金、市企信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在运营过程中,存在风险评估不足、审核把关不严、把握标准条件不精准等问题,出现融资担保风险”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对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提交8月31日七届〔2018〕第1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9月17日由市中小企业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联合印发实施。并且修订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贷款业务合作协议,统一协议模板与银行重新签订合作协议,进一步明确双方责任。至目前,通过积极推动不同产业的企业入池,入池企业增至328家,比整改前增加了8家,其中增加了商贸和信息化第三产业企业;目前还有2家企业已通过入池审核,正在公示。已为79家企业发放增信贷款144笔共8.3843亿元,比整改前增加了第三产业的贷款企业数量和贷款额度,服务的企业范围更多更广。
二是制订出台了《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业务工作规则》,加强对企业入池和增信贷款业务风险评估和审核把关,把风险控制在最低水平。
三是制订出台《梅州市企信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监管办法》,完善优化了梅州市企信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工作业务制度和风险管控制度,大力加强对担保业务的风险评估和控制。
四是成立了梅州市企信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债务追索工作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常务副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任副组长,业务部、风控部、综合部负责人和项目各经办人员任成员,负责做好债务追索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专题会议,定期加强与银行、法院的沟通联系,每季度发送追收函或到现场追收,债务追收成果列入领导小组全体人员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切实加强对张某某、夏某某名下公司担保贷款的追索,尽力挽回损失。
五是成立了梅州市中小企业局新马陶瓷贷款项目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目前领导小组先后3次召开专题会议,积极加强与广发银行的对接联系,及时跟进工作进展情况,调取复印有关贷款资料,深入企业了解经营情况,做好代偿后债务追索的各项工作等。
(五)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弱化问题
9、对“梅州市企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非党员,中层以上干部只有2名党员,企信党支部根本无法参与公司的议事决策,公司‘三重一大’事项也未提交到党支部委员会上研究讨论决定”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在梅州市企信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党支部支委会,专题组织学习了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办、市直属机关工委印发的《全市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重点任务措施清单》(梅市组通〔2017〕60号)精神,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
二是11月30日制订出台了梅州市企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三重一大”事项清单,厘清党支部支委会和公司董事会的权责边界,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内容、规则和程序,落实党支部支委会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前置程序的要求。
三是将发展党员工作摆上党支部的议事日程,列入党建工作目标,积极发展党员,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目前公司已有包括公司主要负责人在内的6人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第二方面的问题:党的建设薄弱
10、对“民主生活会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和省委、市委有关通知要求,开展深入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好每一场民主生活会。
二是2018年2月6日局党组2017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8月23日巡视整改暨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和11月6日局党组整改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都能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和省委、市委有关通知要求召开;对民主生活会原始材料进行整理建册,包括会前征求意见、集中学习记录,会中班子和成员对照检查材料,会后整改方案与清单等各类材料,做到整改进程和整改效果可检查、可监督。受到督导组的肯定和好评。
11、对“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11月26日局直属机关党委组织召开各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各支部在3天内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全体党员,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二是8月9日局党组印发了《关于成立各党支部党小组的通知》(梅市中小企党组字〔2018〕15号),明确各党支部党小组和党小组组长名单,积极开展党小组活动。
三是直属机关党委下设的6个党支部中,已有局机关党支部、局老干党支部、企信担保公司党支部、中企担保公司党支部、市华业建设公司党支部等5个党支部刻制了印章;另外1个党支部刻章工作正在按程序办理。
12、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议,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小组学习。10月11日和11月29日局机关党支部分别召开党员大会,传达学习全国、全省、全市组织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等;12月18日局机关党支部举行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主题党日活动,收听收看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实况,会后,局党组书记、局长房科辉作了纪念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专题党课。10月15日、11月30日和12月7日局机关党支部分别召开支委会,研究支委分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党支部工作条例等。
二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大力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2018年6月印发了《关于调整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2018年7月制订了《2018年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和《2018年“两学一做”党支部学习计划》,建立健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台账,做到学习过程可检查、效果可监督。
三是完善会议记录。设置专门的支部大会、支委会和党小组会记录本,指定专人记录,分年度做好支部大会、支委会和党小组会记录。
四是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201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待市委组织部和市直机关工委布置部署后,严格按通知要求开展。
13、对“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对李某某同志在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的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进行了完善,完善政审意见、培养教育考察人意见、党支部审查意见和上级党委审批意见。
二是11月26日组织召开各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认真学习发展党员工作相关文件。
三是对各支部在2015-2017年新发展的党员进行排查,未发现相关不规范问题。
14、对“对所属国企、民企党组织管理指导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11月19日局党组印发了《梅州市中小企业局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梅市中小企党组字〔2018〕26号),由局副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各企业支部,要求挂钩领导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到企业支部调研指导。
二是11月26日组织召开各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会议,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认真学习发展党员工作相关文件。
三是严格落实谈话提醒制度,11月29日-12月3日局党组书记对各支部书记开展了谈话提醒,谈话提醒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三会一课”制度等。
四是认真做好党费补缴工作。未补缴党费的4个党支部为局老干党支部、市中企担保公司党支部、市华业建设公司党支部、市乡镇企业直属公司党支部,都是离退休党员、下岗党员或私营企业党支部,我局在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的同时,结合各支部党员的实际,对经个人申请,党支部研究并报上局党委的困难党员,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批准同意其不补交党费;同时对不是困难党员,要求其足额补缴党费,已完成党费补缴工作;2018年1月后局党委对全系统党员党费按标准进行重新核定,党员均已足额缴交党费。
五是对局直属机关党委成员进行调整,由分管党务工作的党组成员、副局长任党委书记,设立专职副书记,负责党务工作,抓好党员日常管理。
第三方面的问题:全面从严治党宽松软
(一)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问题
15、对“对党廉工作不够重视”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11月6日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廉工作,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工作、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中,明确继续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一岗双责”,层层签订责任书;继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加强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持续改进作风,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二是2018年8月局长与分管副局长,分管副局长与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与科室单位人员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建立健全防范制度。
三是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先后印发了《梅州市中小企业局关于正风肃纪防范廉政风险的若干意见》、《梅州市中小企业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方案》,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制定了《梅州市中小企业局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度》,明确局领导和各科室岗位廉政风险点与防控措施,加强廉政风险防范。
16、对“党廉责任抓得不牢”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2018年8月局长与分管副局长,分管副局长与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与科室单位人员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建立健全防范制度;
二是先后印发了《梅州市中小企业局关于正风肃纪防范廉政风险的若干意见》、《梅州市中小企业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方案》和《梅州市中小企业局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度》,明确局领导和各科室岗位廉政风险点与防控措施,加强廉政风险防范。
三是9月28日对《梅州市中小企业局机关工作规则》(梅市中小企字〔2018〕37号)进行了修订并印发实施,对财务管理规定、办公用品管理规定、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公务车辆管理规定等进行了补充完善,完善经费支出事前审批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四是积极开展了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党纪法规教育。组织观看了反面典型电教片,自学了梅州违纪违法案例警示录,通过活生生的身边反面典型事例,使干部职工看到了邪与正、违法与守法只有一步之遥,一墙之隔,从每一个有代表性的典型的案件中吸取教训,不断反思和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居安思危,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
17、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局党组已印发《梅州市中小企业局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度》(梅市中小企党组字〔2018〕28号)和《梅州市中小企业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方案》(梅市中小企党组字〔2018〕29号),明确局领导和各科室岗位廉政风险点与防控措施,并已将各科室岗位廉政风险点与防控措施上墙公布。
二是积极开展了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党纪法规教育。组织观看了反面典型电教片,自学了梅州违纪违法案例警示录,通过活生生的身边反面典型事例,使干部职工看到了邪与正、违法与守法只有一步之遥,一墙之隔,从每一个有代表性的典型的案件中吸取教训,不断反思和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居安思危,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
三是积极组织局领导干部参加市统一组织的到梅州监狱和广州的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局领导干部配偶参加市纪委、市妇联统一组织的配偶警示教育活动,时刻警醒自己。
18、对“谈话提醒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7月12日局党组印发了《梅州市中小企业局2018年谈话提醒工作实施方案》(梅市中小企党组字〔2018〕10号),立足抓早抓小,针对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大谈话提醒力度,及时咬牙扯袖、红脸出汗,持续强化科室负责人和重点科室、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做到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
二是第四季度,局主要领导与局班子成员、局分管领导、各支部书记等谈话对象开展了谈话提醒1次;局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等谈话对象开展谈话提醒1次;各科室和单位负责人与各自部门人员开展谈话提醒1次。
三是谈话提醒均安排第三人专人记录,填写《谈话提醒登记表》和《谈话提醒记录》。
(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19、对“违规使用项目资金”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目前梅州市陶瓷行业协会、梅州市水泥行业协会和梅州市中小企业协会均已脱钩并成立新一届协会理事会,积极指导梅州市工艺品行业协会做好换届工作。
二是局严格按照《梅州市财政扶持市级创业创新示范平台资金管理办法》、《梅州市市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梅州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措施安排和使用平台建设资金,切实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确保项目资金用于平台建设。
三是积极开展了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党纪法规教育。组织观看了反面典型电教片,自学了梅州违纪违法案例警示录,通过活生生的身边反面典型事例,使干部职工看到了邪与正、违法与守法只有一步之遥,一墙之隔,从每一个有代表性的典型的案件中吸取教训,不断反思和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居安思危,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
20、对“存在违规接待问题。部分接待无接待函、无清单,甚至超标准接待”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整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清单80条》,印发全局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央、省、市公务接待相关规定,杜绝“四风”。
二是修订《梅州市中小企业局机关工作规则》,完善局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明确公务接待须经局主要领导事前审批,无接待函一律不准接待,接待费用报销须附接待审批单、接待函、消费清单、人员名单、菜单和正式发票等,严禁超标准接待。2018年以来全局公务接待均严格按照规定接待。
21、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从2017年4月起,局已明确由分管人秘科工作的副局长分管财务,严格落实局一把手不得直接分管财务工作的规定。修订《梅州市中小企业局机关工作规则》,完善局财务管理规定,建立局费用支出事前审批制度,报销凭证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和审批人签字,方能报销。经费单项开支在2000元以下的,由分管财务的副局长审批;单项开支在2000元以上(含)的,由局班子全体成员集体审批。办公用品和车辆维修等费用报销均附了清单。
二是严格落实《梅州市中小企业局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管理办法》规定,未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的不予报销费用。
三是严格按照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有关标准的通知》(梅市财行〔2016〕24号)规定的标准报销差旅费,全局干部职工到各县(市、区)出差,接待单位已安排就餐的,不再领取误餐补助。
四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做到规范记账,及时将固定资产登记入账。
五是建立了办公用品领用登记制度,全局干部职工领取办公用品须登记项目、数量和领用日期等。
22、对“处理国有资产不当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与梅州市陶瓷协会主要负责人联系,已将丰田花冠轿车收回,并已于12月6日书面向市国资部门申请公开拍卖处置,正在按程序办理。
二是由局分管领导带队与彬芳大道39号大楼承租方沟通对接,要求承租方从2018年12月始,按目前梅州城区物业出租租金递增幅度递增租金,但目前承租方明确答复在合同期限内保持合同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局通过咨询法律顾问,在承租方没有违反租赁合同相关条款的情况下,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无法律依据。我局已与承租方再次协商,承租方答复是严格执行合同。
23、对“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监督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积极加强对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的汇报联系,召开局务会、局党组会前都向纪检组汇报,会后及时上报会议情况,及时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财务开支等情况报送纪检组,主动接受纪检组的监督。完善梅州市企信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薪酬和考核体系。
24、对“保密安全防范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进一步加强单位保密安全教育,组织局保密员参加了10月25-26日由市保密局组织在市委党校举办的涉密人员业务培训班;修订《梅州市中小企业局机关工作规则》,完善保密制度,增强保密意识。
二是加强密件管理。2018年8月已设立专门放置密件的保密室,在保密室安装了“三铁一器”(铁门、铁窗、铁柜和24小时监控报警装置),确保密件安全。
三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密件的登记、存档和使用工作。
第四方面的问题:干部人事制度执行不严格
25、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重视不够,管理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按规定规范分类整理,已将陈某某4名干部2014年3月以后的工资变动审批表及时整理归档。
二是已对直属单位(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三位干部的档案进行“三龄、二历、一身份”审核认定。
三是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范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对直属单位(梅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实行全员聘任制,并已全部签订聘用合同。
四是出台梅州市企信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监管办法,加强对梅州市企信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的监督管理。
三、坚持标本兼治,深化巡察整改,努力开创梅州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工作新局面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目前取得的成效只是初步的,还有不少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下一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组的有关要求,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善始善终把整改工作抓好做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党组带头,以上率下,坚定不移地向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看齐,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始终把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认真反思总结,把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次难得机遇,让整改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局系统作风转变的过程。
(二)进一步推动整改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确保整改到位。
(三)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我局党组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放大巡察工作效应,坚持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升中小企业系统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推动梅州振兴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249711;邮政信箱:梅州市江南梅龙路41号梅州市中小企业局;邮政编码:514021;电子邮箱:mzszxqyj@163.com。
中共梅州市中小企业局党组
201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