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公路事务中心原党委委员、总工程师朱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4-03-26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4708   字号:

日前,经梅州市委批准,梅州市纪委监委对梅州市公路事务中心原党委委员、总工程师朱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朱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为官不廉,违规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方面等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朱辉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梅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梅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朱辉开除党籍处分;由梅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朱辉简历

朱辉,男,汉族,1975年10月出生,广东五华人,大学学历,1999年7月参加工作,200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梅州市公路局工程管理科科长,养护管理科科长;梅州市公路事务中心养护管理部部长,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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