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张学良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1-12-21  来源:梅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6086   字号:

日前,梅州市纪委监委对平远县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张学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学良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医院工程承揽、设备采购和款项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学良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梅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学良开除党籍处分;由梅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张学良简历

张学良,男,汉族,1973年12月生,广东省平远县人,大学学历,1994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9年2月任平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科级干部、党支部书记

2009年11月任平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

2015年12月任平远县中医医院院长

2019年12月任平远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

2021年9月被免去平远县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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