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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 | 不遏贪欲祸身 不受监督自毁
发布时间:2024-03-27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1972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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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志秀,女,1962年1月出生,1982年9月参加工作,199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天津市冶金材料研究所会计;河北区审计局科员、副主任科员、商业科副科长、财政科副科长、法制科科长;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财务科科长、副调研员、四级调研员。

  2021年11月24日,天津市河北区纪委监委对房志秀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2022年6月,房志秀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2年10月,房志秀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

  “如果人生能够重来,如果这个世界上有后悔药,我一定选择摒杂念、祛贪欲、走正道,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干事。”掸去思想上的灰尘,房志秀方才恍然大悟,羞愧、悔恨、叹息,可惜时不再来、悔之晚矣。房志秀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集中在其长期工作并多年担任领导职务的财务领域,数额巨大、性质恶劣,教训深刻、令人警醒。

  精神“缺钙”,逐渐腐化变质

  留置期间,房志秀在回忆自己的心路历程时,仍然记得1996年5月在得知自己加入党组织那一刻,情不自禁喜极而泣的场景,“在我的记忆中,那是神圣而光荣的时刻。”房志秀作为一名有专业知识的年轻干部,在组织的培养下,从河北区审计局科员、副主任科员到副科长、科长,逐渐成长为财务工作的行家里手。2008年被委以重任,调入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任财务科科长,快速成长为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然而她却辜负了组织的信任。

  担任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财务科科长后,房志秀不仅不戒骄戒躁、谦虚谨慎,反而私心愈发膨胀,逐渐到了不可抑制的地步,“总想着占公家一些便宜、多谋一些私利”。2011年1月,她第一次向公款伸出了黑手,通过虚列开支、虚假报销,按照正常支出金额的三分之一为自己夹带票据报销,“成功”套取公款1万元。“当时虽然也担心害怕、高度紧张,但是过了一段时间没有被人发现,内心深处贪污得逞的兴奋就占据了上风。”她忏悔道。此后,房志秀更是将自己和家人购物、餐饮、打车、汽车保养、加油、物业费等统统夹带报销、牟取私利。

  精神上一旦松懈,思想上就会杂草丛生。房志秀逐渐腐化变质,固然是多重复杂因素相互交织、共同催化的结果,但其不注重从思想上固本培元,背离初心、理想信念失守,无疑是最根本的原因。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向纵深推进,党性教育、警示教育深入开展,房志秀不但没有利用学习教育的机会“补钙”“壮骨”,反而觉得自己“工作已经很好、业务已经很熟,也就‘可以了’”,在参加单位理论学习和组织活动时人在心不在、雨过地皮湿。

  在持续反腐高压态势下,房志秀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据统计,从2012年至2015年,房志秀每年夹带报销的次数、贪污的总额均以三倍左右的幅度逐年飙升。2018年,房志秀胆大妄为地继续贪污,当年单月贪污数额突破百万元的就有三个月,更有单月贪污数额高达171万余元。“看着那一笔笔账目、那一沓沓现金很有成就感,就像吸毒上瘾了一样,几天不报销些、不贪占些,就觉得难受……”其顶风违纪违法、利令智昏如此,令人震惊。

  思想上跑冒滴漏、不求上进,人生中就会百病来袭、终致恶果。审查调查期间,房志秀审视内心,“答案也就不言而喻了,初心不在、信念不坚,不知来路、不明去向。这一切的一切,根本原因就在于我的理想信念蒙上了灰尘、思想灵魂感染了病毒。”丢失政治灵魂的房志秀被贪欲的“恶魔”掌控,走上了背离初心、丧失信念的不归路,终至锒铛入狱。

  贪欲作祟,从正轨滑入邪道

  上世纪60年代,房志秀出生在一个普通工人家庭,家里六口人全靠父亲一人挣钱养活,物质条件不好,经济窘迫、节衣缩食的生活在房志秀心里埋下深刻印记。面对艰苦的生活经历,多数人养成了勤俭节约的美德,而房志秀却觉得“从小苦日子过怕了”,萌生了“有了钱就有了一切”的念头。

  调入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任财务科科长后,房志秀正值干事创业的大好年华,本应恪尽职守、担当作为,但其内心深处的拜金主义和享乐思想蠢蠢欲动,随之而来的是其欲壑难填、胆大妄为,对公款进行蚕食鲸吞。

  天下之难持者莫如心,天下之易染者莫如欲。自从2011年第一次侥幸贪污公款得逞后,随着时间的推移,房志秀的胃口越来越大,“夹带报销”所得的一两万元公款已无法让她满足。她开始有目标地寻找开票人,一次偶然的机会,她找到了白某某(另案处理),许以小利,两人一拍即合,以虚开发票的方式套取大额公款。有了开票人这个便利条件,房志秀贪污的次数越来越多、金额越来越大,仅2016年就多达620余万元。

  面对诱惑,如果守不住本心,心灵家园就会很容易被贪欲这个“心中贼”占领,就会一步步突破纪律底线甚至违法犯罪。据统计,房志秀贪污事实主要发生在其为正科级干部期间,在这期间,房志秀爱人在外企工作,其家境已相对殷实,但她总觉得“自己和社会上住别墅、开豪车、穿名牌的人差距太远”,认为自己长期以来“加班加点却收入不高,年龄大了却享受不多”“再不想办法多赚些钱多享受些就来不及了,等到老了退休了还有什么意思?”

  在这种畸形心理驱使下,她的贪欲不可遏制地喷涌而出。2011年1月至2019年6月,房志秀利用职务便利,采用将本人消费票据以及虚开的发票在单位报销的方式,9年间侵吞公款共计2768万余元。

  心正方能身正。身在公职,就应守身以正,律己以严,用权以廉,以初心使命为镜,勤洗思想之垢,常思贪欲之害,长葆清廉之身。而房志秀任凭“心中贼”为祸作乱,最终导致其一步步从正轨滑入邪道,当上了火山口的守财奴。

  制度空转,致问题久未发现

  房志秀从事财务工作长达30余年,在河北区历经多个财务岗位,是财务工作的行家里手,对单位财务工作非常熟悉。“出于对自己业务能力的自信,她的作案手段既大胆直接,就是通过虚列开支、虚假报销的方式套取公款,同时,在实际操作层面,又十分谨慎、专业性隐蔽性极强。”办案人员介绍。

  房志秀一开始利用领导签字的票据夹带报销,发展到直接购买发票虚列开支、不经审批私自入账报销,开具报销的额度主要是几千元以内不易引人注意的小额票据,内容主要是文具印刷、配件耗材和维修维护费用等不易引人关注的项目支出,而且开多少发票、写什么日期、列什么项目,以及从哪里走账,房志秀都经过事先周密计划,就这样一步步将公家的“钱袋子”当成了自己的“取款机”。

  为了逃避监督,便于谋私,房志秀在担任河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财务科科长后,逐渐加大对科室权力的控制。为了防止出纳发现其贪污行为,房志秀以加强财务会计凭证和现金管理为由,将会计出纳“一肩挑”,违规保管现金、支票和预留印鉴,负责报销及审核,财务系统会计、出纳账号的用户名和密码房志秀都掌握,便于其私自录入、制作虚报凭证,她甚至不允许出纳翻看会计凭证。

  长期制度悬空、监督不力,助长了房志秀的侥幸心理,成为其贪腐的重要诱因。直到2019年,其因为填报个人事项瞒报房产违反组织纪律受到党纪处分,害怕因此牵出贪污公款的事情,才不得已收手。在近十年的时间里,房志秀的贪污犯罪行为一直没有被发现,一方面与其熟悉财务工作,能够千方百计采取隐蔽手段有关,另一方面与其将财务部门制度束之高阁,规避内外监督有关。

  房志秀长达近十年的犯罪行径给河北区财政造成了巨额损失。该案涉及的区审计局、区政府办相关责任人共9人被立案审查调查,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事实证明,权力运行不规范,缺少制约和监督,贪腐欲望和行为就容易趁势而起、泛滥成灾。房志秀案发后,河北区纪委监委坚持监督与整改贯通,通过在全区范围内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制发案件通报、纪检监察建议书和推动召开区政府党组成员廉政反思会等方式,研究整改措施,促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增强一体推进“三不腐”的治理效能。

  针对房志秀案暴露出的体制机制问题,河北区纪委监委坚持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推动区政府选配补充2名专职财务干部,并调整会计、出纳岗位分工,修订完善财务科工作规则、财务内部控制、收支管理等制度机制8项。将监督整改财会领域问题作为工作重点,推动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职能部门建立区属单位动账提醒机制,制定对区属单位财务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对全区203家行政事业单位、27家国有企业进行财务专项检查,针对发现的41项问题监督跟踪整改落实。推动制定财务人员交流轮岗实施方案,目前已对23名会计人员进行了轮岗交流,不断深化以案促改。


房志秀忏悔录(节选)

  我对不起组织!参加工作以来,在党组织的培养下,我从一名普通干部成为一名中层领导干部,自己的每一点成长、每一点进步,都是组织关心关怀给予的。可是我却不思对党忠诚、为党分忧,反而把组织赋予的权力当做个人谋私的工具,所作所为玷污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败坏了党风党纪,辜负了党组织对自己的培养和期望。我万分悔恨自己把组织的谆谆教诲当成耳旁风,不重视党纪国法学习,缺乏敬畏之心,没有把廉洁自律作为党性锻炼和品行修养,不仅自毁长城,更是毁掉一生。我愿意接受组织处理,愿意为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真心地忏悔、负责。

  我对不起单位!我长期在财务部门工作,为政府办管着“钱袋子”,这都是因为单位和领导对我的信任。在这个岗位上,我本应该更加严格自律、清廉自守,以此回报那份信任和期许。可是我呢?回报却是把公权当做私器,把公款当做私利!现在想想,我贪污的每一笔钱,不仅是给自己戴的镣铐、给自己盖的囚笼添砖加瓦,更是给单位带来了难以磨灭的伤害和耻辱,影响了群众对单位的看法和评价。如果人生能够重来,如果这个世界上有后悔药,我一定选择摒杂念、祛贪欲、走正道,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干事,为单位增光添彩,而不是抹黑出丑,可是一切都不可能重来。我万分羞愧、万分悔恨,我为给单位带来的伤害和耻辱,深深地忏悔、诚挚地致歉。

  我对不起家人!我的母亲已经94岁高龄了,如果我不是走上歧途、违纪违法,我还能在膝前尽孝,陪伴她颐养天年,现在我却亲手毁掉了这一切,甚至有可能连母亲最后一面都再也见不到,一想到这儿我就犹如锥心之痛,我真是不孝啊!我和丈夫长期分离两地,现在他退休了,终于可以一家团聚,在一起慢慢享受晚年时光了,却因为我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时做不到了,现在想想我原来因为惶恐煎熬,还无缘无故地和他发脾气吵架的情形,我真是后悔啊!还有我的女儿,虽然成家了但是孩子还小,本想着我退休后帮着带带外孙,一家人其乐融融的有多幸福啊,可是我却给他们带来了耻辱和伤害,让他们在人前无颜以对,想想外孙如果长大知道自己有一个贪污犯的姥姥,他该是什么心情啊,他该如何自处啊!现在自己每时每刻都在想念他们,无数次幻想着和他们在一起,一点一滴的往事浮上心头,一句话、一个动作、一个笑容都可能让我泪流满面。都是我自己亲手毁掉了这一切!我不是一个好女儿、好妻子、好母亲、好姥姥,我对不起你们,真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羞愧!

  我不断回忆自己所做的一切,心中万分悔恨、百感交集、无地自容。落此下场,怪不得别人,都是咎由自取。写忏悔书是我人生的第一次,我誓言这也是我今生最后一次,如果有来生,也一定不会再让自己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之路!我沉痛地忏悔,我真诚地悔罪,感谢组织及时挽救了我,我愿意为自己的罪过接受任何惩罚。我一定用自己的余生诚挚地忏悔自己、改造自己,痛改前非、洗心革面,努力争取再做一个有益于组织、有益于社会、有益于他人、有益于家庭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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