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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一起森林防灭火失职失责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梅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5917   字号:

近日,发生在五华县棉洋镇“3•25”森林火灾再次向我们敲响了警钟!现将该起火灾追责问责处理情况专项通报如下:


2021年3月25日下午13时许,五华县棉洋镇中新村发生一起因村民燃放爆竹引发的较大森林火灾,造成经济损失153196元。经查,该起森林火灾是棉洋镇近期发生的第三起森林火灾,镇、村有关党员干部对贯彻落实市、县党委、政府有关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决策部署不重视、不坚决、不到位,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网格化管理责任不实,野外火源管控不力。近日,镇党委书记古菊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党委书记职务;镇长张志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副镇长(分管林业)周益恒、镇农业服务中心林业工作负责人谢汉涛、镇干部(驻村组长)彭钶元,村支部书记、主任刘道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委管片干部刘绍康、护林员刘定招被解聘。


清明节期间是森林防火关键期,全市各级各单位要更加清醒认识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吸取五华县棉洋镇“3•25”森林火灾教训,举一反三,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最严实的作风,不折不扣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部署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压紧压实防灭火责任,严防死守,坚决防止发生新的森林火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盯森林防灭火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责任不落实、防控不到位引发森林火灾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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