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纪委监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2-12-28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5159   字号:

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加强警示教育,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市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钟光灵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安排,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等问题。2015年至2022年,钟光灵先后收受礼品、礼金折合20万余元;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与家人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赴四川旅游,住宿、餐饮等费用均由私营企业主支付;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用车费用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钟光灵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2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平远县政协原副主席卢斌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至2022年,卢斌先后收受礼金共计4.5万元,均发生在端午、春节期间。卢斌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8月,被开除公职;2022年1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三、中共五华县委党校原常务副校长陈军华违规收取款项并套取公款用于支付违规接待费用问题。2019年至2022年,陈军华先后向工程项目老板收取15万元和通过虚大开支套取公款5万余元用于支付违规接待、吃喝。陈军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1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四、梅县区总工会原三级主任科员李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问题。2018年至2020年,李梁先后多次收受礼品、礼金等折合14.6万元,其中多次发生在中秋、春节期间;与家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赴北京、揭阳等地旅游,住宿、餐饮等费用均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李梁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1月,被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上述4起风腐一体典型问题,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仍不收敛、不收手,由吃喝收礼、旅游安排等逐渐演变为权钱交易、由风及腐,对这些问题的查处,彰显了市委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释放了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的强烈信号。

年关也是“廉关”。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时刻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扛紧扛牢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以斗争精神抓作风、反“四风”,将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永远吹冲锋号。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在守纪律讲规矩方面立标杆、作表率。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案件教训,牢记蜕化变质往往始于吃喝玩乐,坚持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从一点一滴中砥砺品质,严守规矩、不逾底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精准研判所在地区、单位“四风”形势和特点,把握节日期间“四风”的变化和动向,持续深入整治违规吃喝、公车私用、在隐蔽场所接受宴请等享乐奢靡问题,靶向纠治工作中层层加码、麻痹松懈、任性用权、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教育引导的力度,对党的二十大后依然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的,从严从重处置,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以优良作风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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