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挖彻查,绝不手软——截至目前,梅州市纪委监委“惩腐打伞”已立案227件
发布时间:2020-11-25  来源:梅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1529   字号:

       “对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及‘保护伞’‘关系网’,要深挖彻查,绝不手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梅州市纪委监委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将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与反腐败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重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为全市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保障。


       截至2020年10月28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432件,立案22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6人,其中处级干部9人,移送司法机关31人。


       注重“三个强化”,压实政治责任


       强化攻坚领导。梅州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组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担任组长,2018年以来,先后25次主持召开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专项工作,开展调研督导14次,作出工作批示23次,有力地领导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


        强化督导检查。组织纪检监察系统专项工作检查,对县(市、区)纪委监委“惩腐打伞”工作进行全面“体检”,发现并督促整改“打‘伞’力度不够”等问题11个。协助开展7轮扫黑除恶专项督导,推动各县(市、区)和相关职能单位压实工作责任,不断提升专项工作水平。该委领导、各监督检查室结合蹲点调研、日常监督等方式,不定期对县(市、区)、镇纪委落实专项斗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压紧压实监督责任。


       强化责任落实。2018年以来,先后对惩腐打“伞”工作进展缓慢、工作始终打不开局面的县(市、区)纪委主要领导约谈提醒8人(次),指出存在问题,严防松懈应付,倒逼责任落实。对多次约谈后工作仍无改观的县(市、区)纪委监委,要求其书面向市纪委常委会汇报情况,并要求主要领导签字背书。


       建立“三项机制”,推动工作开展


       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制定市纪委监委与政法机关线索双向移送反馈办法,明确责任人、细化内容、规定时限及程序,确保线索快速移送处置。2018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向政法机关移送涉黑涉恶问题线索77件;政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101件。


       建立协商例会机制。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协调例会制度,共召开11次协商例会,沟通情况、互通信息,及时协商解决了线索移送、落实“两必问”等一批具体工作问题,有力地推动“扫黑”与“打伞”工作协同推进。


       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建立定期分析总结、定期“晒成绩单”等制度,对县(市、区)“惩腐打伞”情况进行月通报,共制发通报16期,形成“比学赶超”良好氛围。落实市公安局向市纪委监委每月通报重点案件制度,共通报20期,根据通报情况督促县(市、区)纪委和公安机关落实签字背书19份。


       运用“三种方式”,坚决“惩腐打伞”


       开展领导包案。实行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包案制度,该委领导带头主动下沉、靠前指挥,为重点案件攻坚提供领导保障。2018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开展领导包案3期,包案27宗,立案62件,党纪政务处分62人。


       实施重点突破。对重大复杂案件成立专案组,由分管案件的委领导牵头协调,与公安机关联合办案,集中攻坚,重点突破,深挖彻查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如市纪委监委与市公安局深度协作,同向发力,一举打掉了以梁义章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严肃查处梅江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黄国平等一批“保护伞”“关系网”,立案40人,其中处级干部9人,科级干部17人。


       组织重点复核。对重点线索或案件采取提级复核、联合市公安局复核等多种方式重新回溯核查、扩线深挖,确保每件重点线索或案件经得起“回头看”。


       2018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重点复核6轮次,共复核7条线索、17宗案件,有力地推动一批案件打深打透。如通过联合复核发现丰顺县徐金妹恶势力犯罪集团背后“保护伞”线索,立案查处3名“保护伞”,其中1名科级干部。


       采取“三项措施”,深化标本兼治


       打造警示教育基地。在市委党校新建400平米警示教育基地,以梁义章系列案件警示教育图片展为主体,分“全党部署、黑恶必除、打伞破网、警示启迪、新貌展现”五大主板块,以发生在身边的反面典型为“活教材”,强化以案示教、以案肃纪,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截至目前,已累计组织245批次共1万多名党员干部参观学习。


       拍摄警示教育专题片。精心制作警示教育专题片《铲“草”除根——梁义章黑社会性质组织打伞破网纪实》,在全市机关范围内播放,并印发800张以上光盘分发市、区各单位,深刻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用曾经的“看片人”沦为“片中人”的沉痛教训,使党员干部受震动、受警醒。


       推动以案促改。坚持打建结合,针对涉黑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暴露出来的深层次问题,通过发出监察建议、纪律监察建议和提醒函等方式,督促案发地区和部门认真开展以案促改,建立健全常治长效机制。2018年以来,先后发出监察建议34份、纪律监察建议8份、提醒函8份。


       据悉,下一步,梅州市纪委监委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要求,压实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惩腐打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时,继续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的线索移送机制,固化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同立案、同督导、同公告“三同机制”,完善重大疑难案件会商分析、案件通报等工作机制,为推动明年扫除专项斗争工作转入常态化提供保障。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