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深圳市纪委监委持续深化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着力夯实信息化资源中心数据底座和技术支撑。图为该市纪检监察干部近日在数字纪检监察中心对相关监督数据进行分析研判。 周立强 摄
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强调“注重用数字算法丰富反腐方法”“推动监督数字化与行权数字化‘如影随形’”“加快推进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打造廉洁文化科技支撑体系”,对科技赋能纪检监察工作作出部署。广东省深圳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深圳在信息技术、数据资源等方面的前沿优势,在深化纪检监察数字化战略转型中乘势而上、先行先试,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以科技赋能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准确把握基础数字平台支撑作用,加快推进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
深圳市纪委监委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包括信息化资源中心、三大数字化应用平台、信息化实战应用在内的“1+3+N”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以高质量基础数字平台建设成果更好支撑监督执纪执法各项工作。
全要素构建硬件载体。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要求高、任务重,必须依托集中化的硬件设施和应用载体有效汇聚信息、促进业务协同,更好实现系统集成、高效运转。高标准建设集中应用承载场地,建成集审查调查信息查询、电子数据分析和司法勘验、信息化监督应用、科技装备研发等功能于一体的数字纪检监察中心,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建纪检监察科技装备联合实验室,不断提升全智能开发应用中心建设水平。
全域归集数据资源。数据资源是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的核心要素,必须着眼打破“信息孤岛”,深化数据共享、提升数据质量,切实发挥好数据资源赋能增效作用。加快搭建信息化资源中心,基本实现监督执纪执法所需数据全覆盖。同时,注重加强数据整合、治理,动态优化扩充数据资源目录和主题库,以高质量数据资源为监督执纪执法提供有力支撑。
全链贯通业务流程。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必须坚持服务主责主业。紧紧围绕信息技术赋能工作全流程,着力构建数字监督检查、数字审查调查、数字综合管理三大应用平台。深化数字监督检查,整合监督应用子系统,针对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建立完善监督模型,形成一体化、通用化、智能化监督体系。深化数字审查调查,以案件管理系统为主线,一体实现从信访到审理的全流程业务贯通和应用支撑,推动案件查办提质增效。深化数字综合管理,打造移动办公系统和“三化”建设问题查改平台,全面覆盖综合办公、组织人事、后勤保障等业务,推动机关运行更加高效。
准确把握深化数智监督目标任务,健全公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
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明确要求,依托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推动监督数字化与行权数字化“如影随形”,更好提升主动监督、精准监督能力。深圳市纪委监委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以信息化技术全面赋能公权力监督,推动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实现对权力运行的精准监督、全程监督、有效监督。
推动行权数字化监管。行权数字化是公权力监督的基础,重点要把公权力行使的各类要素转化为数据,用数据信息固化行权流程,以“技术理性”增强“制度刚性”、制约“权力任性”。牢牢把握智能化、数字化转型机遇,结合数字政府建设,督促财政、国资、住建等重点职能部门从提升治理水平、规范权力运行的高度,推进专项资金、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行权数字化监管,围绕权力滥用易发多发环节,健全权力阳光运行、数字监管等工作机制,构建授权用权制权相统一、清晰透明可追溯的行权数字体系。
拓展信息化监督场景。借助信息技术拓展监督场景、推进监督与监管贯通,是持续放大数智监督效能的必然要求,必须突出关键要素,深化穿透分析,更好发挥预警纠治作用。持续探索“信息化+N”工作模式,开发公权力监督融合平台,构建模型创建、智能分析、问题处置、数据治理的工作闭环。围绕“信息化+招标采购监督”建立完善监督模型,协同开展监督预警,有效发现处置围标串标、疑似陪标、评分异常等风险。创新推行“信息化+巡察监督”,整合建成“数智巡察管理平台”,开发具有数据管理、模型创建、问题分析等功能的“巡察监督信息化分析平台”,推动发现一批高质量问题线索。
探索前沿性技术应用。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的高速发展为增强数智监督效能提供新的机遇,必须主动顺应发展趋势、准确把握技术特点,推动新技术与纪检监察业务深度融合。坚持在探索运用区块链技术上先行先试,推动建立“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区块链中立平台”,全面覆盖全市工程招投标、国企采购等12个高风险领域,同时以工程项目集中的前海合作区作为应用试点,探索构建“业务数据实时上链、存证信息同步共享、追溯验证一体完成”的区块链存证监管体系,实现对工程项目公司、人员、资金的穿透监督、智能预警,以“区块链+信息化监督”更好防控廉洁风险。
准确把握科技助力执纪执法实践要求,不断提高反腐败穿透力
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强调,注重用数字算法丰富反腐方法,助力线索研判、审查谈话、案件审理等工作,有效提升查处案件能力。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复杂,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任务仍然艰巨繁重,必须坚持向科技要战斗力,将信息技术深度融入审查调查全过程,全面提升发现、查处、治理腐败的综合效能,让腐败行为无处遁形。深圳市纪委监委准确把握腐败的新动向新特点,不断创新信息化监督方式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及时发现、准确识别、有效治理各类腐败问题。
助力问题精准识别。随着反腐败斗争进入深水区,腐败行为日趋隐蔽、手段不断翻新,发现、甄别和查处的难度明显增加,必须深化对腐败新表现新动向的规律性认识,搭建有针对性的算法模型,加强嵌入式、穿透式、立体式分析研判,有效发现背后的廉洁风险和腐败问题。聚焦发现查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问题,重点开发运用“代持房产识别”“代持股票账户识别”“存取隐匿大额现金识别”等智能算法模型,及时发现异常线索,深度挖掘资金流向、交易信息、人员关联等关键要素,有力提升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的精准性和穿透力。
推动工作提质增效。信息化技术是提升办案质效的有力抓手,关键要深化多维度数据关联、碰撞比对和交叉印证,高质高效识别隐蔽事实、锁定关键证据,推动审查调查工作向科技驱动、信息赋能转变。加快建立信息技术快速响应的合成办案模式,以数字化赋能数据查询、调证取证、分析研判全过程,更好服务高质量精准办案目标。围绕助力案件调查取证和司法勘验检查,设立电子数据调查实验室,拓展运用场景,有效服务多宗案件查办。围绕支撑案件突破,开发“电子数据分析系统”,深入挖掘利益输送链条,为办案一线提供支援保障。
深化源头系统治理。坚持惩治防一体推进,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深化标本兼治,提高以案促改促治的针对性、实效性。深化重点领域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梳理总结腐败案件的规律特点、制度漏洞和监管盲区,督促完善制度、优化流程、强化监管,实现“查处一案、治理一域”的效果。聚焦国企领域案件暴露的廉洁风险,推动相关单位建立“智慧国资产权监管系统”,实现国资产权登记、产权变动、资产评估、交易监管等“一站式”闭环管理。聚焦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风险,开发专项资金信息化监督系统,及时发现预警有关企业异常情况。
准确把握体系建设规范化要求,推动科技赋能纪检监察工作行稳致远
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纵深推进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的必然要求。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明确提出,强化伦理规范、数据安全,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建设、使用,切实筑牢安全屏障。深圳市纪委监委注重“定标准”与“打基础”融合贯通,更加注重制度保障、安全保障、人才保障,推动加强数字纪检监察体系规范化建设,为科技赋能纪检监察工作提供坚强支撑。
完善制度规范体系。制度发挥着管根本、管长远的作用,必须精准建章立制、强化刚性执行,以有力制度约束确保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有章可循、规范有序。坚持制度先行、规范引领,围绕信息化管理、信息系统运维服务等重点工作,加快构建覆盖信息化建设各环节的制度体系。突出技术标准,制定电子数据调查、司法勘验检查、智能办案终端研发等领域的技术规范,助力提升信息化工作质效。
筑牢数据安全底线。确保安全是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的重中之重,必须树牢底线思维、提升保障能力,全面织密安全防护网。牢固树立“一失万无”的安全风险意识,制定出台信息数据查询管理规则等各类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数据归集、存储、查询、使用的审批权限,强化信息系统数据安全防护,确保安全工作责任清晰、落实到位。实行信息全程留痕,严防信息数据滥用,确保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可控。
建强专业人才队伍。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是科技赋能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必须在信息化人才建设上持续用力。坚持“引育并举、专兼结合”,优化调整信息化部门职责,完善信息化干部储备培养机制,及时选调补充一批信息化专业技术人才、电子数据分析人才。深化干部一体化培养,持续开展以案代训、实战练兵,统筹组织人工智能全员培训、信息数据监督业务培训、数据分析业务比武,着力打造一支既懂纪检监察业务又懂信息技术的复合型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