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作风是党的形象,是观察党群干群关系、人心向背的晴雨表。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时俱进纠“四风”树新风,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践初心、担使命、转作风,密切干群血肉联系,厚植党的执政之基。
学史力行,把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
2021年,全党集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汲取智慧力量,自觉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去年4月22日,“我为群众办实事·纪委请您来出题”专栏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开通。
“金普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对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村民用水困难和不良影响的7名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贵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纪委监委迅速跟进了解核实,督促兴义市委、市政府以及交警、城管等部门及时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乱象集中整治。”
“我们组建工作专班逐条分类处置、综合分析研判群众留言,找准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截至2021年12月底,专栏共收集群众意见建议11.6万余条,督转典型问题线索和群众诉求4482件,一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得到严肃查处,一批影响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具体问题得到切实解决。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养老社保、食品药品安全、涉黑涉恶等重点领域,指导推动各地各部门分级分类开展集中整治。安徽省纪委监委聚焦产权办证难、回迁安置难、物业管理难问题开展专项监督;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监督推动综合监督单位锚定群众反映强烈的收红包、拿回扣等行业不正之风持续深入整治……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学史力行,担当作为,深入基层,明察暗访,紧盯每一个群众关注问题背后可能存在的责任、腐败和作风问题,有力度、有温度地推动调查处置、抓实问题整改。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风建设抓常抓细抓长
“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情节恶劣的坚决严肃惩治……夯实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2021年12月27日,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以“节点”为“考点”,狠抓作风建设。
作风建设必须抓常、抓细、抓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把纠治“四风”贯穿到党风政风监督、监督检查、巡视巡察等各个方面。数据最有说服力:2021年1至11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四风”问题9.1万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3.1万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021年共通报曝光4批34起典型问题,持续释放全面从严的强烈信号。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搞包装式、洒水式、一刀切式落实等行为,着力防治‘穿新鞋走老路’违规上马‘两高’项目、不顾实际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营商环境评估搞形式主义等问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2021年1至11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4万起。
与此同时,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字当头,对享乐奢靡问题露头就打,对快递送礼、“吃公函”、“吃老板”、“吃下属”等“四风”隐形变异问题,跟进监督,严肃查处;纠治高价月饼、蟹卡蟹券等背后的“四风”苗头性问题,见微知著,抓早抓小。2021年1至11月,共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4.7万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6.4万人。
纠“四风”还须向制度要长效。建立案例指导机制,完善月月公布查处结果机制;专题通报公款享乐奢靡典型案例,首次同时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案例和中管干部由风变腐、风腐一体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强化警示震慑……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督促党员干部绷紧纪律规矩之弦。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零容忍”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直接关乎群众切身利益,也容易滋生严重的腐败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持续推动解决群众“痛点”问题。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零容忍”,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2021年1至11月,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13万余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9万余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万余人。
“乡村振兴、民生领域、涉黑涉恶,这是群众关心的领域,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着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重点领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说。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人民至上,用实际行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1年1月至11月,全国共查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腐败和作风问题1.6万余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万余人。
——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2021年1月至11月,全国共查处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1万余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万余人。
——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验成效,推进常态化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2021年1月至11月,全国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8000余个,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100余人,移送司法机关800余人。
通过一个个案件、一项项整治、一次次监督,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有力保障党中央惠民富民政策落到实处。
新的赶考路上,纪检监察机关将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督促党员干部转作风树新风,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