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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通规纪法 衔接纪法罪
发布时间:2021-01-08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浏览次数:1157   字号:

“在本案办理中,被审查调查人对违纪违法事实材料提出异议和辩解,但审查调查组未按规定作出说明,案件证据可能不足,并且留下申诉隐患。”云南省昆明市纪委监委近日举办的典型案例复盘辨析会上,案件审理室相关负责人对新查办的某案例原始材料进行了还原,重点提醒业务室与会人员关于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工作中的规范性要求。

纪委监委既执纪又执法,要做到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正风反腐,很重要的方面就在于贯通规纪法、衔接纪法罪,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日前,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对鲍小渊涉黑涉恶团伙公开宣判。一同受审的4名“保护伞”的问题线索,正是富阳区纪委监委根据《富阳区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重大黑恶案件对接介入办法》,对案件实施同步介入发现的。

“市公安局富阳分局办案人员在查阅材料时,发现鲍小渊承接的淳安县界首乡玛璜村安置点和严家村安置点工程存在问题,及时向我们传递了其涉嫌行贿的关键信息。”区纪委监委办案人员介绍,专案组安排专人联系公安调查组,确保重要线索充分对接。经过扩线深挖和分析研判,淳安县委巡察办原主任胡晓明等幕后“保护伞”浮出水面,并在违纪违法证据链上相互印证、形成闭合,最终被绳之以法。

纪检监察机关与其他单位建立沟通协作机制,畅通问题线索移交渠道,可以改变以往线索只在内部循环的状态。近日,江苏省沭阳县纪委监委相继接收了该县检察院移送的反映县城管局、住建局和沭城街道履职不到位的相关问题线索。更加顺畅的衔接模式,得益于该县纪委监委与县检察院探索建立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被调查机关无正当理由迟延落实、迟延反馈或者拒绝配合等情形的,应在10日内向县纪委监委移送;县纪委监委在办理案件时,发现被调查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的,应在同样时限内向县检察院移送。

十九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工作报告提出,主动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办案程序、证据标准衔接机制,促进与司法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云南省纪委监委通过召开专家咨询会、监检法联合培训等方式,就法律适用理解、标准掌握等共性问题开展研究。针对复杂、疑难、牵涉面广的案件,还会提请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研究,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较以往有切实提高。

为用好“两把尺子”,实现纪法双施双守,湖南省纪委监委在实践中强化协调配合,对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一体审查调查,形成执纪执法合力。审理提前介入阶段,案件审理部门与监督检查部门、审查调查部门密切配合,对办案程序、案件性质、证据情况等综合把关。进入审理阶段后,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从控方角度对案件进行把关,必要时与司法机关提前会商沟通。

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对证据理念、证据适用、认定标准的认识也在不断加深。“纪、法、罪分属于不同行为,处理结果有轻重之分,证据标准也会有所区别。实践中既不能证据不足,又要防止过度取证造成资源浪费。”安徽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工作人员表示。

做好贯通衔接,必须加强执纪执法相关法规制度建设。重庆市纪委监委聚焦政务处分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党纪法规新要求之间的衔接,出台审理工作流程及文书规范,并制定了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办法。福建省厦门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就解决职务犯罪案件审查调查过程中,可能因诉讼管辖事项、移送审查起诉等问题引发的分歧与争议,达成统一意见并形成《衔接办法会议纪要》,推动监察程序与诉讼程序高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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