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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建立健全整改落实机制 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20-09-07  来源:梅州市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620   字号:

       近年来,梅县区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通过建立健全“压责任、强监督、严问责”整改落实机制,狠抓巡察整改,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


     自开展巡察工作以来,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4870个,已全部整改落实;移交问题线索305条,立案120宗,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9人。


压实主体责任  层层传导压力


        “部分学校存在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项目管理不规范、财务管理混乱……”“教育局党组要完善考核制度……注重培养年轻教师……”这是巡察反馈后,梅县区分管领导对该区教育局和被巡察的10所学校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时的一幕。


       据悉,该区通过建立层级责任制机制,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整改的主体责任和工作责任,推动巡察整改落实落地,即每轮巡察后,均要求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建立整改责任清单,明确单位、镇(街)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负主责牵头抓、分管或挂点领导亲力抓、部门负责人或村支书具体抓的机制,分解责任人和限定整改时限,逐项对账销号,全面推动问题整改落实。


强化日常监督  确保整改到位


      “这次督查并不是一看了之,而是要通过督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真正发挥巡察利剑作用。”近日,在听取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整改情况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现场检查后,该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罗惠杰对被督查单位强调。



      按照《关于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该派驻组积极发挥派驻监督职能,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责任,采取巡察反馈后全程监督、阶段性整改结束后不定期督查的方式,加强对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抽查核实,并对未完成整改问题持续跟踪督办,同时加强对已整改问题的长期跟踪监督,防止问题反弹,确保整改成效得到长期坚持和巩固。据统计,这次督查共督促纠正巡察整改不力问题6个。这是该区各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应监督单位党组织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的一个缩影。


      此外,为进一步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和成果运用落实落地,该区印发《区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建立整改工作督查机制,即对区委巡察反馈后整改时间1年及以上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由巡察组为主体,组建专项督查组进行专项督查,形成督查情况报告,并作为确定巡察“回头看”单位的重要依据。


严肃通报问责  巩固整改成效


        “有部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及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待整改态度不积极、不端正,政治站位不高……”该区印发《关于区委巡察组反馈问题落实整改工作存在问题的通报》,对部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存在的整改不力问题进行通报。


       为有力有效推进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充分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该区建立巡察整改不力通报机制,对整改过程中存在政治站位不够高、“一把手”不够重视、整改措施不够有力、落实整改不够及时、整改效果不够明显等问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通报、约谈、问责等,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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